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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65%)的副总经理刘明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6%)。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明强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5%。刘明强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二级市场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6%)。

、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进行。

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减持价格:依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相关承诺履行情况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明强先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款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强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刘明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刘明强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刘明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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