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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8-136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1、会计政策执行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及“长期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变更政策的合理性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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