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方元”)的业务拓展以及业务合同执行所产生的备货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其提供人民币1,2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年利率8%收取利息。华力方元其他股东董建宁、马赛江、陆伟、王新、海育华、李光荣为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因担任华力方元的董事,回避表决,因高小离先生、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王琦先生、熊运鸿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