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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1-16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巨技术”)、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股份”)、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安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恩贝特”)拟与关联方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融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陈友、汪东升、陈兵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提交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在审议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开展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3)基于关联交易对象的预计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业务需要,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预计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50041.45
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房屋租赁800616.76
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8000
小计-2,100658.21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500116.65
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2,000360.00
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50099.90
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10047.27
小计-3,100623.82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以现金方式结算。以上交易期限均为一年。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8条,基于关联交易对象的预计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2020年度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41.455003.23%
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房屋租赁616.7680048.11%
小计-658.211,30051.34%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116.655009.10%
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360.002,00028.08%
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99.905007.79%
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47.271003.69%
小计-623.823,10048.66%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闵定举,注册资本是1,6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901-903室,成立日期:2007年8月10日,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咨询;计算机配套产品的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维护;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天源迪科的参股公司,天源迪科董事长陈友先生同时担任汇巨技术董事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东升先生同时担任汇巨技术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3条,汇巨技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汇巨技术总资产4,582.20万元,净资产4,340.55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606.33万元,净利润407.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63.17万元。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和新,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伍和新,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201室,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6日,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天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源迪科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东升先生同时担任天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秀琴女士同时担任天源股份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3条,天源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股份总资产8,988.26万元,净资产7,624.65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4,959.31万元,净利润2,064.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57.17万元。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俊,注册资本740.80万元,注册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F座404,成立日期2010年03月24日,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源迪科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东升先生同时担任信邦安达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3条,信邦安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信邦安达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573.45万元,净资产624.87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008.03万元,净利润-290.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0.46万元。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花建和,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55号3层01-A441,成立日期:是2014年5月8日,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江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为维恩贝特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陈兵先生同时担任江融信董事,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7.2.3条,江融信为天源迪科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维恩贝特和江融信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融信总资产25,230.96万元,净资产22,892.12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2,197.62万元,净利润-95.83万元。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以现金方式结算。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需求,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将在本次审议通过的年度额度范围内,有效期为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维恩贝特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以现金方式结算。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明确了交易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通常情况下,在任何一项具体交易中,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交易条件不得低于其向独立第三方(即可比的同类供应商,下同)提供的交易条件。以确保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对关联交易保持了其持续性,但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4、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可以协助公司和关联方,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扩大公司市场销售业务,提升公司业绩,同时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董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关联交易价格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

2、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相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天源迪科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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