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主持,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Vision 7收购ELEVEN HOLDINGS INC.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VISION 7 COMMUNICATIONS U.S. INC.(以下简称“Vision 7”)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ELEVEN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Eleven”)的100%股权。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约定,本次Vision 7收购Eleven的收购价款将分6
期支付,其中首笔支付金额为3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08,680,000 元
)。首笔支付完成后,Vision 7即可取得Eleven的100%股权。后续支付金额将依据2018年至2022年的EBITDA数据及Eleven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逐年调整确认。根据《股权购买协议》规定,以上所有支付价款的总数不得超过8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556,480,000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Vision 7将持有Eleven100%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业务全球化”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的完成将增强公司在全球范围为更多优质客户提供广告创意与营销战略的能力,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营销服务水平,促进公司国际化形象提升,并有效促进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进一步完善。
公司董事会授权Vision 7的法定代表人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履行交割前需要完成的事项以及全权办理股权交割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自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该交易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30日
本公告中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均为参照2018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汇率中间价(1:6.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