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2021年4月27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3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4.9万份需要注销;②20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80≧N≧70,按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8万份由公司注销;③63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90≧N≧80,按9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一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167万份由公司注销。本期未行权部分合计

239.867万份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合计239.867万份进行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属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三、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行权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独立董事:熊伟、余明桂、季小琴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