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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一、 前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焰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20年2月7日召开的海兰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2、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焰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焰,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56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理事会秘书长,孙冶方金融创新奖评选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助理研究员;北京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部副主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商学院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1996年获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经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商学院、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院访问进修,在美国哈佛大学接受培训。2015年8月1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司证券代码:300065

公司法定代表人:申万秋

公司董事会秘书:姜楠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1902

联系电话:(010)59738832

传真:(010)59738737

电子邮箱:HLX@highlander.com.cn

邮政编码:100095

2、征集事项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投票权。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

三、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1902公司会议室。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0年2月4日至2月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止2020年1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报告书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⑤ 2020年1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④ 2020年1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模板)及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1902

收件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38832

联系传真:010-59738737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 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李 焰2020年1月22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焰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2月7日召开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意事项:“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可选择一项,多填、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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