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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静)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9次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或委托表决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黄静独立董事945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1次
黄静独立董事1100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日常会议,对被提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增补独立董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符合及变动情况。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会议事项意见 类型
12023年1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2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3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4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7)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3年8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3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

划、关注重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黄静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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