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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9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监事会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监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管理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监事会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该议案的监事会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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