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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1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蓝色光标无限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限互联”或“申请人”)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下发的《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067152号),现将公司涉及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受理日期:2018年8月14日受理机构名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6层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1、申请人:蓝色光标无限互联(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被申请人:海航文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仲裁请求:(1)依法裁令被

申请人继续履行约定义务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人民币142,082,191.78元暂计算至2018年6月21日(最终以实际交割日为准)。

(2)依法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8,416,438.36元暂计

算至2018年6月21日(最终以实际交割日为准)。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律师费5,000,000元,以及财产保全费200,000元。以上1、2、3项共计人民币175,698,630.14元。

(4)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以实际支付为准)。

4、本次仲裁案件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分别签订了《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协议》和《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后,经多次书面和口头催告,被申请人拖延并一直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到期义务。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四、本次仲裁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就前述股权转让,公司已经在2018年第一季度计入投资收益约税前3,350万元。如果公司的仲裁请求不能得到仲裁庭支持,将会影响到上述投资收益的确认,但不会影响到公司对喜乐航股权的持有。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案目前不影响公司对于相关已发行债券之偿付能力,并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1、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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