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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立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议案情况,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1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8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2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1年4月1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5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度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25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1年7月23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0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9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了解其经营发展及风险合规管理情况,听取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情况与相关建议。同时,本人本着诚实守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本人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市场和产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协调了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共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相关议案;《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相关议案。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共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取得的成果及2021年将实施的战略规划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共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提名公司合规总监等相关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积极主动履职。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治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自身主动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立军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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