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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基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3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现就年报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并购标的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8.36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对并购彼岸春天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8,829.67万元,占对应商誉期初账面价值的100%。

(1)请补充说明彼岸春天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核查彼岸春天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收入及利润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经营业绩情形等。

(2)请结合彼岸春天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商誉减值测试参数与往年的对比情况等,详细说明本年度大比例计提相关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3)我部关注到,你公司计算得出彼岸春天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1,560万元,与其合并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下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28,858.54万元,占并购彼岸春天形成商誉期初账面价值的100.10%。请补充说明上述可回收金额计算的科学性、是否存在为大比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人为干预、故意调整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计算结果的情形等。

请评估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会计师进一步说明对评估师相关评估工作和结果采取的复核方法、过程及结论。

回复如下:

(1)请补充说明彼岸春天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核查彼岸春天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收入及利润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经营业绩情形等。由于影视文化政策监管趋紧,行业整体波动较大,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业务受到较大影响,2019年定制网络剧未能按计划完成,无法在本报告期确认收入,导致报告期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彼岸春天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收入金额105,468,744.4672,007,263.99162,601,253.3316,682,043.05
扣非净利润32,046,074.7921,555,108.3344,788,369.08-6,283,595.51
业绩承诺净利润30,000,000.0039,000,000.0050,700,000.0050,000,000.00
差额2,046,074.79-17,444,891.67-5,911,630.92-56,283,595.51
业绩承诺完成率106.82%55.27%88.34%-12.57%

从上表可知,业绩承诺期内,彼岸春天收入波动较大,2017-2019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2019年定制网络剧未能按计划完成,无法在本报告期确认收入,收入大幅下降并导致亏损。经重新检查各期收入截止、成本匹配、费用截止,未发现存在跨期情况。经核查,公司收入及利润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跨期调节经营业绩情形。

(2)请结合彼岸春天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商誉减值测试参数与往年的对比情况等,详细说明本年度大比例计提相关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1) 行业发展情况

自2016年以来,中国电视剧行业在经历快速发展阶段后,进入结构调整期,总体需求趋于饱和,电视剧生产和发行总数呈下降趋势,头部精品剧占据绝对制胜地位,内容为王、以质取胜的时代正在到来。进入2018年,影视行业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整体市场表现不佳。在政策调控和市场竞争的双重驱动下,行业加速了内容供给侧的改革,去产能效果显著,制作方不断洗牌,制作理念从“以量取胜”转向“以质取胜”。

2018年,在市场流动性紧缩、内容消费习惯转变、行业监管政策调整及影视从业人员税务风波等的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影视娱乐行业经受了资本流出、项目减产或延期、库存加剧、播出不确定性因素大增的多重压力,面临着前所未

有的巨大困难和挑战。2019年,影视行业处于阶段性规范化调整期,播出环境及市场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影视剧备案数量和上线数量均出现了下滑,电视剧备案部数和备案集数分别同比下滑22.18%、24.78%。

2019年以来市场经历一系列变化,IP和流量明星的影响力下降但仍然重要,题材类型受到一定限制,现实主义题材持续走高,古装虽受限制但仍是观众和各大平台偏爱的类型,二次元及漫改类型不断升温使年轻人是永远的市场。但2019-2020年,各大平台也在面临转型,好的故事和严格控制成本成为制作公司盈利的保障,且市场对前期剧本开发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导致项目筹备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增加。在此整体环境和形势下,彼岸春天未来在进行投资制作影视剧时将更为谨慎。2)在手订单情况彼岸春天主要从事互联网影视剧制作和投资业务。彼岸春天正在开展或计划中的影视项目以及预计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进度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影视作品名称状态描述截至基准日预计未来收入确认进度
已确认收入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艳势番之新青年》结算中1,946.82402.82
《明月曾照江东寒》结算中917.3612,522.07
《神雕侠侣》已杀青2,138.36
《交手》IP储备剧本开发阶段188.68
《第二次相遇》已杀青1,603.77
《天锁》前期筹备754.72
《住在隔壁的家伙》联合投资剧本阶段125.79
《定制男友》原创项目、剧本阶段880.50
《暴风眼》外部研发剧本阶段1,509.43
《如果你爱我》自主研发剧本阶段188.68
《公子不要啊》IP储备剧本开发阶段2,616.35
合计2,864.1812,924.892,327.042,484.282,578.612,616.35

如上表所示,首先根据各储备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未来的投拍计划,分析确定各储备项目未来产生营业收入的年份;接下来,根据各储备项目的集数、类型、题材等情况,对各储备项目总发行收入进行预测,其中已可根据现有协议和结算单确定总发行收入的直接根据现有协议和结算单确定总发行收入;最后,根据资产组在各项目中的投资占比以及是否为发行方等情况,确定各项目归属于资产组的营业收入。

彼岸春天2018年度影视剧投资制作收入涉及剧目共计10部,但2019年度仅制作《明月曾照江东寒》一部剧并产生部分收入。受影视行业大环境持续低迷影响,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2020年将不会投拍新剧,故2020年预测收入仅为以前年度未结算完成的《艳势番之新青年》及《明月曾照江东寒》项目。管理层根据行业现状分析预测,影视行业寒冬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故2021年及以后年度,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每年除已杀青待结算的剧作之外,还将投资及拍摄1-3部新剧,未来每年剧作的数量相较于2018年下降明显。

3)商誉减值测试参数与往年的对比情况

①收入增长率与往年对比如下表所示:

收入增长率1Y2Y3Y4Y5Y永续期
201799.03%7.68%5.74%4.12%3.00%0.00%
201819.22%4.63%11.63%2.71%0.61%0.00%
2019674.78%-82.00%6.76%3.80%1.46%0.00%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期第一年收入增长率较高,主要系由于2019年营业收入金额较低所致。具体来讲,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a)原预计2019年结算的项目《艳势番之新青年》及《明月曾照江东寒》结算延迟,仅产生部分收入;

b)已杀青项目《神雕侠侣》及《第二次相遇》播放延迟,未产生收入;

c)2019年仅拍摄完成《明月曾照江东寒》,未投入拍摄其他项目。

根据目前在手订单情况,2020年预测收入为以前年度未结算完成的《艳势番之新青年》及《明月曾照江东寒》项目,由于受影视行业大环境持续低迷影响,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2020年将不会投拍新剧。且管理层根据行业现状分析预测,影视行业寒冬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故2021年除已杀青待结算的《神雕侠侣》项目之外,仅投入一部剧《交手》,且投资金额较低,故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期第二年收入增长率预计会大幅下降。

其余预测期的收入增长率与往年差距不大。

②毛利率与往年对比如下表所示:

毛利率1Y2Y3Y4Y5Y永续期
201746.35%46.38%46.40%46.42%46.42%46.42%
201826.42%27.44%31.25%32.05%32.26%32.26%
201924.44%25.00%25.00%25.00%25.00%25.00%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期毛利率低于往年,系由于彼岸春天在行业内影响力不大,议价能力无法有较大提升,毛利率总体上将处于行业内较低水平,预测相对谨慎。

③折现率与往年对比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1Y2Y3Y4Y5Y永续期
201713.2%13.2%13.2%13.2%13.2%13.2%
201812.9%13.0%13.0%13.0%13.0%13.0%
201913.3%12.9%12.9%12.9%12.9%12.9%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折现率与历史年度无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考虑到彼岸春天所处行业整体情况不佳,在手订单数量减少以及预期未来各项经营数据较往年均有所下滑等因素,公司于本年度大比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3)我部关注到,你公司计算得出彼岸春天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1,560万元,与其合并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下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28,858.54万元,占并购

彼岸春天形成商誉期初账面价值的100.10%。请补充说明上述可回收金额计算的科学性、是否存在为大比例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人为干预、故意调整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计算结果的情形等。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要求,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算。其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根据彼岸春天正在进行以及计划开展的影视项目逐项预测;期间费用根据费用的具体性质采用相应的适当方法进行预测;税金根据税基及适用的税率进行预测;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型确定。测试模型的选用和计算参数的选取具有科学性。

被划分至资产组的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净额合计11,588.87万元。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中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经营性营运资本11,511.47
经营性流动资产20,896.75
经营性流动负债9,385.28
经营性长期资产77.40
固定资产74.56
长期待摊费用2.84
商誉(调整后)28,829.67
合计40,418.54

其中,经营性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电子设备;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办公邮箱费及网络费。

在影视行业环境不景气以及彼岸春天自身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资产组内商誉以外资产的价值已可较好地反映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而资产组中商誉以外的资产和负债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长期资产占比很低,由此可判断资产组中商誉以外的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不大。因此,本次评估中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数额与商誉的账面值比较接近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的计算是科学合理的,不存在为大比例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而人为干预、故意调整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计算结果的情形。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过复核,彼岸春天2019年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计算结果充分考虑了彼岸春天的经营情况和行业变化,关键参数取值符合准则要求和行业惯例,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结论是合理的。会计师核查意见:

①会计师通过对北京彼岸的审计确认北京彼岸历史业绩情况,并进一步判断北京彼岸的管理层对未来业绩预测的合理性。经审计,会计师认为北京彼岸历史业绩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跨期调节情形;盈利预测根据公司现有结算中的项目或储备项目预测,盈利预测均有明确的项目支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外,针对上述项目会计师检查了相关合同、水单等资料,并对重要影视项目投资进行函证,函证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往来余额及合同执行情况等。

②会计师了解了行业的发展趋势,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资产组预测期毛利率接近行业平均毛利率,符合行业情况。

③会计师评估了管理层选择的估值方法和采用的主要假设的合理性,复核了评估机构的折现率水平,并与以前年度商誉评估时的折现率水平比较,未发现异常,折现率水平较为适当。

④会计师复核了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准确性。经复核,商誉减值计算无误,计提充分合理。

经过核查,会计师认为彼岸春天承诺期内收入及利润真实,不存在跨期调节情形;2019年末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计算结果充分考虑了彼岸春天的经营情况和行业变化,关键参数取值符合准则要求和行业惯例,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结论是合理的,商誉减值计提合理。

2.我部关注到,你公司2018年和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4.34万元和1,597.12万元。

(1)请结合行业经营模式、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等分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并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匹配性。

(2)请补充说明经营现金流量连续处于较低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及公司已采取的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措施及实施效果等。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在对台基股份2018年和2019年审计过程中是否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处于较低水平保持应有的关注及采取的相关核查方法、过程及核查结论。回复如下:

(1)请结合行业经营模式、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等分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并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匹配性。

1)2018、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原因

①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台基本部北京彼岸天津海德合并抵消报出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5,287,128.76103,699,958.97-268,987,087.7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44,552.3724,376,905.111,076.55-20,646,932.586,575,601.45
现金流入小计168,131,681.13128,076,864.081,076.55-20,646,932.58275,562,689.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068,209.25125,615,757.24-177,683,966.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1,703,820.453,759,344.90-45,463,165.35
支付的各种税费32,886,050.373,898,134.233,312.5036,787,497.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082,709.583,495,897.78239,801.46-20,646,932.5821,171,476.24
现金流出小计164,740,789.65136,769,134.15243,113.96-20,646,932.58281,106,10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0,891.48-8,692,270.07-242,037.41-5,543,416.00

如上表所示,台基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为北京彼岸(包含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彼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9.23万元,北京彼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金额12,561.58万元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370.00万元多2,191.58万元,采购比销售现金多的原因系北京彼岸(包含霍尔果斯彼岸)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从年初的598.93万元增加到年末的3,288.22万元,增加了2,689.29万元。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第二次相遇》、《暴风眼》、《神雕侠侣》等影视剧联合投资。

②公司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台基本部北京彼岸其他子公司合并抵消报出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1,018,220.67148,679,771.2871,382.00319,769,373.9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204,421.31240,440.2950,907.90-22,527,370.581,968,398.92
现金流入小计195,222,641.98148,920,211.57122,289.90-22,527,370.58321,737,772.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006,273.89152,675,175.752,721,659.67200,403,109.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1,944,590.692,764,867.151,748,301.4846,457,759.32
支付的各种税费28,474,273.182,934,496.05250.0031,409,019.2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295,339.7630,593,400.451,135,343.42-22,527,370.5827,496,713.05
现金流出小计133,720,477.52188,967,939.405,605,554.57-22,527,370.58305,766,600.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02,164.46-40,047,727.83-5,483,264.670.0015,971,171.96

如上表所示,台基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北京彼岸(包含霍尔果斯彼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北京彼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金额15,267.52万元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867.98万元多399.54万元,采购比销售现金多的原因系北京彼岸(包含霍尔果斯彼岸)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从年初的3,288.22万元增加到年末的6,526.67万元,增加了3,238.45万元。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暴风眼》、《神雕侠侣》、《定制男友》等影视剧联合投资。

2)公司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匹配性:

单位:元

项 目2019年度2018年度变动
营业收入264,937,838.14418,108,792.96-153,170,954.82
净利润-221,456,627.2185,771,178.13-307,227,805.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71,171.96-5,543,416.0021,514,587.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关系如下: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21,456,627.2185,771,178.13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加:信用减值损失7,088,225.96
资产减值准备289,147,251.2330,022,851.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7,582,894.1617,715,965.95
无形资产摊销401,220.65428,428.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0,448.52211,553.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34,535.0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4,289.4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841.7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498,734.01-11,532,19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27,564.28238,851.7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6,652,107.656,520,223.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1,292,681.95-109,928,118.2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0,468,216.33-24,535,533.40
其他-378,748.74-422,08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71,171.96-5,543,416.00

注:上市公司无同样双主业公司,且各公司具体情况差异较大,可比性不强,故不作同行业公司比较。从上表及1),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大幅下降,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由于子公司彼岸春天2019年定制网络剧未能按计划完成,无法在本报告期确认收入,导致收入大幅下降;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由于2019年公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2.88亿元导致亏损。此外,2019年在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下,应收账款余额下降,应收账款回款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2018年的-554.34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597.12万元。

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匹配主要由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影响造成,2018年由于彼岸春天预付影视剧联合投资款较多导致现金净流出较大,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2019年应收账款回款较好,现金净流入增加从而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趋于好转。

(2)请补充说明经营现金流量连续处于较低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及公司已采取的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措施及实施效果等。

公司经营现金流量连续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受子公司彼岸春天经营影响,由于近两年影视行业监管趋严,整体波动大,投资的影视剧无法按期完成,资金回

收较慢,资金流出大于流入,导致彼岸春天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而台基本部自有资金充足,经营活动现金可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措施:1)不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2)控制成本费用支出;3)对参投的影视项目择机处置,尽快收回现金,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 2018、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以及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情形,会计师获取并分析 2018、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检查各年度报表编制情况,重点分析影响因素的合理性。并对生产经营流入、流出的资金流水抽样检查,并对重点客户、供应商发生额及余额函证核实,分析现金流量变动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2018年、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处于较低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匹配原因客观,具有合理性。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7,736.22万元,较期初增长46.04%;且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合计6,313万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81.60%。

(1)请补充说明上述前五名预付款项对应的供应商具体情况、关联关系、涉及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向其预付款项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截止问询函发出日的结转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等。

(2)请进一步核查公司所有预付账款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1)请补充说明上述前五名预付款项对应的供应商具体情况、关联关系、涉及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向其预付款项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截止问询函发出日的结转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等。

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7,736.22万元,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合计6,313万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81.60%,其对应的供应商款项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总额的比例期后结转金额情况 (万元)款项性质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
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700.0021.97%《神雕侠侣》联合投资款
江苏亿象万千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616.0420.89%《长白秘闻》及《暴风眼》联合投资款
霍城考拉影业有限公司1,275.0016.48%《第二次相遇》联合投资款
洛阳鸿泰半导体有限公司1,060.9313.71%515.71预付单晶硅片采购款
宁波香黛宫文化有限公司661.038.54%《定制男友》联合投资款
合计6,313.0081.60%515.71

2019年12月31日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期末预付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1,700.00万元,系因履行2018年6月其与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电视剧《神雕侠侣》联合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而支付的该电视剧联合投资款项。截止回复日,电视剧《神雕侠侣》拍摄完成等待发行中。

2019年12月31日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期末预付江苏亿象万千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1,616.04万元,其中1,166.04万元系因履行2018年其与江苏亿象万千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电视剧《暴风眼》联合投资协议而支付的该电视剧联合投资款项,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电视剧《暴风眼》尚处于筹备阶段;其中450万元系因履行2017年其与江苏亿象万千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电视剧《长白秘闻》联合投资协议而支付的该电视剧联合投资款项,截止回复日该电视剧《长白秘闻》尚处于筹备阶段。

2019年12月31日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期末预付霍城考拉影业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1,275.00万元,系因履行2018年3月其与霍城考拉影业有限公司签署电视剧《我的不惑青春》(原名:第二次相遇)联合投资协议而支付的该电视剧联合投资款项。截止回复日,电视剧《我的不惑青春》发行收入尚未结算。

2019年12月31日台基股份期末预付洛阳鸿泰半导体有限公司余额1,060.93万元,其预付未结算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基于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和供应链管理策略,为提前锁定单晶硅片货源和采购价格而提前向主要供应商洛阳鸿泰半导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截至问询函日采购到货结转金额515.71万元,占期末预付账款

金额比例达48.61%。2019年12月31日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期末预付宁波香黛宫文化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661.03万元,系因履行2019年11月其与宁波香黛宫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电影《定制男友》联合投资协议而支付的该电视剧联合投资款项。截止回复日,电影《定制男友》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2)请进一步核查公司所有预付账款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7,736.22万元,其中功率半导体业务预付账款余额为1,209.55万元,占期末预付账款比例为15.63%,主要系预付洛阳鸿泰半导体有限公司单晶硅片采购款;泛文化业务预付账款余额为6,526.67万元,占期末预付账款比例为84.37%,主要系预付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影视作品联合投资款。

前五名预付款项对应的供应商工商信息情况(含母公司)如下:

单位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状态
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300吴廷飞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在业
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510.0309吴廷飞吴廷飞(42.09%)、其他股东合计(57.91%)在业
江苏亿象万千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000陈萧含陈箫含(70.00%)、黄锦明(20.00%)、杨啸(5.00%)、杜童(5.00%)在业
霍城考拉影业有限公司3,000王锦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00%)在业
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692.756王锦王锦(63.30%),其他股东(36.7%)在业 (新三板)
洛阳鸿泰半导体有限公司1,000王振国王振国(93.46%)、李文龙(6.54%)在业
宁波香黛宫文化有限公司1,000龚航宇龚航宇(98.00%)、徐伟(1.00%)、彭进军(1.00%)在业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及函证核查主要供应商的股权结构,董监高及关键管理人员情况等,未发现上述公司与台基股份及其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广电总局电子政务平台查询参投项目公开信息和检查预付资金流水,预付账款对应的影视项目真实,联合投资行为具备合理商业背景,未发现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通过获取台基股份关联交易声明书、发放函证、重要供应商工商查询及参投项目公开信息查询等审计程序,认为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真实、合理,预付行为具有合理商业背景,期末预付账款中不存在预付关联方款项,未发现违规向主要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情形。

4.请说明以下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功率半导体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450.1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607.11万元,计提比例13.64%;泛文化业务客户组合3,658.9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067.85万元,计提比例29.18%。请补充说明公司对上述两个应收账款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考虑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情况中各不同账龄区间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计提比例及计提的合理性。

(3)你公司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058.12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37.67%。请补充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具体业务、具体客户情况、账龄较长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等。

(4)你公司报告期末前三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均为公司泛文化业务相关,请补充说明上述欠款方与公司之间的具体业务往来情况、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欠款方履约能力情况、账款回收安排、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相关应收账款占已确认收入情况等。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功率半导体客户组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450.1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607.11万元,计提比例13.64%;泛文化业务客户组合3,658.95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067.85万元,计提比例29.18%。请补充说明公司对上述两个应收账款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考虑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根据不同业务划分为功率半导体客户组合和泛文化客户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制定主要参考前3年历史信用损失数据平均数,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量坏账准备。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情况中各不同账龄区间的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计提比例及计提的合理性。公司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情况中各不同账龄区间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元)坏账准备(元)计提比例(%)
1年以内44,385,826.672,607,497.155.87
1-2年30,581,162.949,434,709.7130.85
2-3年2,638,912.901,691,239.0364.09
3-5年2,345,418.841,876,335.0780.00
5年以上1,139,810.551,139,810.55100.00
合计81,091,131.9016,749,591.51

其中:功率半导体客户组合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元)坏账准备(元)计提比例(%)
1年以内38,820,581.492,329,234.896.00
1-2年2,366,916.64970,435.8241.00
2-3年1,078,912.90755,239.0370.00
3-5年1,095,418.84876,335.0780.00
5年以上1,139,810.551,139,810.55100.00
合计44,501,640.426,071,055.36

其中:泛文化业务客户组合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元)坏账准备(元)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65,245.18278,262.265
1-2年28,214,246.308,464,273.8930
2-3年1,560,000.00936,000.0060
3-5年1,250,000.001,000,000.0080
5年以上
合计36,589,491.4810,678,536.15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类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数据制定的预计信用损失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你公司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058.12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37.67%。请补充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具体业务、具体客户情况、账龄较长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等。

公司1至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058.12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

37.67%,其对应的主要客户、业务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期末1至2年应收账款金额(万元)占1-2年应收账款比例(%)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1-2年对应的业务 (款项性质)
霍尔果斯伍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225.0140.06电视剧《艳势番之新青年》发行结算收入
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88.0035.58电视剧《西风瘦马》发行结算收入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02.316.43是,逾期140.92万元电视剧《飞哥战队》版权销售收入
合计2,815.3192.06

上表1至2年应收账款主要系电视剧发行及版权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其账龄较长主要系受影视行业大环境影响业内资金紧张,主控方或电视台回款进度较慢;电视剧结算周期较长,故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4)你公司报告期末前三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均为公司泛文化业务相关,请补充说明上述欠款方与公司之间的具体业务往来情况、应收账款账龄情况、欠款方履约能力情况、账款回收安排、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相关应收账款占已确认收入情况等。

报告期末前三名应收账款明细

单位名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万元)账龄已确认含税收入期末应收账款占已确认含税收入比例(%)截至问询函收到日止累计回款比例(%)期末应收余额收入项目
1年 以内1-2年
霍尔果斯伍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1,225.011,225.012,063.6359.3675.86电视剧《艳势番之新青年》发行结算收入
霍尔果斯伍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556.53556.53730.8376.1523.85电视剧《我们都要好好的》发行结算收入
霍尔果斯盛夏星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1,088.00-1,088.002,898.0037.5462.46电视剧《西风瘦马》发行结算收入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02.30-502.3602.3083.4019.92电视剧《飞哥战队》版权销售收入
合计3,371.84556.532,815.316,294.7753.57

1)2019年12月31日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期末应收霍尔果斯伍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1,781.54万元,其中应收电视剧《艳势番之新青年》发行收入金额1,225.01万元,应收电视剧《我们都要好好的》发行收入金额556.53万元。霍尔果斯彼岸2018年根据参投电视剧《艳势番之新青年》第一次发行结算报告确认收入2,063.63万元,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收到霍尔果斯伍仁影视支付的发行结算款项1,130万元和435.54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累计收到发行结算款项1,565.54万元,累计回款比例达75.86%。

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2019年根据参投电视剧《我们都要好好的》发行结算报告确认收入730.83万元,于2019年9月和11月分别回款74.31万元和100.00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项目累计回款金额174.31万元,累计回款比例达

23.85%。

2)2019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彼岸期末应收霍尔果斯盛夏星空款项余额1,088.00万元,系基于其与霍尔果斯盛夏星空签署的参投电视剧《西风瘦马》的发行收入,2018年根据该电视剧第一次发行结算报告确认收入金额2,898万元,霍尔果斯彼岸于2019年度收到回款金额1,810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项目累计回款金额1,810万元,累计回款比例达62.46%。

3)2019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彼岸期末应收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款项余额502.30万元,系基于公司2018年授权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电视连续剧《飞哥大英雄之飞哥战队》播映权而形成的应收款项。购片合同总金额

602.30万元,霍尔果斯彼岸分别于2019年1月和2020年4月收到播映权使用费100万元和20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累计收到播映权使用费金额120.00万元,累计回款比例19.92%。

通过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上述客户公开信息,该等欠款方经营正常,未见破产、清算及重大违法行为等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形,目前回款正常,除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部分逾期外,不存在大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对主要客户检查销售合同、查询工商查询、抽查凭证;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实施

替代审计程序,抽查销售合同、发票、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经核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应收账款余额真实,1-2年账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原因客观,具备合理性。

5.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在产品账面余额9,474.80万元,占存货余额的52.51%,未计提跌价准备,其中《明月曾照江东寒》影视剧产品账面余额8,109.94万元。

(1)请补充说明公司在产品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上述影视剧产品预计产出时间、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情况及履约进展等,并核查是否存在违约情形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等。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1)请补充说明公司在产品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台基股份2019年期末在产品余额9,474.80万元,按行业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板块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期末占比
在产品半导体867.23867.239.15%
在产品泛文化8,607.578,607.5790.85%
合计9,474.809,474.80100.00%

台基股份在产品期末余额主要系泛文化事业网络剧《明月曾照江东寒》摄制部分制作成本,期末结存金额8,109.94万元,占泛文化事业在产品期末金额比例达94.22%。

由于《明月曾照江东寒》项目系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过检查该项目销售合同、内部评估、制作预算汇总表及项目成本合同等资料,预测该项目毛利约为23.90%左右;结合合同验收条款及项目回款情况判定,该项目每一阶段性成果均经客户验收确认,不存在销售退回的风险;截至审计日不存在触及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条例而出现禁拍禁播的情形,预计收入大于成本,不存在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请补充说明上述影视剧产品预计产出时间、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情况及履约进展等,并核查是否存在违约情形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等。

2018年12月和2019年公司孙公司霍尔果斯彼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

司签署了的网络剧《明月曾照江东寒》委托开发摄制协议及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142,458,150.00元,由霍尔果斯彼岸按照协议约定向客户(北京爱奇艺)提供网络剧《明月曾照江东寒》开发和摄制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影视作品IP版权及剧本开发部分已完成交付,并经北京爱奇艺公司验收确认,相关款项已结清;该影视作品摄制部分已杀青转入后期制作,预计2020年第三季度完成成片制作并交付,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预收摄制部分进度款项,截至报告日期末预收该影视作品摄制部分款项金额56,325,495.15元。项目收款进度与实际项目执行情况吻合,履约进度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等。会计师核查意见:

鉴于期末主要在产品《明月曾照江东寒》项目系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会计师通过获取并检查在产品《明月曾照江东寒》项目销售合同、成本类合同及内部评估等资料,并结合合同验收条款及项目回款情况判定,该项目每一阶段性成果均经客户验收确认,不存在销售退回的风险;该项目合作客户资质良好,双方合作关系稳定,测算在产品项目毛利率约为23.90%,预计收入大于成本,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年报显示,你公司2018年和2019年“营业外收入——业绩承诺赔偿款”确认金额分别为1,924.41万元和4,628.36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业绩补偿的具体补偿方式、补偿安排、补偿进度、业绩承诺补偿方的履约能力、业绩补偿是否按照相关协议进度履行、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等。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1)业绩补偿款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与彼岸春天原股东(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姜培枫)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彼岸春天原股东应支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先以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抵减业绩补偿款;如彼岸春天原股东应补偿的金额大于公司剩余应支付的收购价款,由彼岸春天原股东自补偿期间内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额外向公司补足。

根据公司与睿圣投资、姜培枫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睿圣投资、姜培枫承诺2017年、2018年承诺业绩金额不变,2019年、2020年承

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不低于5,000万元。2017年、2018年业绩承诺补偿机制不变。如果2019年、2020年承诺净利润达到或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0%,则当年无需补偿;如果2019年、2020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0%,则睿圣投资、姜培枫应向公司予以补偿,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80%-当年实际净利润。如发生上述业绩补偿的情形,公司有权从未支付的收购价款中扣除睿圣投资、姜培枫应向其补偿的金额。如睿圣投资、姜培枫应补偿的金额大于公司剩余应支付的收购价款,由睿圣投资、姜培枫自补偿期间内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额外向公司补足。

根据上述协议,业绩补偿方式以应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抵减或以现金补足方式补偿。截止2019年末,2018年业绩赔偿款1,924.41万元已从应付股权收购款中扣回,2019年业绩赔偿款4,468.80万元已从应付股权收购款中扣回,尚有159.56万元业绩补偿款未收回,挂账其他应收款-业绩赔偿款。

2)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A、2018年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收购股权款 1,924.41万元货:营业外收入—业绩赔偿款收入 1,924.41万元

B、2019年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收购股权款 4,468.80万元

其他应收款-业绩赔偿款 159.56万元货:营业外收入—业绩赔偿款收入 4,628.36万元

上述因业绩承诺未完成的现金补偿款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处理合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业绩补偿会计师获取公司与睿圣投资、姜培枫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根据审计结果重新计算业绩赔偿款,了解业绩补偿方的履约能力,核实业绩补偿进度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上述因业绩承诺完成的现金补偿款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7.年报显示,你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的产品销量、营业收入均出现一定程度

下滑。请补充说明行业周期性特征、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及主要对手情况,并分析公司功率半导体业务下滑的具体原因、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等,以及公司未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回复如下:

功率半导体行业是属于电力电子行业的细分领域,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电力电子行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行业周期性。由于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可能陷入衰退。如果宏观经济剧烈波动或长期处于低谷,会抑制行业需求,加剧市场竞争,对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我国功率半导体产业在国际市场占有显著地位,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制造基地和消费市场。虽然受行业周期性影响,市场会有波动,但发展前景广阔。从发展趋势看,新基建和节能环保的需求,带动了功率半导体器件产品的需求增长和结构升级。但从技术水平看,国内功率半导体器件技术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还存在差距。国内厂商除少数企业外,总体规模较小,缺乏技术力量,同时国际功率半导体器件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加剧了市场竞争。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掌握新型功率半导体芯片产业化的设计、制造技术,并已批量生产,打破了国外厂商的垄断。同时,美国贸易限制和技术封锁将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化,给国内半导体企业带来较大的发展契机。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上市公司派瑞股份、时代电气、斯达半导,均为功率半导体行业代表企业,专注电力电子器件业务,但每家各有特点,擅长的应用领域不同。西安派瑞在国内超高压和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中有较好技术储备,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时代电气在轨道交通领域优势突出,主营轨道交通电气系统及零部件产品,长期致力于电力机车、动车及高铁所需功率器件的进口替代;斯达股份主要生产IGBT器件,是国内IGBT领先企业。

台基股份定位于为量大面广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及组件,包括晶闸管、半导体模块、IGBT器件,广泛应用于冶金铸造、电机驱动、大功率电源、输变配电、轨道交通、新能源等电源设备和工控领域。公司在冶金铸造和电机节能领域具有一定优势,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功率半导体企业之一。

2019年,功率半导体市场总体平稳,公司全年销售功率半导体器件150.33万只,同比下降7.07%,实现功率半导体业务收入24,825.58万元,同比下降2.84%。主要是公司近年来实施双结构调整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加大了高压

器件、脉冲器件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器件的研发和销售,减少了市场竞争激烈等低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调整模块产品布局,加大IGBT器件产销,保持公司半导体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功率半导体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未来专注功率半导体主业,实施“聚焦功率半导体领域,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并举”的发展战略,持续进行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双结构调整优化,深化在电气设备领域应用,加强在高端装备、新基建、新能源、现代交通等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领域的开发耕耘;提升品质、优化成本,持续提升功率半导体器件竞争力,重点开发新型IGBT模块和IGCT等智能化器件,加速产业化进程;保持在大功率半导体脉冲开关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扩大产销量;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实现公司产业升级。

8.年报显示,你公司2010年IPO募集资金中尚有18,803.97万元未使用,且募投项目“125万只大功率半导体器件技术升级及改扩建”也未达到预期效益。

(1)请补充说明公司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未来使用安排。

(2)上述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公司未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等。

回复如下:

(1)请补充说明公司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未来使用安排。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8,803.97万元,未来使用安排分为两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安排和超募资金及利息使用安排。

募投项目“125万只大功率半导体器件技术升级及改扩建”包括生产基地技术升级及改扩建、建立研发中心、技术服务支持中心。募投项目主体生产基地技术升级及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已建成投产,技术服务支持中心除购置西安房屋外停滞。由于近年来功率半导体产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市场需求波动,行业增速放缓,公司目前技术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模式能够满足各区域不同客户的需要,公司拟终止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并在2020年度择机对募投项目结项,将少量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施“聚焦功率半导体领域,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并举”的发展战略,将围绕功率半导体主业,择机合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包括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并购投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快半导体主业发展。在超募资金闲置期间,适当进行现金管理,通过购买期限短、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获取投资收益,

增加公司收益。

(2)上述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公司未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等。公司募投项目2019年实现效益3,068.71万元,截止2019年末累计实现效益20,177.29万元。募投项目重点是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充,2010年上市前已启动建设,主体于2012年建成投产,装备整体提升,产能大幅增加,技术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功率半导体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市场需求波动,行业增速放缓,与公司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

公司在功率半导体领域的综合实力、器件产能和销售规模位居国内同业前列,产品应用领域宽泛,品种规格齐全,具有产能交付、营销渠道和质量优势,主要整机客户和各区域经销商均与公司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总体结构稳定。公司原有产品产能80万只,募投项目主体建成后,公司年产能扩充为205万只。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产销总体均衡,但受制于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态势,产能未能完全释放。2019年公司功率半导体器件生产量148.23万只,销售量150.33万只,产能利用率为72.31%,产销率为101.42%。

公司未来专注功率半导体主业,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实施“聚焦功率半导体领域,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并举”的发展战略,持续进行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双结构调整优化,深化在电气设备领域应用,加强在高端装备、新基建、新能源、现代交通等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领域的开发耕耘;提升品质、优化成本,持续提升功率半导体器件竞争力,重点开发新型IGBT模块和IGCT等智能化器件,加速产业化进程;保持在大功率半导体脉冲开关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扩大产销量;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实现公司产业升级。

9.年报显示,你公司泛文化业务2019年仅实现营业收入1,668.20万元,同比下降89.74%。请补充说明上述营业收入对应的具体产品情况及收入金额、泛文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泛文化业务是否存在持续萎缩风险及其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公司泛文化业务2019年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及收入金额列示如下:

产品/项目销售客户销售内容收入金额 (万元)本期销售占比(%)
《明月曾照江东寒》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IP版权及剧本开发917.3654.99
《我们都要好好的》霍尔果斯伍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电视剧发行收入689.4741.33
《和亲公主》喀什众创合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IP版权销售61.373.68
1,668.20100.00

泛文化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影视行业大环境持续低迷影响,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2019年参投开发项目减少;其次,2019年公司集中精力投入大型网络剧《明月曾照江东寒》项目,该项目制作周期较长,于2019年8月开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影视作品尚处于后期制作中,无法确认摄制部分收入导致本期总体可确认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此外,由于受影视行业大环境持续低迷影响,管理层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现有项目或储备项目对未来5年进行盈利规划,预计2020年将不会投拍新剧, 主要收入为前期未结算完成的项目验收收入,2021年及以后年度,每年除已杀青待结算的剧作之外,还将投资及拍摄1-3部新剧。泛文化未来定位明确,业务可期,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通过了解影视行业大环境的当前状况及公司管理层的投资决策风险偏好,并执行销售合同及相关支持性单据检查、函证及项目回款核实等审计程序,认为泛文化业务本期收入确认金额真实、准确,其收入规模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吻合,其基于经营环境变化而有所变化具有合理性。泛文化业务不存在持续萎缩风险,不存在明显的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10.分季度营业收入显示,你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053.96万元。请详细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且为负值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公司2019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8,315.0810,714.258,518.41-1,053.96

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2019年1-3季度2019年4季度2019年全年
母公司19,394.165,384.9824,779.14
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8,153.58-6,485.381,668.20
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46.4446.44
合 计27,547.74-1,053.9626,493.78

从上表可知,公司第四季度合并营业收入为-1,053.96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彼岸春天第四季度收入为-6,485.38万元影响所致。彼岸春天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凭证 日期项目确认收入金额调整原因
1191129《暴风眼》-15,094,339.62该剧原在2019年6月份确认收入。《暴风眼》本身为参投剧,待剧目发行结算后确认收入。为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为后续制作项目筹备资金,将收益权转让确认收入。因涉及公安题材,前期筹备时间长,且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019年11月双方通过协商终止该转让,相应冲减收入。
2191130《第二次相遇》-15,094,339.62该剧原在2019年6月份确认收入。《第二次相遇》本身为参投剧,待剧目发行结算后确认收入,为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为后续制作项目筹备资金,将收益权转让确认收入。后因对方项目调整迟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2019年11月双方通过协商终止该转让,相应冲减收入。
3191217《和亲公主》613,748.26
4191225《时间特工》-5,188,679.25原在2019年6月份确认《时间特工》原创剧本销售收入,后因对方未能成功确定项目合作方而一直未支付款项,2019年12月份双方通过协商终止该销售,相应冲减收入。
5191225《灯火阑珊处》-4,245,283.02原在2019年6月份确认《灯火阑珊处》原创剧本版权销售收入,后因对方未能成功确定项目合作方而一直未支付款项,2019年12月份双方通过协商终止该销售,相应冲减收入。
序号凭证 日期项目确认收入金额调整原因
6191230《我们都要好好的》6,894,666.89
7191231《奔腾岁月》-18,894,339.62该剧原在2019年9月份确认收入,12月份总部内审发现该剧目未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予以冲减收入。
8191231《明月曾照江东寒》-13,845,238.50该剧原在2019年3月份根据原销售协议确定收入,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同比例调减收入。
四季度收入合计-64,853,804.48

如上表,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且为负值主要系彼岸春天第四季度对前期确认的收入进行调整造成,调整主要因为合同变更或终止以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且为负值主要系彼岸春天第四季度对前期确认的收入进行调整造成,调整主要因为合同变更或终止以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调整后的收入符合公司制定的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1.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中包含确认相关持有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处置资产的投资收益合计953.43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确认对应的具体经济业务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中包含确认相关持有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处置资产的投资收益合计953.43万元系2019年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分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其中浮动收益与黄金、利率、汇率波动等挂钩,到期收益取决于到期日的黄金、利率、汇率等的价格,因此属于固定期限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系中国民生银行发行的“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增理财产品对公款”理财产品,期限固定,收益不固定。该等理财产品期限固定,收益不固定,不符合“本金+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会计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上述金融资产已于2019年末处置完毕,处置收益

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师核查意见:

会计师获取并检查相关理财产品协议及银行水单,了解公司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重新测算投资收益金额。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理财产品收益真实,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12.年报显示,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江苏雪漫舍影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已撤诉和解,涉案金额332.73万元,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容德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尚在审理中且被告提起了反诉,涉案金额422.99万元。

(1)请补充说明上述两起诉讼的具体合同纠纷情况、起诉原因、具体和解安排及相关款项回收进展、具体审理进展及反诉情况等。

(2)请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回复如下:

(1)请补充说明上述两起诉讼的具体合同纠纷情况、起诉原因、具体和解安排及相关款项回收进展、具体审理进展及反诉情况等。

1)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江苏雪漫舍影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系电影《秘果》项目宣发费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宣发费用330.73万元,逾期利息2万元,共计332.73万元,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若江苏雪漫舍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漫舍”)按照约定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则霍尔果斯彼岸免除雪漫舍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逾期利息损失赔偿责任,且欠付的宣发费用按照九折计算,即2,976,594.81元(和解款项)。

霍尔果斯彼岸要求雪漫舍支付和解款项的具体方式如下:

① 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70%,即2,083,616.37元;

② 和解协议签订之后,2019年10月15日前,支付剩余30%,即892,978.44元。

雪漫舍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和解款项。

2)霍尔果斯彼岸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容德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系电影《秘果》项目宣发费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及构成为:投资款156万元、需要补足的宣发费用1,889,901.47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780,000元,共计4,229,901.47元。该案目前还在一审审理中,已经两次开庭(2019年11月5日和11月21日)。因为疫情影响,无法预期判决时间。深圳市容德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容德”)反诉霍尔果斯彼岸涉案金额及构成:对方反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投资本金624万元,并按照投资本金的年化15%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70.41万元。案件审理进度及预计结案时间与霍尔果斯彼岸起诉深圳容德案件进度一致,两起案件一并审理和判决。

(2)请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回复函公告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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