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都电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419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行权价格为10.80元/股。

独立董事:张建华 薛安克 吴晖

2022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