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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30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9年1月30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0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9日--2019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5:00 至2019年1月3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恒通国际创新园C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54,037,47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7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946,3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39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5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1,983,8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7115%。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5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7,568,6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3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394,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8%;反对8,2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弃权379,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7,136,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321%;反对8,20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05%;弃权379,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451,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69%;反对8,15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0%;弃权381,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7,192,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176%;反对8,15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21%;弃权381,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401,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97%;反对8,20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5%;弃权379,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7,142,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15%;反对8,2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10%;弃权379,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4%。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5,934,4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56%;反对26,035,2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4%;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675,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663%;反对26,035,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22%;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蓝标转债”转股价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5,936,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56%;反对26,028,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4%;弃权19,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678,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663%;反对26,028,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122%;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拟设副董事长职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249,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8%;反对8,319,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3% ;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991,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112%%;反对8,319,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81%;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7%。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2,787,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0%;反对8,781,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1%;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528,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112%;反对8,781,7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81%;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7%。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8、审议《关于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83,151,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6%;反对8,4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3%;弃权402,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892,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112%;反对8,4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81%;弃权402,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7%。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2,999,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7%;反对8,581,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2%;弃权402,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741,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08%;反对8,581,9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73%;弃权402,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8%。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指定境外子公司为境外外币债券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2,636,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2%;反对8,93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9%;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377,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79%;反对8,9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14%;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7%。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 关于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3,098,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60%;反对8,4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1%;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839,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11%;反对8,4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82%;弃权414,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植德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统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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