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不含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15:00至2019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云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2,825,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1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2,825,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1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2,82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2,82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2,82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2,82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2,825,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1至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