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都电源:关于部分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舒华英先生、职工监事郭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两位监事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舒华英先生将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郭锋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舒华英先生、郭锋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舒华英先生、郭锋先生原定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至2025年5月19日止)。截至本公告日,舒华英先生、郭锋先生及其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舒华英先生、郭锋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补选新的监事后方能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段泽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舒华英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同时担任监事会主席,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尽快召开监事会选出新任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推选郭成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段泽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界首市团委副书记、乡镇党委副书记、规划局副局长、市委办副主任、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快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0月起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高级总监。

段泽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附件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成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安徽南都贸易有限公司监察部经理、监察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监,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现任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高级总监、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同时任安徽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郭成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