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04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
《确认与承诺函》暨对其补偿股份划转过户
之实施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重要提示
1、公司收到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出具的《确认与承诺函》,因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需进行业绩补偿,前述6人明确同意配合进行股份划转过户等相关事宜
2、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6人业绩补偿二审判决业已生效,其补偿股份无偿划转之股权登记日为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即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公司在确定股份划转到账日、上市流通日后将及时披露
3、因补偿股份的到账日与股权登记日存在客观间隔,公司请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股东注意:在补偿股份过户到账前,勿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过户/无偿划转之补偿股份的到账
4、2019年9月10日,公司收到彭娜出具的《确认与承诺函》并发布《关于收到彭娜<确认与承诺函>暨对彭娜、孙玉萍补偿股份进行司法过户之实施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至2019年12月4日,彭娜、孙玉萍补偿股份无偿划转已办理完成〔详见《关于办理完成彭娜、孙玉萍补偿股份无偿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09〕;对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等4人补偿股份的无偿划转亦将尽快办理
因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洛卡”〕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北京洛卡原股东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等12人应将补偿股份合计20,382,630股无偿划转给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变更前公司名称: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所产生税费由获赠方承担;即:
由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将等同于前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以外的其他股东。
前述补偿方案的执行以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监管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有权单位的确认为前提。如有股东书面自愿放弃获得无偿划转的股份,董事会及获得授权的经办人员可直接代为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办理结果以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准。
依据《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补偿方案》(公告编号:2018-106),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等12人应补偿的股份合计20,382,630股。
2018年7月4日,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等4人出具《确认函》,明确同意无偿划出股份。
2019年7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法院一审判决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孙玉萍、陈茂云及彭娜等8人应将判决书确定的相应数量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判决生效之日(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彭娜及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
红、陈茂云共12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6人不服“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9年12月4日,彭娜、孙玉萍的股份划转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告编号:
2019-209),共计划转5,156,880股。
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刘明辉等6人业绩补偿二审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刘明辉等6人的诉求。
公司另分别于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3日、2019年9月10日、2020年1月9日披露《关于收到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关于或将对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补偿股份进行司法过户或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关于或将对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补偿股份进行司法过户或无偿划转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关于收到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关于对彭娜、孙玉萍补偿股份进行司法过户之实施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关于收到彭娜<确认与承诺函>暨对彭娜、孙玉萍补偿股份进行司法过户之实施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
公司近日收到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出具的《确认与承诺函》及法院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书》。公司将尽快办理前述6人的股份划转事宜。另,对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等4人补偿股份的无偿划转亦将尽快办理。
根据实际状况,依照规则要求,公司确定对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6人补偿股份的无偿划转过户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偿股份过户基本方案
㈠股份补偿明细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
1 | 刘明辉 | 8,703,309股 |
2 | 朱利民 | 2,038,263股 |
3 | 马力 | 1,222,958股 |
4 | 陈云阳 | 815,305股 |
5 | 曲景宏 | 815,305股 |
6 | 陈茂云 | 163,061股 |
合计 | 13,758,201股 |
㈡股份补偿方案
1、前述补偿方案应补偿股份合计13,758,201股,无偿划转给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等12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所产生税费由获赠方承担;即:由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将等同于前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前述补偿方案的执行以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监管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有权单位的确认为前提。
3、如有股东书面自愿放弃获得无偿划转的股份,董事会及获得授权的经办人员可直接代为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办理结果以有权主管部门的审
批为准。
㈢股份补偿时间
补偿股份的股权登记日为法院判决生效之日,即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公司在确定股份划转到账日、上市流通日后,将及时披露
因补偿股份的到账日与股权登记日存在客观间隔,公司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注意:在补偿股份过户到账前,勿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
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过户/无偿划转之补偿股份的到账。
二、补偿股份过户具体实施方案
1、前述补偿方案应补偿股份合计13,758,201股
2、补偿股份过户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
3、本次无偿划转过户的股份将直接转入获赠股东的证券帐户
4、本次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以及涉及到的零碎股,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⑴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前述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即将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等同于前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过户(赠送)给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补偿股份过户方案:以367,176,506股为基数,每10股各得0.3747026505股,共过户13,758,201股。
计算公式:
获赠股份数量=其他股东原持股数量÷(385,490,443-18,313,937)×13,758,201
即:获赠股份数量 = 其他股东原持股数量÷367,176,506×13,758,201
注:至股份划转的股权登记日,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及彭娜持股数分别为:9,190,854股、2,167,667股、1,301,568股、860,972股、867,712股、688,778股、260,983股、347,084股、345,055股、173,542股、174,151股、1,935,571股,合计持股18,313,937股。
⑵按照前述步骤⑴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首先取整数,舍弃小数确定获赠股数。
⑶将按照步骤⑴中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的小数部分,按从大到小顺序降序排列,对应出股东顺序。
⑷将按照步骤⑶已排序的股东从大到小各增加一股,直至将应划转股份总数13,758,201股与按照步骤⑵取整数后已分配的股份合计数之差全部添加完毕。
⑸按照步骤⑵和⑷相加确定的股份数为其他股东最终应划转到的股份数。
5、如有股东书面自愿放弃获得无偿划转的股份,董事会及获得授权的经办人员可直接代为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办理结果以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批为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数据时,将直接扣减相关股东承诺放弃的数量,该部分被放弃的股份仍分别由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自行保留/处置。
6、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补偿股份无偿划转所产生税费由获赠方承担;股东书面自愿放弃获得无偿划转股份的,如所涉及税费,由相关义务人自行处理。
三、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385,490,4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9,61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至本公告披露时,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6人各持有公司股票9,190,854股、2,170,367股、1,301,568股、867,712股、860,972股、172,194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0.56﹪、0.34%、0.23%、0.22%、0.04%。
本次补偿股份过户前,需事先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758,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用于补偿股份过户;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3,758,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
本次拟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即:刘明辉、朱利民、马力、陈云阳、曲景宏、陈茂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及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拟申请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限售股总数 | 拟申请解除 限售股数 | 原限售原因 | 原锁定期 届满日期 | 拟申请解除限售日期 |
刘明辉 | 9,190,804 | 8,703,309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锁定 | 2018年7月17日 | 公司确定后予以公告 |
朱利民 | 2,152,432 | 2,038,263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锁定 | 2018年7月17日 | 公司确定后予以公告 |
马力 | 1,291,458 | 1,222,958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锁定 | 2018年7月17日 | 公司确定后予以公告 |
陈云阳 | 860,972 | 815,305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锁定 | 2018年7月17日 | 公司确定后予以公告 |
曲景宏 | 860,972 | 815,305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锁定 | 2018年7月17日 | 公司确定后予以公告 |
陈茂云 | 172,194 | 163,061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锁定 | 2018年7月17日 | 公司确定后予以公告 |
合计 | 14,528,832 | 13,758,201 | 注:用于补偿股份无偿划转。 |
故此,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将自本次解除限售起增加13,758,201股(本次解除限售日期需待公司确定后方可确定),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拟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9,616,970 | 18.06﹪ | 0 | 13,758,201 | 55,858,769 | 14.49﹪ |
高管锁定股 | 229 | ≈0﹪ | 0 | 0 | 229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69,616,741 | 18.06﹪ | 0 | 13,758,201 | 55,858,540 | 14.4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15,873,473 | 81.94﹪ | 13,758,201 | 0 | 329,631,674 | 85.51﹪ |
三、股份总数 | 385,490,443 | 100.00﹪ | - | - | 385,490,443 | 100.00﹪ |
四、提示说明与其他事项
本次补偿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亦不涉及除权、除息等情况。
公司现正准备着手办理补偿股份无偿划转的相关手续。因补偿股份的到账日
与股权登记日存在客观间隔,公司再次特别提示: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在补偿股份过户到账前勿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补偿股份到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琳波、林方琪
电 话:0592-7769767传 真:0592-7769502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