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万邦达 | 股票代码 | 30005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若男 | 关雪菲 | ||
电话 | 010-59621877/59621897 | 010-59621877/59621897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 |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waterbd.cn | guanxuefei@waterbd.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59,799,532.79 | 1,212,857,735.88 | 2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380,832.02 | 51,731,532.51 | -23.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218,105.94 | 51,285,671.77 | -58.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309,015.71 | 192,505,941.58 | -93.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71 | 0.0644 | -26.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71 | 0.0644 | -26.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1.02% | -0.2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762,280,126.87 | 7,593,314,432.81 | 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65,821,591.64 | 4,980,963,419.18 | 7.7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33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飘扬 | 境内自然人 | 32.46% | 271,594,216 | 212,109,123 | 质押 | 119,370,000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95% | 33,085,72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其他 | 2.39% | 20,011,209 | |||
毛家传 | 境内自然人 | 1.44% | 12,027,300 | |||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 | 10,774,950 | |||
张建兴 | 境内自然人 | 1.05% | 8,817,137 | |||
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9% | 8,297,405 | |||
刘建斌 | 境内自然人 | 0.81% | 6,817,300 | |||
泰康人 | 其他 | 0.60% | 5,026,800 |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 ||||||
刘红 | 境内自然人 | 0.53% | 4,427,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兴,因此,股东张建兴与股东河北昊天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毛家传先生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2,027,3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1月6日,控股股东王飘扬先生因股权性投资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13日,公司按期兑付了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万邦达MTN001)回售部分的本金9,000万元和需付的利息495万元,上述合计9,495万元,已划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完成了票据回售及付息。至此,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部偿还。
3.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新增股票上市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27,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康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将公司持有的锦泰钾肥5.4885%股权以27,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