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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三个临时提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除此之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朱双全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了提高决策效率,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经核查,截至提案日,朱双全持有公司股份139,249,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2%,朱双全具备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本次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当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1号楼行政楼6楼多功能厅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11.0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1.07《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8《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1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3.02发行规模
1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04债券期限
13.05债券利率
1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07转股期限
1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13.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3.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3.11赎回条款
13.12回售条款
13.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3.18评级事项
13.19担保事项
13.20募集资金存管
1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4.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00《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9.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00《关于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1.00《关于重新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3.00《关于变更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4.00《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5.00《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提案中,议案1-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2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2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3月23日以及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提案:第9、11.01-11.04、12-20、22、23、24、25、26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上述提案11.00、13.00需逐项表决。

4、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由独立董事黄静女士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24-26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

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43005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云

联系电话:027-59720699/0677 联系传真:027-59720677

联系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邮 编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备 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代表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11.0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1.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11.07《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8《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1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3.02发行规模
1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04债券期限
13.05债券利率
1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07转股期限
1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13.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3.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3.11赎回条款
13.12回售条款
13.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3.18评级事项
13.19担保事项
13.20募集资金存管
1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4.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8.00《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9.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00《关于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1.00《关于重新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3.00《关于变更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4.00《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5.00《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054。投票简称:鼎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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