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之受让方承诺
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
收到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之受让方西藏耀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耀旺”)依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出具了《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 自本次交易过户完成后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持有的蓝色光标股票;
2. 自本次交易过户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蓝色光标的股票;
3. 我司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政策
解答等文件的明确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西藏耀旺持有公司股份 57,365,012 股,占总股本比例 2.59%。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