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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黄静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股份”)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中所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黄静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3年度股东大会中所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

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鼎龙股份

股票代码:300054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平彩

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

公司邮政编码:430057

公司电话:027-59720699/0677

公司传真:027-59720677

公司网址:www.dl-kg.com

电子信箱:hbdl@dl-kg.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静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静,女,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系主任,招商银行总行营销顾问,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营销顾问,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营销科学学报编委。目前,黄静女士担任顺丰同城(09699. 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黄静女士董事职务(独立董事)经2022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黄静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5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黄云

公司电话:027-59720699/0677

邮政编码:43005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黄静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静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议案1:《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议案2:《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

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如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的,委托人应当同时明确对

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受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投票。

4、委托人委托股份数量以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5月7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5、如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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