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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青宝”)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深圳汇海易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易融”)发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通过借款方式向汇海易融提供了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汇海易融IT系统建设、渠道推广、品牌建设等工作,借款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按7.5%的年化贷款利率向汇海易融收取利息。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未归还3,0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将按12%的年化贷款利率向汇海易融收取利息。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公司将未归还的1,906万元借款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按12%的年化贷款利率向汇海易融收取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海易融已归还本金3,600.17万元,经协商,公司拟将未归还的399.83万元借款展期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将按12%的年化贷款利率向汇海易融收取利息。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汇海易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4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创业路汇海广场B座2505

5、法定代表人:林建武

6、实际控制人:林建武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主营业务: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维护。(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汇海易融资产总额为11,680.52万元,负债总额为9,624.35万元,净资产为2,056.1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057.4万元,净利润为-3,078.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相关情况

汇海易融仅为中青宝的参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除2018年3月向汇海易融提供财务资助以外,未向汇海易融提供其他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汇海易融主要经营股东林建武、胡肖明、施跃进、张琪同意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充分担保措施。

汇海易融所从事的互联网金融中介服务业务目前处于良性退出状态,也已经与投资人签订了良性退出方案。虽然公司与汇海易融的管理团队保持密切联系,有专人定期了解汇海易融的业务进展状况,且汇海易融仍在定期偿还欠款,但仍不排除汇海易融由于自身经营压力或回款较少导致不能按时偿还所欠公司债务的风险。

四、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方面,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与汇海易融管理层的沟通,委派专人定期到汇海易融了解业务进展,控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汇海易融主要经营股东林建武、胡肖明、施跃进、张琪同意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充分

担保措施,该举措能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违约风险。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向参股公司汇海易融提供的399.83万元财务资助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汇海易融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为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汇海易融的业务运营和发展,降低参股公司的资金压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为参股公司汇海易融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至2021年6月30日,有利于汇海易融的业务发展,且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风险基本可控。汇海易融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提供了充分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

八、其他说明

1、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上述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汇海易融除中青宝外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属于中青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汇海易融的其他股东因其资金有限,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汇海易融提供财务资助,其主要经营股东林建武、胡肖明、施跃进、张琪同意为此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故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较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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