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关联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资产核销概述
为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公司拟对部分长期追收无果、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13,279,96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776,968.00元,本次坏账核销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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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应收账款单
位名称
核销应收账款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 拟核销资产金额(元) | 核销原因 |
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达拉特旗天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7,472,600.00 | 7,472,600.00 | 0 | 注1 |
泰祜(上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 | 280,000.00 | 280,000.00 | 252,000.00 | 协议约定 |
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Hydr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LLC | 5,227,360.00 | 261,368.00 | 4,965,992.00 | 无法收回 |
超越科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广西致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5,000.00 | 285,000.00 | 公司注销 |
注1:2018年12月13日,盐山县人民法院出具了编号为“(2017)冀0925执573号”的结案通知书,昊天节能就达拉特旗天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拉特旗天誉公司)拖欠货款1,167.26万元一案达成和解,达拉特旗天誉公司
一次性向昊天节能支付货款420万元,昊天节能放弃追要剩余747.26万元,并予以核销。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3,279,960.00元,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