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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恒通国际创新园C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9,622,6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65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380,7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583%。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8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1,003,3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513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757,67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72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植德”)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股东未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0,433,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4%;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18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3%;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33,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4%;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18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3%;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33,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4%;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18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3%;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0,433,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4%;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18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3%;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625,4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7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379,7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6%;反对37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391,3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2%;反对40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145,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2%;反对40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2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595,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3%;反对4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350,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7%;反对40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080,3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4%;反对9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1,834,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49%;反对9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642,2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3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10,642,2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396,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3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0,039,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45%;反对10,963,6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794,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04%;反对10,963,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0,035,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36%;反对10,968,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789,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54%;反对10,968,221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8,344,6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410%;反对10,963,6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5%;弃权191,695,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794,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04%;反对10,963,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8,344,6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410%;反对10,963,6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5%;弃权191,695,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794,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04%;反对10,963,6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0,035,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36%;反对10,968,2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1,789,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54%;反对10,968,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熊剑先生(持有公司849,970股)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05,279,0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5%;反对4,874,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7,883,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50%;反对4,874,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熊剑先生(持有公司849,970股)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05,279,0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5%;反对4,874,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7,883,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50%;反对4,874,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熊剑先生(持有公司849,970股)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05,279,0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5%;反对4,874,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7,883,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50%;反对4,874,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0,595,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3%;反对4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350,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7%;反对40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注:上述比例合计误差主要系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植德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统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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