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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7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9-03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同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长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长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委员会,各委员会选举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3名):王长荣女士(主任)、苏国建先生、刘荣军先生;

审计委员会(3名):张亚兵先生(主任)、王长荣女士、刘荣军先生;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李群生先生(主任)、王长荣女士、刘荣军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营管理层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聘任杜政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苏国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杨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晓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政修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关雪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1. 董事长简历

王长荣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大专学历。自2005年12月起在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出纳、监察员、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长荣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62,500股,与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王飘扬先生及公司董事王建先生为姐弟关系。王长荣女士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长荣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 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1)王长荣女士

王长荣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大专学历。自2005年12月起在公司任职,先后担任出纳、监察员、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长荣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62,500股,与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王飘扬先生及公司董事王建先生为姐弟关系。王长荣女士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长荣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苏国建先生

苏国建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就职于鼎元(中国)投资集团,任风控经理,项目二级评审会委员、秘书等职。2011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法务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计划发展部经理、投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先后主持或参与公司资本运作方面的多项大型项目,对投资并购、资本运作、子分公司管理、计划经营管理等具有丰富经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苏国建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8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国建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苏国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荣军先生刘荣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日本国立一桥大学,连续获得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5年12月至今,任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专家咨询委员。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荣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荣军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荣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李群生先生

李群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生。博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化工大学传质与分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1983年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工系,获硕士学位,其后一直在北京化工大学工作至今(其间2000-2003年在北京化工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2007-2008年期间曾在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做访问学者)。担任中国能源学会理事、全国塔器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氯碱工业协会聚氯乙烯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维纶通讯》编委,是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群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群生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群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张亚兵先生

张亚兵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曾就职于甘肃会计师事务所、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现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改制、上市、增发、重组的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亚兵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亚兵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要求,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亚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总经理简历

何勇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德国柏林斯泰恩拜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经理、德国MBO印刷设备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成都新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精密达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何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飘扬先生之配偶为兄妹关系。何勇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经营管理层成员简历

1) 杜政修先生

杜政修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精密机械专业;1994年7月至1998年9月在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第二总体设计部工作;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财务管理专业;2001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14年6月任职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杜政修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8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政修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杜政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苏国建先生

苏国建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就职于鼎元(中国)投资集团,任风控经理,项目二级评审会委员、秘书等职。2011年9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法务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计划发展部经理、投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先后主持或参与公司资本运作方面的多项大型项目,对投资并购、资本运作、子分公司管理、计划经营管理等具有丰富经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苏国建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8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苏国建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苏国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杨帅先生杨帅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6年1月加入万邦达,历任工程部项目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具有多年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熟悉项目各个阶段工作流程及控制重点,对EPC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控制及BOT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

期、风险控制等有丰富的经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帅先生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8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帅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晓红女士

王晓红女士,中国籍,1976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管理专业。2008年12月加入万邦达,历任财务部主管会计、副经理、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晓红女士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9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晓红女士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晓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关雪菲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

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关雪菲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关雪菲女士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关雪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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