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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95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5.69元。截至2010年2月1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445,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735,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388,444,600.00元。

截止2010年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388,444,600.00
1、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6,394,731.75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063,500.43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59,969.25
募集资金2010年12月31日余额1,165,046,337.07
2、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5,652,357.8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1,023,106.03
募集资金2011年12月31日余额1,060,417,085.22
3、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8,979,083.1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671,749.48
募集资金2012年12月31日余额972,109,751.51
4、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871,990.9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784,764.74
募集资金2013年12月31日余额870,022,525.30
5、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8,270,095.31

专项报告 第2页

项目金额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380,933.60
募集资金2014年12月31日余额675,133,363.59
6、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20,852,330.7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777,565.79
募集资金2015年12月31日余额470,058,598.64
7、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8,357,028.8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7,586,099.48
募集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229,287,669.24
8、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0,650,991.6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864,325.82
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152,501,003.42
9、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8,891,462.5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654,337.01
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35,263,877.87
10、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603,883.8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3,089.22
募集资金2019年6月30日余额24,843,083.2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3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369,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及保荐、审计律师等费用人民币30,448,8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39,451,200.00元。截至2016年4月19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部分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8,438,8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2,341,461,200.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1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339,451,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303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专项报告 第3页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339,451,200.00
1、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4,278,239.5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94,978,600.00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0,078,463.8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874,482.64
募集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490,990,379.30
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400,000,000.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0,807,744.0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003,108.37
募集资金2017年12月31日余额328,185,743.59
3、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0,035,269.5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972,701.42
募集资金2018年12月31日余额172,123,175.45
4、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4,323,798.1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34,086.91
募集资金2019年6月30日余额98,833,464.2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根据本公司《管理办法》,2010年2月1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年5月19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0年7月11日,子公司宁夏

专项报告 第4页

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7月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于2011年8月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广发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浦发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入股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事项,2011年12月13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投入该子公司的15,000.00万元实收资本,并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2年6月14日,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已于2012年7月2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2年7月16日与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5月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002.00万元增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事项。2014年7月15日,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2,002.00万元已于2014年8月1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4年8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5 月13 日,公司与张建兴、孙宏英、于淑靖、肖杰和河北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创智”)等5名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与张建兴、 孙宏英、河北创智签署了《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并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2014 年8 月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亿元,投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100t/h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BOT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 2014年10月23日,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设了

专项报告 第5页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4年11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拟存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截至2015年2月6日20,000.00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2014年10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BOT项目。2014年10月22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4年11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拟存入募集资金 16,000.00万元。截至2015年6月9日16,000.00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2015年6月5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30,000.00 万元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BOT项目的议案。2015年6月25日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与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拟存入本公司投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截至2015年9月11日30,000.00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

本公司 2015 年5 月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15 年6 月11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本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聘请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川财证券承接,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持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后续由川财证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0月27日本公司及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新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0月2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0月27日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0月27日子公司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专项报告 第6页

北京花园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0月26日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花园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0月26日子公司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1 月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江苏万邦达并由其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超募资金235.20万美元,增资江苏万邦达,并由其作为投资主体出资设立合资公司。2016年1月22日公司已将15,422,534.40元全额转入江苏万邦达基本户,合资公司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取得由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2016 年1 月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剩余可支配超募资金3,606.36 万元及相关利息,追加投资天元化工项目,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存入3,630.01万元,分别于2016年1月29日存入1,800.00万元,2016年2月2日存入919.73万元,2016年2月28日存入910.00万元,2016年4月6日存入0.28万元。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1370515160100261371,005,161.22活期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新外支行1370516300100006594,100,249.95七天通知存款
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15404103563819,121.71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53000001851,250.47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0768019000001159,647,177.36三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07680120000011410,070,122.50三个月定期
合计24,843,083.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纪城支行(91300154800001137)、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137131516010011262)、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47026056556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052)已分别于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1日、2015年12月24日、2018年8月31日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专项报告 第7页

根据本公司2015年5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所募集资金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个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照投入项目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占总募集金额的比例,对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净额2,339,451,200.00元进行分配,其中:用于乌兰察布供水、排水、供暖BOT项目和污水TOT项目的资金的金额为1,659,372,736.1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80,078,463.84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各项目投入份额占比实际募集资金(按比例调整数)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765,000,000.0024.71%578,078,391.52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768,000,000.0024.81%580,417,842.72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363,000,000.0011.72%274,183,680.64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300,000,000.009.69%226,692,821.28
小计2,196,000,000.0070.93%1,659,372,736.16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029.07%680,078,463.84
合计3,096,000,000.00100.00%2,339,451,200.00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于2016年5月13日,本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5月25日,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按规定补充流动资金,不作其他用途,后续资金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展需要分期转入乌兰察布市项目专户管理,账户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银行名称账号开户时间签订协议时金额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2011.6.14200,000,000.00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4.192,141,461,050.00
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16.4.27400,000,000.00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 2 月 16 日2017年

专项报告 第8页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政函[2016]159 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并将 50,000.00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年4月19日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233,945.12万元 ,其中2016年5月5日补充流动资金68,007.85万元,2016年4月29日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 20,000.00万元,2016年5月10日、6月28日、7月18日、8月26日、9月22日、10月25日、11月28日、12月21日、12月28日、12月29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 40,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3,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00.00万元、6,000.00万元,2017年1月18日、5月19日、6月15日、6月27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25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4,000.00万元、1,500.00万元 、5,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2,000.00万元、3,000.00万元;2018年1月24日、7月12日、9月18日、10月27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5,000.00万元、1,000.00万元、4,000.00万元、700.00万元,其中2018年9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转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500.00万元。2019年1月17日、1月28日、4月17日、6月24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00.00万元、3,000.00万元、1,400.00万元、600.00万元。2017年3月15日、6月19日、9月18日、9月25日分别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2,800.00万元。2017年5月31日、6月13日、7月31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2920015600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7,200万元,至7月31日止增资到位,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5年10月2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2017年4月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重新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 第9页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专项报告 第10页

1、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1,118,781.20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70705966034,000,000.00三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49,405,674.56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345,819.86活期
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3,963,188.63活期
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608510001125-a00000024,000,000.00六个月定期
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608510001125-a00000066,000,000.00三个月定期
合计98,833,464.25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1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388,444,6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603,883.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1,587,457.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8,365,978.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2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目144,968,300.00144,968,300.00144,968,300.00100.002011.9.306,750,493.55
2、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143,691,800.00169,793,000.00169,793,000.00100.002014.3.31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88,660,100.00314,761,300.00314,761,300.006,750,493.55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140,000,000.00140,000,000.00100.00不适用
2、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150,000,000.00150,000,000.00157,292,373.14104.862014.6.3017,668,867.41
3、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100,000,000.00100,000,000.00102,392,569.99102.392014.9.30269,710.39
4、增资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422,534.4015,422,534.4015,422,534.40100.00不适用
5、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020,000.0020,020,000.002,000,000.009.99-104,652.22
6、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74,800,000.0074,800,000.0074,800,000.00100.008,842,911.40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12页

7、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BOT项目200,000,000.00200,000,000.00202,034,986.61101.022015.6.304,881,303.77
8、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项目追加投资36,300,072.8736,300,072.8736,317,882.53100.05不适用
9、高盐水零排放BOT项目160,000,000.00160,000,000.0060,000.00156,065,304.5597.542015.6.30-4,530,316.42
10、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BOT项目300,000,000.00143,664,000.00147,543,137.74102.705,770,339.52不适用
1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 环保工程(BOT)项目156,336,000.0010,543,883.88162,957,368.25104.24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196,542,607.271,196,542,607.2710,543,883.881,196,826,157.2132,798,163.85
合计1,485,202,707.271,511,303,907.2710,543,883.881,511,587,457.2139,548,657.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增资控股晋纬环保,获得CBR-R技术在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的支持,该技术可应用于生化污泥处置及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中, 2015年该技术被应用于中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腈纶污水处理工艺开发及设计项目中。2017年通过股权收购,该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新订单。 2.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报告期内,受公司工程量减少的影响,收益低于预期。 3.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BOT项目:DM膜预处理不彻底,回收率低,影响结算,预处理工艺改造正在进行中,技改工作部分改善了膜前的进水水质。4.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BOT项目:来水水质超标,处理量小,处理成本高。 5.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BOT)项目:两项目全部完工并投运,目前正在进行政府财政结算审核工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2010 年4 月1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 年6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011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增资已完成,已于2012年1月13日转入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15,729.24万元,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4. 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截至2012年5月24日出资已完成,已于2012年7月2日全额转入了江苏盐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10,239.2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其中239.26万元为投入该项目的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 5. 2014年5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超募资金2,002万元增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事项。截至2014年7月21日出资已完成,已于2014年8月1日全额转入晋纬环保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200.00万元。 6. 2014 年8 月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募集资金7,480万元支付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截止2014年9月25日已全额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7.2014年9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100t/h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BOT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截止2015年2月6日20,000.00万元已

专项报告 第13页

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分别为2014年10月27 日存入 5,000.00 万元,2014 年12月15日存入 5,000.00 万元,2015年2月6日存入1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20,203.5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其中203.50万元来源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与手续费的差额。 8.201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BOT项目。至2015年6月9日16,000.00万元已全部转入专户管理,分别为2014 年10月24日存入5,000.00万元,2014年12月16日存入5,000.00万元,2015年6月9日存入6,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15,606.53万元。 9. 2015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的议案,截止2015年9月11 日30,000.00万元已全部转入该专户管理。分别为2015年6月30日存入1,956.72万元, 2015年7月1日存入8,043.28万元,2015 年9月11日存入2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已使用14,754.3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其中387.91万元来源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与手续费的差额。 10. 2016 年1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江苏万邦达并由其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超募资金235.2 万美元,增资江苏万邦达,并由其作为投资主体出资设立合资公司。2016年1月22日公司已将15,422,534.40元全额转入江苏万邦达基本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合资公司万邦达东丽膜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取得由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11. 2016 年1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剩余可支配超募资金3,606.36万元及相关利息,追加投资天元化工项目,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截止2016年4月6日累计转入3,630.01万元,分别于2016年1月29日存入1,800.00万元,2016年2月2日存入919.73万元,2016年2月28日存入910万元,2016年4月6日转入0.2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631.7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其中1.79万元来源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与手续费的差额。 12.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首发超额募集资金在供水 BOT 项目预计结余的15,633.6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全部调整至供热 BOT 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295.74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参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0年4月2日,公司累计投入4,006.35 万元用于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006.35万元。该置换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4月2日出具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10773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158.75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余额为2,484.3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14页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339,451,2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323,798.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74,502,115.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2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5.0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578,078,391.528,078,391.524,330,455.7653.61不适用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580,417,842.72430,417,842.7231,793,477.24421,140,112.1897.8410,336,633.89不适用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274,183,680.64594,183,680.6438,609,167.87591,115,678.0999.4822,995,057.25不适用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26,692,821.28126,692,821.2890,196,201.1971.19不适用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0,078,463.84680,078,463.84680,078,463.84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39,451,200.001,839,451,200.0070,402,645.111,786,860,911.0633,331,691.14
1、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72,000,000.00272,000,000.00100.00不适用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8,000,000.003,921,153.00215,641,204.0394.58不适用
变更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00.003,921,153.00487,641,204.03
合计2,339,451,200.002,339,451,200.0074,323,798.112,274,502,115.0933,331,691.14

专项报告 第15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PPP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年4月19日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233,945.12万元 ,其中2016年5月5日补充流动资金68,007.85万元,2016年4月29日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 20,000.00万元,2016年5月10日、6月28日、7月18日、8月26日、9月22日、10月25日、11月28日、12月21日、12月28日、12月29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 40,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3,000.00万元、5,000.00万元、2,000.00万元、6,000.00万元,2017年1月18日、5月19日、6月15日、6月27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25日分别 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4,000.00万元、1,500.00万元 、5,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2,000.00万元、3,000.00万元;2018年1月24日、7月12日、9月18日、10月27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5,000.00万元、1,000.00万元、4,000.00万元、700.00万元,其中2018年9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转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500.00万元。2019年1月17日、1月28日、4月17日、6月24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00.00万元、3,000.00万元、1,400.00万元、600.00万元。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15日、6月19日、9月18日、9月25日分别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2,800.00万元,9月25日增资到位。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1,564.12万元。 3.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6月13日、7月31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滨海支行200802272920015600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7,200.00万元,至2017年7月31日止增资到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参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9,497.86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29,497.8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97.86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6年5月17日出具大华核字(2016)002846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7,450.21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余额为9,883.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16页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169,793,000.00169,793,000.00100.002014.3.31-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BOT项目143,664,000.00147,543,137.74102.705,770,339.52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BOT项目156,336,000.0010,543,883.88162,957,368.25104.24不适用
合计469,793,000.0010,543,883.88480,293,505.995,770,339.5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1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原因:基于当前行业发展的需要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并结合当前行业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技术,为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保证实现适应公司发展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的前提下,精简和调整了原有的实验设备投资,同时为满足多个功能分区的要求增加建筑工程投资,其中:设备投资减少3,971.68万元,建筑工程投资增加5,479.2万元,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增加1,102.60万元,本次调整后的投入概算比原计划增加2,610.12 万元,增加部分使用超募资金补足。本项目原计划投资14,369.18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6,979.30万元。 1.2决策程序:2012 年8 月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变更。2012 年8 月27 日,公司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议案》。 1.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内容详见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2-041号, 2012-047号公告。 2.1调整乌兰察布市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的原因:依据集宁区统一部署的“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增加了供热项目的工程量;根据集宁区整体规划的实施进度,供水项目重点工程目前进展缓慢。目前供热 BOT 项目基于已签订合同额,资金缺口为 2.08 亿元,而资金结余已严重不足。供水 BOT 项目仍有 1.68 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额募集资金结余,2017年8月根据实际情况预测,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供水 BOT 项目将再发生资金支出约1,200 万元,公司同意将首发超

专项报告 第17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额募集资金在供水 BOT 项目预计结余的15,633.6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全部调整至供热 BOT 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继续实施。供水项目后续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2决策程序: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2017年9月12日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 2.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内容详见2017年8月23日、2017年9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046号、 2017-054号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18页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8,078,391.524,330,455.7653.61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430,417,842.7231,793,477.24421,140,112.1897.8410,336,633.89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594,183,680.6438,609,167.87591,115,678.0999.4822,995,057.25不适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126,692,821.2890,196,201.1971.19不适用
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72,000,000.00272,000,000.00100.00不适用
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8,000,000.003,921,153.00215,641,204.0394.58不适用
合计-1,659,372,736.1674,323,798.111,594,423,651.25-33,331,691.1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参见下述“注1” 2、决策程序:2017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年2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内容详见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003号、2017-008号、2017-020号公告。

专项报告 第19页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20页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包括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 个分项目。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政函[2016]159 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2017 年 3 月 5 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根据实际项目的开展及 2017 年各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出具了《研究推进2017年万邦达 PPP 合作项目相关事宜([2017]15 号)》的会议纪要。考虑到各分项目现阶段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7,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2、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根据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建设的资金结余情况和公司新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将50,000.00 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惠州伊科思”)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吉林固废”)。

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原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间额度调整变更募投项目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578,078,391.52-320,000,000.00-250,000,000.008,078,391.52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项目580,417,842.72-150,000,000.00430,417,842.72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274,183,680.64320,000,000.00594,183,680.64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26,692,821.28-100,000,000.00126,692,821.28
5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72,000,000.00272,000,000.00
6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28,000,000.00228,000,000.00
1,659,372,736.161,659,372,736.16

专项报告 第21页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根据实际情况现阶段存在一定的资金结余,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当前,新型材料制造行业和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快速发展,在不影响原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决定推进惠州伊科思装置建设及吉林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的后续建设,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对惠州伊科思及吉林固废的增资。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将有利于公司加强“综合性环保平台”的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伊科思主要业务是对碳五、碳九馏分等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高软化点、低色度的耐候性树脂、无色的加氢石油树脂及专用树脂、苯乙烯和溶剂油等石化品。惠州伊科思目前正在建设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碳五分离装置碳五石油树脂装置、碳九加氢装置等装置,本次增资拟推进 DCPD 氢化树脂装置和碳九加氢树脂装置的后续建设。项目达产后,惠州伊科思可向汽车领域和农药领域提供碳五树脂、苯乙烯、溶剂油等高端新材料,用于生产汽车粘合剂、高档油漆、涂料、路标漆和农药(乳化剂)等,年产值约为460,000万元,年毛利约为119,200万元,综合毛利率达到18.95%。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同时签署了三方《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惠州伊科思拟增资40,000 万元,公司将认购其中的27,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惠州伊科思的持股比例将增加到45%。公司使用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缴清上述协议下认缴的出资额。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公司以现金收购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39.73%的吉林固废股份,对吉林固废的持股比例由60.27%上升至100%,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吉林固废已建成一座 18.5 万立方米填埋场,并拥有 8000 吨/年的物/化处理和1万吨/年的焚烧处理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吉林固废的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公司拟对吉林固废增资,将22,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增资款项,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收款单位名称投入金额投入占比
1120万立方米的填埋场113,000,000.0049.56%
2处理量达70吨/天的回转焚烧炉90,000,000.0039.47%
3物/化系统升级改造25,000,000.0010.97%
合计228,000,000.00100.00%

根据预测,本项目达产后,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将增至16.3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量达到2万吨/年,焚烧处理量达到3.3万吨/年,固化和安全填埋处理量为11万吨/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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