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都电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建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参加了2022年度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任期内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3130088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事项
2022年1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一、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一、关于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1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一、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变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一、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2022年度相关委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本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方向、产业布局、管理方法等给予建议和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与其他委员一起对董事、高管薪酬制度、独立董事薪酬变更等事项进行讨论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2022年年报的编报工作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提前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报告,并对重点审计领域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前的

沟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本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对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阅,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实时关注、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认真审议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法规变化,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提高法律风险意识,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2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建华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