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对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的担保业务及内保外贷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香港蓝标提供上述内保外贷及担保的事宜。
(以下无正文)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晓 阎焱 徐冬根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