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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6

关于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42 号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你公司2019年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固废处理服务毛利率为52.74%,同比上升

17.56个百分点;商品销售业务毛利率为39.61%,同比上升17.7个百分点。请结合上述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收入成本确认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等,补充说明毛利率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 报告期内,你公司出售子公司昊天节能100%股权,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为2019年11月30日,股权处置价款为28,000万元,与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为-39.59万元。你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股权的公告》,依据2019年9月30日昊天节能的资产账面价值,交易产生亏损6,643.98万元。请结合昊天节能9月30日以来净利润、净资产变化情况等,说明股权处置损失大幅减少的原因。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6,762.15万元,同比上升351.34%,主要为出售子公司昊天节能、泰祜石油股权而产生的股权转让款、资金占用款及应收股利款等。请结合与交易对方的合

同约定,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款项、拟采取或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4. 报告期末,你公司募投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累计投入9,019.62万元,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7年至2019年亦无新增投入资金。请补充说明相关项目进展、项目可行性及运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投入资金的后续处理,以及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其合理性。

5. 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79,002.3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1,308.96万元,主要涉及乌兰察布、陕西天元化工相关BOT项目。

(1)请补充说明前述相关项目运营期内回款安排、截至目前回款情况及是否存在到期未支付的情形。

(2)相关BOT项目均为募投项目,年报“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显示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乌兰察布相关项目是否达预计效益则披露为不适用。请补充说明乌兰察布、陕西天元化工相关BOT项目预计效益、乌兰察布相关项目是否达预计效益披露为不适用的原因、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6. 报告期末,你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余额为34,962.43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40.7万元。请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的主要工程项目、项目金额、已投资金额、完工进度、计提跌价准备及依据,是否存在已达结算条

件但未结算的情形,并结合客户履约意愿和能力、尚需投入资金来源等,补充说明相关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 2019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预期损失法”修改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其中2至3年的损失率以2018年62.99%的回收率进行测算。年报显示,你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重新计量,并将应收款项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

(1)请结合你公司近年来2至3年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补充说明以2018年的回收率测算预期损失的合理性。

(2)请自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期初账面价值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是否会对2019年已披露的中期报告产生影响。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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