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247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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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王光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秀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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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三维丝 | 指 |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00056.SZ) |
三维丝有限 | 指 | 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厦门珀挺、珀挺机械 | 指 | 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
北京洛卡、洛卡环保 | 指 | 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洛卡 | 指 | 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坤拿、坤拿商贸 | 指 |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 |
厦门上越、上越投资 | 指 |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中创、中创凌兴、上海中创凌兴 | 指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希格玛 | 指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厦门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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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726,638,337.55 | 2,724,976,604.18 | 0.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60,757,168.31 | 1,400,283,208.92 | -2.8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5,602,406.00 | -30.93% | 488,837,527.03 | 5.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83,028.24 | -41.42% | -39,210,515.35 | 39.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478,315.63 | -56.51% | -44,880,403.81 | 31.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1,258,300.69 | -59.6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 | -41.59% | -0.1017 | 39.4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6 | -41.59% | -0.1017 | 39.4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5% | -0.13% | -2.84% | 2.1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5,209.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33,281.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16,186.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82,128.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712.52 | |
合计 | 5,669,888.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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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88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罗红花 | 境内自然人 | 14.89% | 57,411,142 | 57,411,142 | 质押 | 57,410,800 | ||
丘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9.62% | 37,084,920 | 37,084,920 | 质押 | 37,084,900 |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45% | 36,441,144 | 0 | ||||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16% | 35,318,146 | 35,318,146 | 质押 | 35,309,200 | ||
九州证券-招商银行-九州联增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93% | 11,293,054 | 11,293,054 | ||||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8% | 9,556,353 | 9,556,353 | 质押 | 9,556,000 | ||
刘明辉 | 境内自然人 | 2.38% | 9,190,804 | 9,190,804 | ||||
彭娜 | 境内自然人 | 1.25% | 4,815,100 | 4,800,000 | ||||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15% | 4,428,580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3% | 3,970,69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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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6,441,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41,144 |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4,428,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28,58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70,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0,694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复兴3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571,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1,704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谷·信盈6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29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6,900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华熙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15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4,800 |
顾关忠 | 2,946,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6,504 |
林加其 | 2,84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3,100 |
黄铭真 | 2,75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7,200 |
黄德源 | 2,589,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9,97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丘国强先生和公司股东上海中创凌兴于2018年5月14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丘国强先生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股东权利(除收益权以外)委托上海中创凌兴行使,双方构成实质的一致行动关系。协议有效期内,上海中创凌兴可行使公司共计19.07%的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等《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成为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顾关忠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46,504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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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罗红花 | 43,058,356 | 0 | 14,352,786 | 57,411,142 | 高管锁定股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转让股票总数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
丘国强 | 27,813,689 | 0 | 9,271,231 | 37,084,920 | 高管锁定股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转让股票总数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
刘明辉 | 9,190,804 | 0 | 0 | 9,190,804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8,278,580 | 8,278,580 | 0 | 0 |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 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于2018年7月17日届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23日。上市流通前,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27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8,27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部分出售;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42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已全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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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处于可上市流通状态 | ||||||
彭娜 | 4,800,000 | 0 | 0 | 4,800,000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朱利民 | 2,152,432 | 0 | 0 | 2,152,432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马力 | 1,291,458 | 0 | 0 | 1,291,458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陈云阳 | 860,972 | 0 | 0 | 860,972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曲景宏 | 860,972 | 0 | 0 | 860,972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武瑞召 | 688,778 | 0 | 0 | 688,778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孙玉萍 | 645,730 | 0 | 0 | 645,730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毕浩生 | 344,388 | 0 | 0 | 344,388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杨雪 | 344,388 | 0 | 0 | 344,388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陈茂云 | 172,194 | 0 | 0 | 172,194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王晓红 | 172,194 | 0 | 0 | 172,194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注1 |
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 | 35,318,146 | 0 | 0 | 35,318,146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19年3月31日;注2 |
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556,353 | 0 | 0 | 9,556,353 |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19年3月31日;注2 |
九州证券-招商银行-九州联增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293,054 | 0 | 0 | 11,293,054 |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 2020年1月20日 |
刘勇 | 22,500 | 0 | 7,500 | 30,000 | 高管锁定股 | 离任且于原定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 |
耿占吉 | 34,050 | 0 | 11,350 | 45,400 | 高管锁定股 | 离任且于原定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 |
蔡伟龙 | 0 | 0 | 375 | 37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禁持股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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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25% | ||||||
陈玲瑜 | 0 | 0 | 225 | 22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禁持股总数的25% |
合计 | 156,899,038 | 8,278,580 | 23,643,467 | 172,263,925 | -- | -- |
注1:
原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书面同意履行承诺,但除了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之外的刘明辉等人对《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不予认可,进而不履行补偿义务,同时亦导致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的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故暂未办理解除限售手续。2018年8月21日,厦门证监局向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孙玉萍、陈茂云发出《关于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1号】,决定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刘明辉等人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完业绩补偿承诺,但刘明辉等
人至今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已起诉除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之外的刘明辉等人,请求法院判令刘
明辉、彭娜、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孙玉萍履行补偿义务,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现处于审理过程中。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和“三、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刘明辉
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5)、《关于公司起诉刘明辉、彭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26)、《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9)、《关于公司起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孙玉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4)、《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2)。
注2:
因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作为承诺人,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应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公司已正式通知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要求厦门坤拿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但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回函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补偿方案,并进而引发股权转让纠纷和名誉权纠纷等案。2018年8月21日,厦门证监局向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发出《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和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2号】,决定对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完业绩补偿承诺,但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至今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已起诉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请求法院判令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履行补偿义务,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并处于审理过程中。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重要事项”之“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和“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1)、《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和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4)、《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4)、《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2)、《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3)、《关于收到案件转换程序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0)、《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5)。
注3:
公司股东丘国强先生和公司股东上海中创于2018年5月14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丘国强先生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股东权利(除收益权以外)委托上海中创行使。上海中创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亦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委托表决权的权益。详见2018年5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30)及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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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较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2,765,261.74 | 5,411,556.37 | -48.90% | 主要是子公司本期内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18,424,809.48 | 38,080,534.34 | -51.62% | 主要是借款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8,311,333.00 | 4,675,298.22 | 77.77%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报表项目 | 2018年9月30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较上年年末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200,732,341.61 | 370,590,115.92 | -45.83% | 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108,662,099.14 | 41,440,753.44 | 162.21% | 主要是子公司为合同备货预付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598,126,066.91 | 289,144,166.24 | 106.86% | 主要是子公司工程项目未完工,发生的成本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4,834.90 | 419,185.91 | 208.89% | 主要是子公司新增大额维修费用所致 |
短期借款 | 209,400,000.00 | 334,975,570.18 | -37.49% | 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540,271,807.26 | 273,741,957.75 | 97.37% | 主要是子公司项目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收到的进度款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309,795.90 | 25,337,378.80 | -55.36% | 主要是上年计提年终奖在本年度支付所致 |
应交税费 | 3,652,143.76 | 30,283,297.56 | -87.94% | 主要是上年度税费在本年度支付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7,133,349.63 | 107,172,365.52 | 74.61% | 主要是长期借款快到期,重分类到本科目核算所致 |
长期借款 | 2,743,342.71 | 116,113,885.76 | -97.64% | 主要是长期借款快到期,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内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577,401.92 | -261,876.66 | -120.49% | 主要是厦门珀挺美国子公司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报表折算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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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北京洛卡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专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4-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减值测试报告的提案》、《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方案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相关事宜的提案》,并依法对《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补偿方案》等文件进行了公告披露。
公司依据规则和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补偿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其中一项为需由刘明辉等11人及彭娜提供一份最新的确认函,确认函的内容为同意本次补偿股份无偿划转。公司经多次努力,多次与刘明辉等人沟通(包括发送邮件),但除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以外的刘明辉等人仍然拒绝向公司提供办理所需确认函。
同时刘明辉等人提出意见:根据公司与刘明辉等11人于2014年9月1日签订的《备忘录》第4条的约定,“就洛卡环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承诺期限届满时的《减值测试报告》,原则上由甲方(即公司)届时聘请的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若有变更,需经双方认可;《专项审核报告》和承诺期限届满时的《减值测试报告》中涉及影响到乙方(即刘明辉等11人)的重大问题,双方需充分沟通并一致认可”。除了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外的刘明辉等人据此对《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不予认可,进而不履行补偿义务,同时亦导致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的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
对于该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及公司顾问律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正式书面
报表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较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888,264.38 | 14,711,684.03 | 41.98% | 主要是子公司本期内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1,757,401.05 | 606,307,991.53 | 30.59% | 主要是子公司为合同备货付款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80,978.55 | 25,577,539.35 | -88.35% | 主要是子公司本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1,400,000.00 | 462,482,450.05 | -56.45% | 主要是本期内取得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5,539,081.93 | 629,196,244.28 | -38.73% | 主要是本期到期借款减少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394,928.07 | 29,419,784.47 | -30.68% | 主要是本期借款本金减少所致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40,789.62 | -13,638,581.62 | 108.36% | 主要是厦门珀挺本期内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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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时至日前,北京洛卡补偿事务因前述原因受阻,公司正在继续努力沟通协调。详见《关于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
2018年8月21日,厦门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1号】,决定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刘明辉等人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完业绩补偿承诺,但刘明辉等人至今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详见《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15)。
公司已起诉除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之外的刘明辉等人,请求法院判令刘明辉、彭娜、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孙玉萍履行补偿义务,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现处于审理过程中。详见《关于公司起诉刘明辉、彭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6)、《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39)、《关于公司起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孙玉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4)、《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2)。
(二)关于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专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减值测试报告的提案》、《关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之补偿方案的提案》,并依法对《关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等文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059、2018-065、2018-084、2018-112)。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未收到厦门珀挺对审计调整建议的确认和调整后签章确认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故未对厦门珀挺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单独的审计报告,但其出具的《关于厦门珀挺2015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表明公司《关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17年年度报告》已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业绩承诺方厦门坤拿、厦门上越对厦门珀挺的调整不予认可,不影响《关于厦门珀挺2015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三维丝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结论。
如前所述,因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作为承诺人,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应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根据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2018年7月4日两次以邮件形式通知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其回复不予认可和办理;公司后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邮政速递EMS书面致函要求厦门坤拿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33,656,211.47元至公司账户,但至今已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限,公司并未收到厦门坤拿支付的任何款项。2018年7月31日,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回函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补偿方案。
2018年7月,公司收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厦门坤拿、厦门上越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厦门坤拿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就股权转让纠纷案,公司已提出反诉,法院已受理;就名誉权纠纷案,公司申请中止诉讼,法院已同意;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4、2018-212)。
2018年8月,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厦门
上越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已申请中止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
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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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仍在与厦门珀挺、厦门坤拿、厦门上越等各方继续努力沟通协调。详见《关于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
2018年8月21日,厦门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和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 〕12号】,决定对厦门坤拿、厦门上越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厦门坤拿、厦门上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完业绩补偿承诺,但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至今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详见《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14)。
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与厦门坤拿、厦门上越的股权转让纠纷和名誉权纠纷等案仍处于审理过程中。详见《关于收到案件转换程序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0)、《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5)。
(三)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1704号)( 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内容显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立案调查并调取相关证据,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暨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81),依据规则对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前述公告披露后,公司按照规则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了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自立案调查后,公司尚未接到与本次立案调查明确相关的指令或要求,亦未获知立案调查的案由和具体情形;公司至今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论。除前述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立案调查。
(四)关于齐星项目的专项说明
法院已对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的《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程序作出终审裁定,批准邹平齐星项目《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详见《关于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
此前,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厦门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洛卡”)作为原告分别诉被告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被告邹平县城东经济开发区、被告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三个案件中,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确认了原告厦门洛卡债权金额和对工程设备的绝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详见《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6)。
《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内容显示:经管理人遴选委员会研究,已确定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为本次重整设立的平台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由其为齐星集团等二十七家公司重整提供61.6亿元偿债资金,全部用于清偿齐星集团等二十七家公司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作为重整投资人,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入主齐星集团,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安排,由其享有重整后齐星集团等二十七家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
法院对《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程序所作出的终审裁定,对于加快合并重整案的进程、增强债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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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维护与实现程度等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公司已成立由公司领导及律师为主、财务和业务部门配合的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继续积极参与齐星项目的破产重整工作,进一步争取更大权益,同时结合相关情况评估后再行确定后续计划和措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他相关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在前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上海中创 | 股份限售承诺 | 注1 | 2018年05月14日 | 2019年5月14日 | 正常履行中 |
上海中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注2 | 2018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上海中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注3 | 2018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上海中创 | 其他承诺 | 注4 | 2018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注5 | 2014年11月30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承诺未正常履行。详见“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彭娜 | 分割刘明辉财产时承诺 | 注6 | 2015年12月30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承诺未正常履行。详见“如承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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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
鑫众-三维丝蓝天1 号计划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注7 | 2014年11月30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
坤拿商贸、上越投资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注8 | 2015年08月26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承诺未正常履行。详见“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
罗祥波、罗红花 |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 | 注9 | 2015年10月14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罗祥波、罗红花、丘国强、罗章生 | 首发上市承诺 | 注10 | 2010年02月05日 | 作出承诺时至承诺履行完毕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罗红花 | 首发上市承诺 | 注11 | 2009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承诺 | 上海中创 | 其他承诺 | 注12 | 2018年10月17日 | 上海中创倡议员工增持的公司股票完全卖出完毕后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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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1、关于北京洛卡补偿事宜(注5 、注6) 因北京洛卡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刘明辉等11人及彭娜须进行补偿。公司依据规则和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补偿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其中一项为需由刘明辉等11人及彭娜提供一份最新的确认函,确认函的内容为同意本次补偿股份无偿划转。公司经多次努力,多次与刘明辉等人沟通(包括发送邮件),但至今仅有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签署了确认函,同意无偿划转股份,除了前述4名人员外,刘明辉等人仍然拒绝向公司提供办理所需确认函。 同时刘明辉等人提出意见:根据公司与刘明辉等11人于2014年9月1日签订的《备忘录》第4条的约定,“就洛卡环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承诺期限届满时的《减值测试报告》,原则上由甲方(即公司)届时聘请的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若有变更,需经双方认可;《专项审核报告》和承诺期限届满时的《减值测试报告》中涉及影响到乙方(即刘明辉等11人)的重大问题,双方需充分沟通并一致认可”。除了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外的刘明辉等人据此对《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不予认可,进而不履行补偿义务,同时亦导致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的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 对于该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及公司顾问律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正式书面回复,回复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时至日前,北京洛卡补偿事务因前述原因受阻,公司正在继续努力沟通协调。详见《关于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 2018年8月21日,厦门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1号】,决定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刘明辉等人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完业绩补偿承诺,但刘明辉等人至今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详见《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刘明辉等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5)。 公司已起诉除武瑞召、杨雪、王晓红、毕浩生之外的刘明辉等人,请求法院判令刘明辉、彭娜、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孙玉萍履行补偿义务,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现处于审理过程中。详见《关于公司起诉刘明辉、彭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6)、《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9)、《关于公司起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陈茂云、孙玉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4)、《关于收到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2)。 2、关于厦门珀挺补偿事宜(注8)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未收到厦门珀挺对审计调整建议的确认和调整后签章确认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故未对厦门珀挺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单独的审计报告,但其出具的《关于厦门珀挺2015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表明公司《关于珀挺机械工业(厦门)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17年年度报告》已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业绩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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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厦门坤拿、厦门上越对厦门珀挺的调整不予认可,不影响《关于厦门珀挺2015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三维丝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结论。 如前所述,因厦门珀挺未实现业绩承诺,作为承诺人,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应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根据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2018年7月4日两次以邮件形式通知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其回复不予认可和办理;公司后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邮政速递EMS书面致函要求厦门坤拿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33,656,211.47元至公司账户,但至今已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限,公司并未收到厦门坤拿支付的任何款项。2018年7月31日,厦门坤拿与厦门上越回函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补偿方案。 2018年7月,公司收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厦门坤拿、厦门上越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厦门坤拿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就股权转让纠纷案,公司已提出反诉,法院已受理;就名誉权纠纷案,公司申请中止诉讼,法院已同意;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4、2018-212)。 2018年8月,公司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厦门上越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已申请中止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详见《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3)。 公司现仍在与厦门珀挺、厦门坤拿、厦门上越等各方继续努力沟通协调。详见《关于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事宜办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 2018年8月21日,厦门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和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2号】,决定对厦门坤拿、厦门上越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厦门坤拿、厦门上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履行完业绩补偿承诺,但厦门坤拿和厦门上越至今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详见《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厦门坤拿商贸有限公司、厦门上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4)。 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与厦门坤拿、厦门上越的股权转让纠纷和名誉权纠纷等案仍处于审理过程中。详见《关于收到案件转换程序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0)、《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35)。 | |
承诺内容注释 | 注1: 上海中创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亦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委托表决权的权益。 注2: 1、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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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严格按照公司现行分红政策执行。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未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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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0,732,341.61 | 370,590,115.9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95,761,712.19 | 661,002,025.41 |
其中:应收票据 | 21,151,199.68 | 56,756,392.29 |
应收账款 | 474,610,512.51 | 604,245,633.12 |
预付款项 | 108,662,099.14 | 41,440,753.4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5,691,944.08 | 32,202,382.9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98,126,066.91 | 289,144,166.2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6,400,739.88 | 26,218,425.77 |
其他流动资产 | 51,761,413.07 | 57,900,068.29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7,136,316.88 | 1,478,497,938.0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50,000.00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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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556,680.31 | 16,556,680.31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777,168.35 | 18,614,662.81 |
固定资产 | 369,322,887.86 | 392,239,827.44 |
在建工程 | 31,692,476.08 | 28,139,921.5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7,003,319.77 | 82,681,481.3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655,630,651.49 | 655,630,651.49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4,834.90 | 419,185.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654,279.61 | 16,626,533.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419,722.30 | 35,419,722.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09,502,020.67 | 1,246,478,666.17 |
资产总计 | 2,726,638,337.55 | 2,724,976,604.1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9,400,000.00 | 334,975,570.1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42,358,444.95 | 339,917,606.44 |
预收款项 | 540,271,807.26 | 273,741,957.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309,795.90 | 25,337,378.80 |
应交税费 | 3,652,143.76 | 30,283,297.56 |
其他应付款 | 18,475,686.38 | 18,704,413.3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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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7,133,349.63 | 107,172,365.52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2,601,227.88 | 1,130,132,589.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43,342.71 | 116,113,885.7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1,812,893.66 | 41,753,587.5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717,041.13 | 20,045,158.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83,296.76 | 9,110,783.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256,574.26 | 187,023,414.72 |
负债合计 | 1,361,857,802.14 | 1,317,156,004.3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85,490,443.00 | 385,490,4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14,882,318.39 | 914,882,318.3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77,401.92 | -261,876.6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676,006.21 | 22,676,006.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285,802.63 | 77,496,317.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0,757,168.31 | 1,400,283,208.92 |
少数股东权益 | 4,023,367.10 | 7,537,390.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4,780,535.41 | 1,407,820,599.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26,638,337.55 | 2,724,976,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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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光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秀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108,617.78 | 46,033,864.6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78,636,043.74 | 235,669,287.24 |
其中:应收票据 | 8,733,013.88 | 39,620,013.59 |
应收账款 | 169,903,029.86 | 196,049,273.65 |
预付款项 | 13,036,679.41 | 4,350,785.84 |
其他应收款 | 236,054,651.90 | 160,600,920.37 |
存货 | 79,755,682.65 | 59,500,966.6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5,792.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28,591,675.48 | 506,371,617.39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4,714,527.55 | 1,123,214,527.55 |
投资性房地产 | 543,594.10 | 567,156.73 |
固定资产 | 140,622,690.24 | 155,894,530.16 |
在建工程 | 145,595.28 | 38,461.5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822,296.91 | 4,995,199.8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8,270.14 | 180,744.37 |
第31页·共43页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0,976,974.22 | 1,284,890,620.24 |
资产总计 | 1,799,568,649.70 | 1,791,262,237.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200,000.00 | 156,475,570.1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8,615,354.08 | 97,104,572.93 |
预收款项 | 29,688,631.19 | 22,657,535.26 |
应付职工薪酬 | 6,712,993.50 | 10,597,595.10 |
应交税费 | 1,835,652.11 | 3,153,719.79 |
其他应付款 | 130,208,140.09 | 78,914,070.19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326,455.86 | 46,374,163.6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2,587,226.83 | 415,277,227.0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7,2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818,860.71 | 18,176,681.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818,860.71 | 115,376,681.37 |
负债合计 | 538,406,087.54 | 530,653,908.4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85,490,443.00 | 385,490,4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第32页·共43页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31,877,203.03 | 931,877,203.0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676,006.21 | 22,676,006.21 |
未分配利润 | -78,881,090.08 | -79,435,323.0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1,162,562.16 | 1,260,608,329.2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99,568,649.70 | 1,791,262,237.63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65,602,406.00 | 239,761,250.63 |
其中:营业收入 | 165,602,406.00 | 239,761,250.6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3,704,080.58 | 250,734,694.50 |
其中:营业成本 | 128,032,788.97 | 187,111,095.7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31,907.31 | 1,107,728.14 |
销售费用 | 14,196,345.89 | 12,950,417.69 |
管理费用 | 24,352,664.26 | 21,099,437.86 |
研发费用 | 10,624,898.92 | 8,218,893.22 |
财务费用 | -3,871,046.87 | 14,420,297.72 |
其中:利息费用 | 6,867,242.14 | 10,416,658.57 |
第33页·共43页
利息收入 | 182,723.06 | 530,731.75 |
资产减值损失 | -363,477.90 | 5,826,824.08 |
加:其他收益 | 3,250,330.79 | 2,243,652.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63.2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63.2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343.9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22,999.84 | -8,742,854.95 |
加:营业外收入 | 85,861.96 | 542,848.91 |
减:营业外支出 | 1,935,100.30 | 45,293.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72,238.18 | -8,245,299.17 |
减:所得税费用 | 84,660.09 | -2,014,329.3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56,898.27 | -6,230,969.8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56,898.27 | -6,230,969.8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83,028.24 | -4,372,043.53 |
少数股东损益 | -473,870.03 | -1,858,926.3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32,981.68 | -137,574.2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32,981.68 | -137,574.2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32,981.68 | -137,574.27 |
第34页·共43页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32,981.68 | -137,574.27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23,916.59 | -6,368,544.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50,046.56 | -4,509,617.8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3,870.03 | -1,858,926.3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6 | -0.011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6 | -0.01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王光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光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秀丽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67,635,496.28 | 74,342,554.61 |
减:营业成本 | 47,433,948.89 | 55,758,497.88 |
税金及附加 | 349,922.23 | 933,708.48 |
销售费用 | 7,539,941.08 | 7,897,621.79 |
管理费用 | 10,327,499.83 | 5,334,983.48 |
研发费用 | 3,210,213.45 | 3,320,702.17 |
财务费用 | 3,173,374.75 | 5,921,337.89 |
其中:利息费用 | 3,340,084.95 | 4,159,025.05 |
利息收入 | 13,337.33 | 446,712.84 |
资产减值损失 | 2,335,221.41 |
第35页·共43页
加:其他收益 | 1,714,781.49 | 881,650.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63.2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63.2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84,622.46 | -6,290,931.63 |
加:营业外收入 | 3,471.00 | 224,014.00 |
减:营业外支出 | 4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81,151.46 | -6,106,917.63 |
减:所得税费用 | -412,172.7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8,978.75 | -6,106,917.6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8,978.75 | -6,106,917.6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第36页·共43页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68,978.75 | -6,106,917.6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88,837,527.03 | 462,366,159.36 |
其中:营业收入 | 488,837,527.03 | 462,366,159.3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38,335,643.92 | 538,411,317.06 |
其中:营业成本 | 392,480,615.28 | 361,310,953.5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765,261.74 | 5,411,556.37 |
销售费用 | 32,771,593.64 | 34,947,427.77 |
管理费用 | 62,679,454.42 | 56,388,698.10 |
研发费用 | 29,848,137.16 | 32,390,749.07 |
财务费用 | 18,424,809.48 | 38,080,534.34 |
其中:利息费用 | 20,394,928.07 | 29,419,784.47 |
利息收入 | 620,231.04 | 1,452,500.30 |
资产减值损失 | -634,227.80 | 9,881,397.82 |
加:其他收益 | 8,311,333.00 | 4,675,298.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5,321.09 |
第37页·共43页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5,321.0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5,209.0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991,574.86 | -71,595,180.57 |
加:营业外收入 | 323,210.15 | 1,254,755.23 |
减:营业外支出 | 2,217,447.70 | 561,282.0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885,812.41 | -70,901,707.36 |
减:所得税费用 | 188,726.80 | -2,946,308.6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074,539.21 | -67,955,398.6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074,539.21 | -67,955,398.6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210,515.35 | -64,561,034.49 |
少数股东损益 | -3,864,023.86 | -3,394,364.1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5,525.26 | -158,962.1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5,525.26 | -158,962.1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5,525.26 | -158,962.12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第38页·共43页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5,525.26 | -158,962.12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390,064.47 | -68,114,360.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526,040.61 | -64,719,996.6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64,023.86 | -3,394,364.1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017 | -0.16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017 | -0.16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01,802,687.98 | 199,881,770.28 |
减:营业成本 | 142,574,468.63 | 150,247,920.23 |
税金及附加 | 1,280,880.67 | 1,505,525.34 |
销售费用 | 18,447,634.11 | 19,437,091.09 |
管理费用 | 20,475,915.13 | 15,074,101.30 |
研发费用 | 8,133,865.07 | 8,806,294.60 |
财务费用 | 12,069,828.01 | 19,919,105.89 |
其中:利息费用 | 10,700,031.27 | 17,480,241.24 |
利息收入 | 99,208.65 | 652,540.35 |
资产减值损失 | 2,762,545.12 | 4,010,462.12 |
加:其他收益 | 4,482,022.04 | 2,764,578.1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5,321.0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5,321.0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第39页·共43页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865.0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6,438.36 | -16,579,473.28 |
加:营业外收入 | 60,162.00 | 909,897.50 |
减:营业外支出 | 14,561.59 | 45,910.8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2,038.77 | -15,715,486.60 |
减:所得税费用 | 97,805.8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4,232.95 | -15,715,486.6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4,232.95 | -15,715,486.6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4,232.95 | -15,715,486.6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第40页·共43页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72,109,833.55 | 920,863,819.0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888,264.38 | 14,711,684.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415,357.77 | 69,724,658.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7,413,455.70 | 1,005,300,161.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1,757,401.05 | 606,307,991.5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874,844.85 | 71,228,476.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425,373.48 | 45,290,890.4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97,535.63 | 130,664,612.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6,155,155.01 | 853,491,970.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258,300.69 | 151,808,190.4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第41页·共43页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53,751.4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45,3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9,051.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80,978.55 | 25,577,539.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0,978.55 | 25,977,539.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0,978.55 | -18,378,487.9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1,400,000.00 | 462,482,450.05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059,048.72 | 152,376,039.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4,809,048.72 | 614,858,489.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5,539,081.93 | 629,196,244.2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394,928.07 | 29,419,784.4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021,654.16 | 228,752,340.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955,664.16 | 887,368,369.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146,615.44 | -272,509,880.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40,789.62 | -13,638,581.6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8,728,503.68 | -152,718,75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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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143,009.34 | 449,762,989.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414,505.66 | 297,044,230.21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5,639,592.74 | 268,218,834.1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451,783.71 | 41,196,063.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091,376.45 | 309,414,897.3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9,346,235.84 | 86,127,021.4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732,383.47 | 26,403,098.8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30,224.48 | 9,802,958.4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528,229.33 | 131,034,014.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137,073.12 | 253,367,093.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54,303.33 | 56,047,803.8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04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 | 4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5,040.00 | 40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5,040.00 | -400,000.00 |
第43页·共43页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0,200,000.00 | 217,440,125.67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9,040.00 | 170,191.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449,040.00 | 217,610,316.7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9,743,277.92 | 409,614,585.4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00,031.27 | 17,480,241.2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61,412.90 | 87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004,722.09 | 427,964,826.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55,682.09 | -210,354,509.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191.01 | 494.6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185,609.77 | -154,706,211.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733,857.57 | 229,641,638.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48,247.80 | 74,935,426.87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