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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2021-028

2021年04月

致股东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0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和持续的中美贸易摩擦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带了新机遇。2020年,我们努力克服了企业经营发展上的各种困难,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4.91亿元首次向15亿大关迈近。2020年,我们在因疫情停工停产的困局中,开辟了亚马逊全球直销,使朗科产品线上销售全球化覆盖;2020年,我们还运用法律武器完美收官了在美国与PNY公司历经八年的专利维权之路,化干戈为玉帛为朗科经营打开另外一扇窗。2020年,我们进一步深化在中国存储行业的地位,发挥朗科在国内存储行业的优势。经过周密地研发与设计,朗科纯国产化SSD产品 —“朗”系列正式面世。伴随着朗科国产化的逐渐成熟,力争为中国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带来更优质、更便利的存储产品。2021年,朗科科技一方面利用现有销售渠道,技术及产品优势,在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持续耕耘;另一方面注重研发,加强人才储备。利用现有专利、品牌、资金和技术积累,深挖行业客户的潜在需求,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调动发挥经营层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与企业共谋发展。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将认真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国制造转型升级作出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在此感谢各位尊敬的股东和每一位支持、帮助过朗科的人,谢谢一路上有你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努力为各位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3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5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9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7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08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5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朗科科技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朗科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前全资子公司(2014年2月已转让)
香港朗科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朗博科技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宜黎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科汇通、成晓华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33,312,658股,并于2018年1月11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持股比例为24.9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科汇通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系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宜黎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份28,062,658 股,并于2018年1月11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安图田木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王全祥先生全资控股的公司,原公司名称为珲春田木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更名为新余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于2016年12月14日更名为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全祥王全祥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时,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2889%,通过其100%控股的安图田木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7.2313%,共计持股比例为11.5202%。王全祥先生曾担任朗科科技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于2014年2月由于任期届满离职。目前,王全祥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和通过安图田木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减完毕。
股东大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KingstonKingst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全球领先的独立内存模组生产商,全球闪存产品领导者,全球领先的闪存卡和闪存盘生产商。与公司签订专利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司为Kingston China Cooperatie U.A.,该公司系Kingst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的关联公司。
PNYPNY Technologies, Inc.,美国必恩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 年,主要提供内存产品、闪存产品、消费性产品及服务,该公司在运用于个人计算机上的全系列闪存产品居美国零售市场领先地位。
SanDiskSanDisk Corporation,美国晟碟公司,全球领先的闪存产品制造商。
2009 年该公司启用新的中文名称"闪迪"
专利复审委、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北京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中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章程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专利池指公司采取的一种专利保护和运营策略,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内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开发,并将研发成果按一定布局在有关国家或地区申请数量众多的系列专利,使得相关产品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覆盖。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
闪存Flash Memory,快闪存储器,简称闪存,是一种即使关闭电源仍能保存信息并可重复读写数据的半导体存储介质芯片。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电子及电脑相关产品领域,如闪存盘、MP3、MP4、数码相机存储卡、手机存储卡、GPS 导航仪等均采用闪存做为存储介质。
闪存盘一种以闪存为存储介质、以 USB 接口为数据通信接口的移动存储产品的简称,现已取代软盘成为所有电脑用户的随身存储产品,并开始广泛应用于电视机、软件发行等领域。
优盘公司的注册商标,当该商标用于公司的闪存盘产品时,系指公司优盘牌闪存盘。
SSD、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isk或Solid State Drive,也称作电子硬盘或者固态电子盘,是由控制单元和闪存组成的硬盘,存储介质是闪存。固态硬盘的接口规范和定义、功能及使用方法上与普通硬盘相似。固态硬盘没有普通硬盘的旋转介质,具有高性能、高密度、高寿命、低功耗、防震抗摔、耐高低温、静音等众多优点。固态硬盘主要应用于计算机、军事、工业控制、电力、医疗、航空等领域。
Type-C接口USB接口的一种连接接口,硬件接口不区分正反,两面均可直接插入,外形尺寸大小约为8.3mm×2.5mm,支持USB标准的充电、数据传输、显示输出等功能。
3D V-NAND、3D NAND3D V-NAND或3D NAND,主要生产厂商有,三星、镁光、英特尔等,是一种有别现有2D NAND的一种新技术,是一种新兴闪存技术,3D V-NAND主要从结构方面对闪存芯片进行了技术创新。3D V-NAND技术,则将闪存芯片中的晶体管竖了起来,然后用绝缘体和控制栅极环绕包围这这些晶体管,形成了一个"立体"的同轴结构体。将这些同轴结构体一层层向上堆叠,形成多层结构,就构成了3D V-NAND的基本形态。目前已经开始应用于固态存储产品上。
NAND Flash是Flash的一种技术规格;根据其工艺制程主要分为SLC、MLC、TLC三种规格,NAND Flash具有以页为单位进行读和写编程操作、以块为单位进行擦除操作的特点,具有较低的读取延迟和较好的动态抗震
性,可断电数据存储。基于NAND Flash存储的常见产品如:闪存盘、存储卡、固态硬盘等。
闪存Wafer即晶圆的一种,晶圆是生产集成电路所用的载体,经过切片、研磨、抛光后即成为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基本材料,常见为整片晶圆,本文所指闪存Wafer为NAND Flash晶圆。
移动固态硬盘移动固态硬盘:Protable Solid State Disk,以USB 3.0接口 (目前多为micro B接口)为数据通信接 口的移动固态存储产品,由桥接芯片单元、控制单元和闪存存储单元(Flash芯片)组成,外形尺寸不局 限于2.5寸,小巧便携为主;移动固态硬盘的接口规范、接口定义、产品功能和使用方法上与普通USB3.0移动硬盘相同。移动固态硬盘具有体积小、容量大、高性能、低功耗、防震抗摔、耐高低温、静音等优点。主要应用在高端商务、工业、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
AppApp(应用程序,Application的缩写)一般指智能手机里面安装的第三方应用程序。目前主流的APP版本有:1、安卓系统版本 Android;2、苹果系统版本iOS;3、塞班系统版本 Symbian;4、微软windowsphone,其中安卓和苹果系统应用最广,比较著名的App商店有Apple的iTunes商店里面的App Store和Android的Google Play Store。
Lightning接口Lightning接口(闪电),是苹果新一代的通用数据接口,可以正反插,正反各8PIN,内置加密芯片;具有正反插、体积小、连接稳固、耐用性高等特点。
99专利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已于2019年11月14日期满失效。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朗科科技股票代码300042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朗科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Netac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Neta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卫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18、19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7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18、19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etac.com.cn 、http://www.netac.com
电子信箱ir@netac.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于雅娜王亚丽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层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层
电话0755-2672 76000755-2672 7600
传真0755-2672 75750755-2672 7575
电子信箱ir@netac.comir@netac.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朝铖、谢毅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490,916,555.941,194,123,466.431,194,123,466.4324.85%966,909,462.65966,909,46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652,219.7871,852,057.5871,852,057.58-1.67%64,496,644.4264,496,64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4,430,600.0250,660,047.7350,660,047.737.44%45,058,201.1145,058,20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094,663.11-107,832,260.62-107,832,260.62117.71%60,650,591.1260,650,591.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260.35850.3585-1.65%0.32180.32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260.35850.3585-1.65%0.32180.32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4%7.36%7.36%-0.52%6.92%6.9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1,179,133,606.271,085,570,378.621,085,570,378.628.62%998,759,207.181,001,817,72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63,519,517.491,004,580,355.201,004,580,355.205.87%954,979,970.52957,579,712.9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79,405,817.51307,803,373.97386,209,076.92517,498,28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14,373.5634,026,431.278,044,197.1714,867,21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09,121.2729,241,136.614,234,185.2111,646,156.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2,919.3573,760,336.48-44,742,293.85-19,316,298.8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7,317.52-1,863.96-79,214.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267,415.656,255,552.253,233,053.9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5,801,606.1716,627,789.9519,699,791.3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2,040,904.11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554.2427,228.8948,476.96
减:所得税影响额2,862,638.783,757,601.393,463,664.26
合计16,221,619.7621,192,009.8519,438,443.3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闪存盘的发明者,专注于存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闪存盘及闪存应用领域提供解决方案。自公司成立以来,通过核心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了多元化和有序扩张,目前产品已经覆盖固态存储、嵌入式存储和移动存储领域。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经营NAND FLASH固态存储、DRAM动态存储、嵌入式存储和移动存储产品。NAND FLASH固态存储和DRAM动态存储器主要用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产品的资料存储和系统内存缓冲存储。嵌入式存储主要用于工业级产品及平板、电脑、手机等小型电子设备的数据存储。移动存储产品主要用于便携电子设备的存储需求,如笔记本电脑、行车记录仪、相机和无人机等。

(三)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经营通过从事NAND FLASH固态存储、DRAM动态存储、嵌入式存储和移动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中获得收入,专利运营通过全球专利诉讼、专利海关保护和协商谈判获取专利授权许可收入。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存储产品除了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产品经营的主要驱动因素为产品本身的功能性优势、销售渠道的客户数量,以及产品运营的高效率。

(五)2020年行业发展情况

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至2020年第一季度,各数据中心的客户采购需求持续增加,而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的爆发又导致各国担忧供应问题而追加订单,整体存储市场订单需求较好。

第二季度因为疫情的全球性扩散引发各国实施隔离封锁措施,智能手机等终端电子产品需求受到抑制,而网上教育、居家办公等兴起,带动数据中心、笔记本电脑类需求增长迅速。

第三季度期间服务器类需求动能减弱,海外疫情的反复使得企业IT支出减少。同时5G手机的市场普及,造成手机厂商加大了嵌入式存储器的囤货力度。

第四季度受晶圆代工产能紧缺影响,引发电子零部件涨价、缺货潮袭来,恐慌情绪甚至蔓延到整个存储市场。由于商家库存不高,又临近假期,备货需求明显增加。就目前市场需求而言,服务器市场需求依然表现疲软,消费类电子终端市场需求也未见明显起色,市场形成备货心理大于实际需求的市况。

中国闪存市场网的2020年度行业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存储规模预计达1,220亿美元,同比增长13%;其中NAND 560亿美元,DRAM 660亿美元,2020年四季度消费类NAND Flash综合价格指数环比持平,全年指数下跌8%。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现有移动存储行业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同时在创新市场中拥有多年存储业务经营经验,拥有快速、高效的行业需求定制响应能力,拥有广泛的上下游合作资源,拥有经验丰富的涵盖市场销售、产品运营、生产制造等全链条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公司在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行业内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地位,具体表现在:

1、携手国内头部存储上游厂商,夯实公司与上游的合作生态资源,以应对日益复杂的上游供应关系。闪存产品及原材料芯片随着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上游晶圆厂商的3D NAND FLASH技术升级、下游消费电子生产厂商需求变化、国产芯片厂商崛起加入市场竞争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存储市场在供应和价格上未来较长时间仍将可能有较大波动的局面。

2、受新冠肺炎疫情短期效应影响,笔记本电脑类产品的市场销售增长良好,对公司固态硬盘类产品的市场销售提振效应明显。

3、拥抱设备智能化、行业智造化趋势,抓住AI智能行业对存储产品需求加大的市场机会。随着物联网、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发展和普及,对芯片及存储行业的需求日益增长。设备需要的固态硬盘产品将朝着新接口协议、新产品形态、高速度、大容量方向发展,有利于公司相关固态存储产品的销售,同时也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出更大的挑战。

4、乘风破浪抓住互联网高速发展、云计算日益普及、人工智能行业发展的机会,逐步发展增强企业应用类产品市场。闪存技术日新月异,存储密度不断提高的同时价格不断逼近传统存储介质。 闪存存储相对传统机械硬盘存储的性能及实施总成本(TCO)优势日益明显,存储产品升级换代的时机已经到来,相关领域的存储市场机会也在逐步显现,我们积累的产品应用技术经验也将得以更好的展现。同时企业市场对网络安全概念的重视,加密存储、安全存储、定制存储概念日益升温,

相关领域的市场机会也在逐步显现。

5、在专利运营方面,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预计未来国内专利运营的市场环境将会进一步好转。公司有多年产品运营和生产经验,通过技术的不断积累,加上持续在工程技术和生产管理上的软硬件投入,使得我们的存储产品应用于各领域时的品质控制和兼容验证方面有着较强的保障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是我们所共同经历且难忘的新冠肺炎疫情集中爆发年度,引发整体全球经济的波动,对公司的业绩表现带来了较大影响。经过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上下游所有合作伙伴的努力,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公司的稳健经营,较为妥善地应对了这一影响。

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09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85%;营业利润8,356.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8%;利润总额8,358.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5.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7%。

各项利润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专利授权许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年末美元汇率较年初下降,汇兑损益也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运营、产品研发、知识产权和专利运营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产品运营方面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及整体经济环境和行业资源影响,在上游资源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积极进行市场产品销售策略的调整,采取了以“产品创新、品牌推广、销售通路”的三向联动方式推动产品运营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存储产品的升级,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精品,提升品牌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在产品销售方面,根据疫情变化的情况,前半年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小的渠道平台即国内电商、跨境电商以及疫情中恢复比较快的国内行业、国内外渠道进行重点的销售政策支持。

根据国内电商平台规则变化,通过互换推广资源的方式推动电商平台的促销。同时增加电商直播、网红带货等新型模式的尝试,加大对消费者引流转化和品牌宣传力度;跨境电商方面,加大海外社交媒体的粉丝数量及粉丝运营,新增拓展海外站点,加快货物流转和产品上架实销。推广方面也增加海外网红及测评媒体的引流,通过优化线上展示以及站内外引流的方式,加快平台营销效果的实现。

在国内行业客户拓展方面,通过组织销售团队持续的努力跟进服务,让客户在疫情期间对于朗科公司及销售人员专业度有着更高的专业认可和品牌信任,为疫情恢复后的销售活动做铺垫;加强在信息化创新领域的曝光和销售节奏,与众多国内一线整机厂商和OEM工厂保持密切沟通,在国产化产销领域拥有一席之地;在国内渠道销售方面,加快疫情期间通过市场、产品、销售的联动方式,政策、物料、活动快速下达,在第一时间协助客户进行实销活动。

海外渠道方面,一方面加大自有品牌在海外推广平台的推广频率和力度,另一方面维护现有海外代理商的区域利益和积

极性。国际业务方面,根据客户所在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货物交付和订单支持的专项服务,更人性化的推动国际客户的客情关系。下半年全球疫情情况有所好转,原有已经启动或加大推广的销售渠道,利用先手优势逐步拉进与国际品牌的差距,以增加销量和加大品牌溢价为主要目标进行发力。对于逐步从疫情中走出来的海外各国家客户,给予合理的政策支持,促进客户补充货品库存,增加产品流速。整年度内在营销端充分利用朗科销售组织的多元化优势,合理调配资源向有优势的渠道进行倾斜,力求保证效果和效率的最大化。

(二)在产品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在产品管理和研发方面,结合市场行情及客户需求,公司对存储产品进行了梳理、调整,优化了存储产品开发方向及产品类型,积极推进NAND FLASH固态存储产品、DRAM动态存储产品线的开发拓展,同时持续推进移动存储产品的创新和优化。产品开发方面,2020年随着新制程芯片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3D NAND FLASH工艺技术的日趋成熟,公司积极布局,加快研发推进存储产品针对新制程、新方案的迭代升级,以及适用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的产品研发,积极开拓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在固态硬盘产品方面,积极响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市场需求,开发国产化系列产品,如报告期内上市的“朗系列”固态硬盘新品S538、S520、S931,加速存储产品国产化进程。在内存产品方面,加快不同频率特别是超高频产品的布局,以应对消费级、办公级主机产品对于高性能存储配件的要求。同时,积极跟进DDR5相关的产品的研发和验证,力求在新版本产品方面减小与国际一线内存品牌的差距。

在移动存储产品方面,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公司软件、硬件结合的平台优势,持续拓展开发符合消费需求的终端产品,如报告期内已上市的Type-C接口移动固态硬盘Z2S、Z9,以及即将上市的指纹加密移动固态硬盘Z11。积极调研和布局适用于物联网、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的移动存储产品,公司适时推出更高性能的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如报告期内上市的行业专业版存储卡超高速SD卡(V90)P600新品。同时,陆续推出使用安全、便利、外观设计时尚新颖的闪存盘产品,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另一方面,在产品功能方向上,持续拓展开发加密类和新接口类存储产品。

由于新品研发存在一定的技术和市场风险,公司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利用多角度、多平台组合的方式,进行适合公司自身产品的数据化分析和产品研发。同时结合销售组织意见,对现有产品及时迭代更新方案,适时的推出新品。另一方面,对少数已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做停产处理,合理利用资源。

(三)在专利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4,38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82%。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增专利申请18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28项,拥有已授权有效专利317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58件,另有已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8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71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专利维权工作正在稳步而有序地并以司法维权及行政维权的方式推进,其中以下案件取得的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因PNY公司违反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在美国以PNY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仲裁。2020年2月11日,公司收到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2月10日作出的裁定。PNY公司不服该裁定,向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提起复审请求。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3月16日作出的裁定,驳回PNY公司请求复审的请求。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聘请的美国律师事务所SILLS CUMMIS GROSS PC 转付的PNY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前的专利授权实施许可费,共计5,037,530.9美元(已扣除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的风险代理费)。2017年1月1日之后的专利授权实施许可费,公司正在等待PNY公司申报。

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PNY公司向美国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提出的上诉请求,PNY公司请求法院撤销简易判决和驳回裁定,并请求法院指示将案件移交给美国夏威夷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PNY公司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和解、专利许可及免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双方针对协议签署日以前的所有专利诉讼、仲裁或纠纷达成和解;朗科科技免除PNY公司根据2008年签署的《和解协议》履行持续提交出货报告和支付许可费的义务;朗科科技在全球范围内放弃追究 PNY 公司闪存盘产品的专利侵权责任;PNY公司在协议签署后48小时内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撤销针对公司的上诉;2)双方相互许可对方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其已有的和未来授权的与闪存盘产品相关的专利;3)作为对价,除PNY公司之前已经向朗科科技支付的款项外,PNY公司还将在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向朗科科技支付一笔额外费用;4)双方将就未来进行商务合作的可能性展开磋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经和解并已全部回款。

2、因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以下简称“99专利”)。公司起诉了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北海支行”)。

2020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成立,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2)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合计683,600元,由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不服广西高院作出的(2018)桂民三终72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2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于2020年10月16日受理公司针对广西高院(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申请再审请求,案号为(2020)最高法民申5918号。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及12月8日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询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3、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嘉合忆美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主要涉案产品分别为32GB LEXAR M20闪存盘、16GB LEXAR M20闪存盘、16GB LEXAR S33闪存盘、16GB LEXAR TWISTTURN 闪存盘、32GB LEXAR S33闪存盘、32GB LEXAR TWISTTURN 闪存盘、32GB LEXAR V10闪存盘以及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2020年5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7)京73民初323、324、325、327、328、329号《民事判决书》,详情如下:

(1)(2017)京 73 民初 3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2)被告嘉合忆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996元;

3)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2)(2017)京 73 民初 32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2)被告嘉合忆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796元;

3)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3)(2017)京 73 民初 32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2)被告嘉合忆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876元;

3)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4)(2017)京 73 民初 32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2)被告中恒旗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756元;

3)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5)(2017)京 73 民初 3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2)被告中恒旗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876元;3)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6)(2017)京 73 民初 32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2)被告中恒旗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876元;3)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美光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美光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京73民初323、324、325、327、328、329号《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美光公司的上诉案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4、公司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起诉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文俊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

长沙中院于2020年1月13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2020)湘01知民初8号《受理通知书》,涉案产品为“九头鸟汽车音乐专用U盘”。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参加了长沙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2020年10月13日,长沙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2020)湘01知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经营者马文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2)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合理开支人民币50,000元;

(3)被告马文俊对被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述一、二项履行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600元,由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0元,由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经营者马文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文俊共同负担人民币15,600

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参加了长沙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2021年2月8日,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判决赔偿金额共计215,600元,该案件终结。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2020)湘01知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经营者马文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2)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合理开支人民币50,000元;

(3)被告马文俊对被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述一、二项履行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600元,由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0元,由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经营者马文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文俊共同负担人民币15,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2月8日,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判决赔偿金额共计215,600元,该案件终结。

5、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涉及公司“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专利”)的中国发明专利。

99专利系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于1999年11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实质审查作出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于2002年7月24日发布授权公告,并发放发明专利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的规定,公司99专利的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2019年11月14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20年10月12日,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99专利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准予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无效宣告申请后,尚需经过指定期限由申请人及专利权人陈述意见、实质审查等程序,才能最终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公司将依法对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陈述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不服的,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1年2月2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关于上述案件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无效宣告请求人百望金赋于2021年1月4日提交了撤回宣告99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书面声明,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的规定,本案件审理结束。

6、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金赋”)、深圳市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4)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深圳中院于2018年5月18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旋极信息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旋极信息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上述案件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9)粤民辖终162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9)粤民辖终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上述案件将在深圳中院审理。因百望金赋下落不明,深圳中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于2019年8月15日在《人民法院报》G17版上刊登(2018)粤03民初1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向百望金赋公告送达证据交换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材料。公告中记载本案证据交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5时00分,开庭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参与庭审。公司在庭审中当庭向深圳中院申请撤回《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第1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 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并当庭向深圳中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将深圳中院受理的(2018)粤 03 民初 1661 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第二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9800万元”。

深圳中院现已批准上述两项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公司已经缴纳变更诉讼请求所产生的诉讼费,变更已经生效。截至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报告期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的公司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创见资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华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上海流翔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9个诉讼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2021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通知,上述案件将于2021年04月29日开庭审理。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立案受理公司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

公司发明专利权,因广州友拓拒不遵照上述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义务,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已受理上述执行案件,并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执行裁定书》。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最高法民申5954号、5971号《传票》《询问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以就再审申请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427号、430号民事判决向其申请再审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490,916,555.94100%1,194,123,466.43100%24.85%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52,440,739.1597.42%1,155,241,935.7696.74%25.73%
房屋租赁38,475,816.792.58%38,881,530.673.26%-1.04%
分产品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43,878,038.812.94%28,160,204.132.36%55.82%
闪存应用产品605,381,112.6940.60%428,147,712.0035.85%41.40%
移动存储产品15,004,760.791.01%16,416,342.541.37%-8.60%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783,808,611.5052.58%670,132,039.1556.12%16.96%
房屋租赁38,475,816.792.58%38,881,530.673.26%-1.04%
其它4,368,215.360.29%12,385,637.941.04%-64.73%
分地区
大客户(行业客户)144,139,475.809.67%110,615,515.909.26%30.31%
电子商务及商超82,473,312.835.53%72,076,861.126.04%14.42%
华北区11,799,149.060.79%9,988,162.180.84%18.13%
华东区17,856,725.881.20%16,230,031.551.36%10.02%
华南区77,577,529.195.20%74,135,314.746.21%4.64%
西南区10,095,854.540.68%9,107,518.590.76%10.85%
国际1,064,620,653.0471.41%834,928,327.5569.92%27.51%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43,878,038.812.94%28,160,204.132.36%55.82%
房屋租赁38,475,816.792.58%38,881,530.673.26%-1.04%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52,440,739.151,287,514,900.2611.36%25.73%23.87%1.34%
房屋租赁38,475,816.795,268,230.2986.31%-1.04%-1.54%0.07%
分产品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43,878,038.81100.00%55.82%0.00%0.00%
闪存应用产品605,381,112.69538,373,196.2311.07%41.40%40.44%0.61%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783,808,611.50731,227,209.136.71%16.96%15.08%1.52%
房屋租赁38,475,816.795,268,230.2986.31%-1.04%-1.54%0.07%
分地区
大客户(行业客户)144,139,475.80127,774,205.6511.35%30.31%43.87%-8.36%
国际1,064,620,653.04967,218,684.349.15%27.51%21.88%4.20%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43,878,038.81100.00%55.82%0.00%0.00%
房屋租赁38,475,816.795,268,230.2986.31%-1.04%-1.54%0.0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闪存应用产品销售量13,068,74910,439,11825.19%
生产量13,692,36311,335,46820.79%
库存量1,722,6071,098,99356.74%
移动存储产品销售量48,03058,811-18.33%
生产量50,19155,083-8.88%
库存量5,7483,58760.25%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销售量56,022,85533,377,77267.84%
生产量10,926,2126,161,40177.33%
库存量6,119,2243,782,68661.7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闪存应用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6.74%,主要原因为:年末的销售订单备货增加?

(2)移动存储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0.25%,主要原因为:年末的销售订单未出货增加?

(3)闪存控制芯片及其它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67.84%,生产量同比增加77.33%,库存量同比增加61.77%,主要原因为:

市场需求增长导致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增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折旧5,268,230.290.41%5,350,864.200.51%-1.5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成品贸易(买进卖出)520,046,409.8740.23%540,264,056.5951.71%-3.7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直接材料736,368,560.5756.96%472,124,505.2245.19%55.9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直接人工17,531,617.881.36%16,432,454.031.57%6.6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费用及其他13,568,311.941.05%10,628,341.601.02%27.66%
合计1,292,783,130.55100.00%1,044,800,221.64100.00%23.73%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专利授权许可收入0.000.00%
闪存应用产品材料、人工、制造费用538,373,196.2241.64%383,346,548.6236.69%40.44%
移动存储产品材料、人工、制造费用13,874,132.221.07%14,949,937.211.43%-7.20%
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成品贸易(买进卖出)材料、人工、制造费用731,227,209.1356.56%635,384,771.8560.81%15.08%
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折旧5,268,230.290.41%5,350,864.200.51%-1.54%
其它材料、人工、制造费用4,040,362.690.31%5,768,099.760.55%-29.95%
合计1,292,783,130.55100.00%1,044,800,221.64100.00%23.73%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385,572,743.2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6.6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105,347,743.017.28%
2第二名79,426,817.415.49%
3第三名72,329,684.024.99%
4第四名65,714,015.194.54%
5第五名62,754,483.664.33%
合计--385,572,743.2926.6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654,513,818.3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1.6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163,632,933.0610.42%
2第二名160,317,434.0210.21%
3第三名130,947,382.328.34%
4第四名101,912,997.036.49%
5第五名97,703,071.966.22%
合计--654,513,818.3941.6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65,311,004.8831,418,342.47107.88%主要原因为:2019年末新成立的海外电商部门,2020年1月1日正式对外运营,导致报告期平台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21,123,637.2123,182,340.00-8.88%
财务费用6,247,224.45133,271.014,587.61%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内汇兑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报告期内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研发费用31,119,406.8227,025,636.6615.15%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针对存储产品市场持续波动的供应量及价格情况,公司优化了各产品线的运营策略,同时投入研发力量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在移动存储产品方面:一方面结合市场需求,陆续推出使用安全、便利、外观设计时尚新颖的闪存盘产品,如报告期内上市的U277,U185,U197等新品,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另一方面,在产品功能方向上,持续拓展开发加密类和新接口类存储产品,如报告期内上市的Type-C接口新品U785C,新型苹果闪存盘U652,以及即将上市的指纹加密闪存盘US1、超高速固态闪存盘US2,以满足全球不同市场的客户需求。

在固态硬盘产品方面:继续丰富并完善固态硬盘产品线,一方面随着3D NAND FLASH工艺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紧密结合新制程芯片技术,综合评估各类主控和芯片组合方案,持续改善、优化高效能的基于SATA协议以及PCIe协议的固态硬盘产品,推出了超高读写速度,带独立缓存的三通道PCIe固态硬盘N950ePro。

在DRAM产品方面:完善了主流的DDR4 2666MHZ及3200MHZ的产品,同时对原有的散热马甲产品进行迭代,以完善电脑内置类存储产品的品类。

随着国产半导体研发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还适时开发使用国产主控及国产存储芯片的固态硬盘产品,如报告期内正在开发的“朗”系列国产化固态硬盘产品,已成功上市的S538、S520、S931,加速存储产品国产化进程。“朗”系列内存产品也已试产完成,进入计划销售阶段。在移动固态硬盘产品方面,充分利用公司软件、硬件结合的平台优势,持续拓展开发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产品,如报告期内已上市的新品移动固态硬盘Z2S,移动固态硬盘Z9,以及尚在研发试产阶段的指纹加密移动固态硬盘Z11。

存储卡方面,伴随着物联网、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的加速建设发展,市场对于高性能存储卡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司适时推出更高性能的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如报告期内上市的行业专业版存储卡超高速SD卡(V90)P600新品。

由于新品研发存在一定的技术和市场风险,公司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利用多角度、多平台组合的方式,进行适合公司自身产品的数据化分析和产品研发。同时结合销售组织意见,对现有产品及时迭代更新方案,适时的推出新品。另一方面,对少数已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做停产处理,合理利用资源。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2019年2018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1099075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25.90%21.23%22.06%
研发投入金额(元)31,119,406.8227,025,636.6621,488,972.0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2.09%2.26%2.2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716,543.92245,078.19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2.65%1.14%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1.00%0.3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7,249,175.291,414,015,396.32-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8,154,512.181,521,847,656.94-1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94,663.11-107,832,260.62117.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6,484,066.721,559,687,810.5024.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2,869,483.181,546,751,060.912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14,583.5412,936,749.595.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912.461,000,000.00-73.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2,008.0027,720,000.00-85.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1,095.54-26,720,000.0085.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786,779.12-122,207,065.97119.4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117.71%,主要原因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的金额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的金额多;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下降85.5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85.9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上升119.46%,主要原因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的金额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的金额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9,094,663.11元,与本年度净利润70,652,219.78元,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为:年末备货导致存货较年初增加62,170,920.57 元,且备货的款项大部分已经支付。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80,908,875.766.86%57,090,131.085.26%1.60%
应收账款121,712,721.6810.32%117,207,368.8410.80%-0.48%
存货224,755,989.6719.06%162,585,069.1014.98%4.08%
投资性房地产166,363,890.7014.11%171,714,754.9015.82%-1.71%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0.00%
固定资产44,367,676.303.76%47,005,162.734.33%-0.57%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482,040,904.1113,372,753.431,920,000,000.001,934,050,273.98481,363,383.56
2.衍生金融资产
3.其他债权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小计
投资性房地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其他
上述合计482,040,904.1113,372,753.431,920,000,000.001,934,050,273.98481,363,383.56
金融负债0.000.00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其他482,040,9013,372,753.41,920,000,000.1,934,050,2481,363,383募集资金购
4.1130073.98.56买理财产品
合计482,040,904.1113,372,753.431,920,000,000.001,934,050,273.98481,363,383.56--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09公开发行股份61,198.32024,651.91000.00%36,546.41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6,546.41
合计--61,198.32024,651.91000.00%36,546.41--36,546.4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651.9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24.57万元(含已结利息和理财收益,不含银行理财),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为48,000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2,116315.990315.99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6,6891,772.3501,772.35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5,9915,99101,388.88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6,5421,174.6901,174.6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1,3389,254.0304,651.91--------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1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0,000--------
合计--21,3389,254.03024,651.9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上述四个承诺投资项目原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3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成。至报告期末,实际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预计投资总额的21.8%,低于预计投资进度的主要原因是: 1、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2、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3、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专利运营项目仍在紧张准备当中,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目前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 4、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由于近年公司业绩下滑,行业市场格局和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电子商超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对原拓展传统销售渠道的计划作出调整,减少或停止了建立形象专柜、6个境外分支机构的建设或扩建等。同时本着节省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及“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2、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
3、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并已于2014年2月完成转让,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自2014年2月15日起,广西朗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1、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7,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3、经2011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4、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200.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北海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 6、经201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4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转让款项23,100.00万元已全部到账,公司已将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存入上述专户。 7、经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首笔理财产品为一年期的,则自买入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结算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自2015年2月3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将上次投资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2月2日)延长一年,即投资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日。 8、经201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2017年2月3日起算。 9、经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不超过一年,自2018年2月3日起算。 10、经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2月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原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2月19日,因董事会换届延期,而顺延至2020年7月3日)。 11、经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7月3日起一年(即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 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9,860.32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6,686.09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52224.57万元(其中利息和理财收益为15,678.16万元)。上述资金中,除48,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均以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以上四个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估算中均有分摊朗科大厦投资,合计2,776万元,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建设朗科大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财收益)累计52,224.26万元万元(其中利息和理财收益为15,678.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余额为19,860.32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6,686.09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上述资金中,除48,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均以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0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2009年的专利年费6.00万元,2010年8月11日从深圳发展银行中心城支行支付2009年移动存储产品宣传广告费0.45万元,这两笔费用不应在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4月份将该款项的本息从其他结算账户中转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1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大支行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50.00万元、40.00万元,2011年9月28日支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120.00万元,这三笔费用不应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4日将该三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广西朗科2012年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73.97万元,存入了广西朗科中国银行北海支行一般账户,未按规定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广西朗科已于2013年1月21日将该笔利息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在自查中发现,2013年1月29 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平安银行中心区支行支付深圳市虎格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5.00万元,这笔费用不应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公司已于2013年4月15日将该笔款项的本息归还到上述募集资金账户。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对应的原承变更后项目本报告期实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
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际投入金额际累计投入金额(2)资进度(3)=(2)/(1)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计效益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5,99101,388.8823.18%0
合计--5,99101,388.88----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经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1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将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并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目前该项目因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使项目建设进度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进度,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以上详见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0日、201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在原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专利运营项目的部分法律及相关费用无需在原定实施阶段支付;同时,专利的申请量、授权数量未达到原预计数量,相应的专利申请费用、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及官方费用等的支出皆相应减少,未达到预计金额。公司调整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进度(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1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目前该项目因上述原因,建设进展仍然未达到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公司已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但仍以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相关专利运营工作。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从事电脑、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产品、网络及系统集成、动漫游戏产品的软件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移动存储产品的生产(须审批)。800万元人民币149,052,259.18143,309,587.13100,393,688.6217,963,638.6113,868,405.68
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子公司IT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10万元港币111,791,905.998,925,636.82901,721,474.47-10,816,756.59-10,784,715.07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系由本公司于2006年3月24 日出资成立,原注册资本1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2006年12月朗博科技注册资本增加至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系由本公司投入;朗博科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7楼,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杜铁军先生,监事为王芬女士;朗博科技主要从事包括电脑、移动存储产品在内的IT产和数码影音娱乐、多媒体产品、网络及动漫游戏产品的软件技术开发及销售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等。朗博科技系本公司移动存储产品之嵌入式软件提供商。为拓展公司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渠道,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公司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增加朗博科技的经营范围,以便对外开展存储卡等业务。

(2)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系由本公司于2008年4月7日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港币1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为FLAT/RM 1003 10/F BOSS COMMERCIAL CENTRE 28 FERRY STREET JORDAN KL,

执行董事为杜铁军先生。经营范围是:IT 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香港子公司目前主要开展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品等的相关贸易业务。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在NAND FLASH闪存应用、DRAM动态存储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开展主营业务,立足专业存储产品方案解决商的基本理念,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具体条件开展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其它业务。

(一)公司产品运营的展望

1.让客户更满意:携手国内头部存储上游厂商,夯实公司与上游的合作生态资源,结合终端设备产品的方案不断变化的情况,持续加强公司研发及生产工程的投入,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更加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和具有良好的兼容性。

2.让产品更丰富:随着电脑及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普及和发展,设备需要的存储产品将朝着新接口协议、新产品形态、高速度、大容量方向发展,有利于公司固态硬盘产品的销售,但是同时也对研发创新能力提出了更大挑战。作为移动存储终端的闪存盘市场也朝着大容量、智能App管理、无线存储方向发展,市场需求更趋向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随着各种新款电脑和智能设备推出市场,进一步加快了Type-C接口及周边产品的普及速度,这些因素都将使得便携式个人存储需求得到拓宽和提升。通过我们直达全球用户的各个销售通路,积极收集用户对产品的使用反馈,不断进行研发调整和产品线优化,让用户有更多更优质产品的选择。

3.让品牌更专业:拥抱设备智能化、行业智造化趋势,抓住AI智能行业对存储产品需求加大的市场机会。物联网、智能终端设备、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发展和普及,对芯片及存储行业的需求日益增长。持续通过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和对外品牌形象的合理传播,持续提升公司和品牌在相关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三年将继续以高科技为发展方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为:

1.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可通过引入更多技术人才等方式,多途径地提升我们的研发技术创新能力,力争在自主创新、行业领先有新的突破。寻求产学研结合的方式,通过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科技情报联系,获悉产业前沿技术资讯,推进新技术的运用及新产品的开发。积极在新冠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所引起的市场大幅波动中寻找机会,自主研发拥有核心技术、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并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把公司做大做强。

2.加大品牌投入和品牌拉力提升,借助现有的品牌销量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向消费者级品牌进军的步伐:一方面强化品牌对外形象展示,优化现有品牌形象及消费者认知;一方面强化品牌自有私有用户流量池。国内方面,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建立私域流量池;海外方面,借助大型社交媒体如Facebook、Twitter等搭建品牌私域流量,为自有品牌推

广,消费者习惯调研,产品延伸方向等提供帮助,同时,加大消费者与品牌的粘性。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年轻化消费群体,保持品牌的年轻态及活性,与更多年轻态的事物结合,打造公司在新一代消费群体中的认知度。

3.公司将以固态硬盘、内存条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开展传统存储产品线的精品升级策略,积极拓展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利用现有专利、品牌、资金和技术积累,进一步拓展行业客户需求,积极拓展和开发行业新产品。

4.增强员工凝聚力,调动发挥经营层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共谋公司发展战略蓝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感,形成全体员工奋发向上、积极、主动、创新工作的生动局面。制定有竞争力的研发薪酬激励方案,一方面调动现有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科技精英加盟公司,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新的创新活力。

(三)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

公司2020年实施的以事业部或运营中心为核算单位的考核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21年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责管理体系,明确产品线和销售模块的考核目标和考核方式,以运营模块为考核单位进行评比推进日常运营,创建以提升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制度,以充分调动各层级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股东、公司、客户、员工共赢。

具体的经营计划:

1.进一步建立经营层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调整部门架构,提升管理效率。

2.强化公司经营计划的刚性约束力,目标和责任分解到产品及销售部门,进而再分解到个人,将薪酬和业绩挂钩。

3.紧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环境的变化,加大对现有专利的分析,展开专利合作、逐步拓展专利维权领域,有策略性和针对性地在相关行业领域打造专利运营网络。

4.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以客户需求为基础、用户体验为导向,精简产品型号体系,兼顾大容量、高速、加密、网络、智能应用等各种需求,形成完整的存储及周边产品系列。加强市场调研,对以存储为基础的相关产品通过战略合作、OEM和ODM、代加工等形式积极进行探索和尝试。

5.加大固态硬盘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投入、销售推广,计划3-5年将公司固态硬盘产品做到国内领先水平。

6.公司将在市场宣传方式和策略上进行调整,注重品牌建设和推广,在新兴消费市场和人群中重塑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新兴媒体及互联网公司的深度合作,新增新媒体运营的市场投放,有效结合产品宣传和口碑营销,让市场推广更有效地提升品牌价值和产品销量。

7.通过完善薪酬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制订多种激励方案等方式,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事业部、运营中心、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8.稳定国内传统渠道销售网络,加强新兴渠道、行业客户的服务和支持,加深与各大电商销售平台的合作,尝试和探索更多新兴销售渠道的合作,以确保实现多维度的品牌宣传和产品销售,同时加大对海外电商和海外渠道销售通路的开发拓展,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全球影响力。

9.加强与上游供应链的沟通和合作,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产品线、优化产品成本。

10.投资设立北京全资子公司,利用北京作为全国的行政中心、科技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教育中心及旅游业发达的资源优势上,在扩大公司产品多元化的销售上,在寻求公司产品在更高科技含量、更大市场需求的提升、发展选择上,发挥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带来的的经营管理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公司前五大股东上海宜黎、邓国顺、阮伟兴、海通证券资管、成晓华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17.30%、1.99%、1.96%、1.93%。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向前述前五大股东发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函》,前述股东均回函确认其在报告期内(即2020年度内)和截至目前不是朗科科技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累计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议案24项,其中有7项议案存在董事投了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情况。2020年度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第五届董事会已召开五次会议审议议案21项,虽有1项议案被投反对和弃权票,但其余议案均全票通过审议且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累计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13项,主要股东未投反对或者弃权票。

应对措施:无实际控制人被广泛认为是保障企业稳定,且实现长治久安的理想化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由于股权的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结构使得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制衡,避免了企业大股东“一言堂”。虽董事、主要股东偶有意见分歧,但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就是在矛盾中求得平衡和发展。目前,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运作相对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未来,希望股东彼此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公司也将为加强主要股东、董事之间的沟通提供便利,以期达成既控制住风险、又抓住发展机会的和谐相处的局面。

2、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带来的控制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宜黎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9,87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8119%,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49,968,98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中,2020年6月23日被轮候冻结3,745,11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949%;2021年3月3日被轮候冻结28,649,49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7.334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先生,自2020年7月8日至12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33%,其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35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邓国顺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25,421,00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3.32%。

2020年6月24日,公司获悉,因成晓华先生针对上海宜黎欠付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提起相关仲裁及财产保全等,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上海宜黎于2021年3月13日函告公司,上海宜黎收到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转交的成晓华提交的《中止仲裁审理申请书》,上海宜黎现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解除该部分股权冻结保全措施的申请。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收到上海宜黎提交的《关于靖江小贷有关事宜的回复》,获悉:2019年,上海宜黎与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就延期还款事宜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相关事宜上市公司已于2019年4月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5)。2021年2月4日,龙德智慧与北京巧悦、上海宜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龙德智慧通

过受让北京巧悦所持有的上海宜黎52%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3月3日,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就与上海宜黎签订的各项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履行问题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轮候冻结上海宜黎持有公司股份28,649,49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33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296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上海宜黎原控股股东因债务重组转让了其股权,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邓国顺先生的股份被质押、减持未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质押率较高、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的的情形。2021年4月18日,公司获悉靖江小贷就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股份质押融资一案申请恢复执行,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4,987.5万股股份进入司法拍卖流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若本次拍卖的股份拍卖成功且过户完成,则公司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发生变化,进而公司可能出现控制权变更风险。

应对措施:合规的收购兼并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投资者对公司基本价值的一种认可。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机制,公司治理层各成员及经营层将会本着勤勉尽职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对任何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件作出谨慎处理。公司亦会密切关注其股份变动及质押情况,提醒其寻求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防范风险、降低对股权质押融资的依赖度,并协助其及时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3、原材料价格及供应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闪存的市场价格通常受技术进步、产品升级换代和供需关系等因素的共同影响。2020年,受海外疫情、自然灾害和国际贸易局势等问题影响,存储晶圆原厂的价格出现了较为剧烈的波动。如果闪存供应出现大幅波动,本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闪存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价格下跌时,公司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当价格上升时,存在难以采购到足够闪存或闪存价格过高的风险,且供应商有可能对公司采购需求提出附加条件,增加公司采购成本,从而不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客户订货和消费者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2020年伴随国产芯片产能的加大,主控与芯片的匹配调试不断完善;加之公司与长江存储在2020年8月签署了钻石级合作伙伴协议,在国外原厂晶圆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我司产品成本能够基本保持稳定,供货及生产周期也得到保障。同时,公司新增加了内存产品线,通过与晶圆原厂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沟通和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原料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周转率和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再同步规划新产品线的拓展,为经营发展做好铺垫。与此同时,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产品销售策略以减少行情变化带来的影响。

4、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或产品更新的风险

本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发展迅速、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快、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因此,如果公司研发水平提升缓慢,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科研与生产不能满足市场及消费者的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目前所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可能被国内、国际更先进的技术所代替。

应对措施:根据疫情后全球消费者使用习惯的变化,以固态硬盘和内存条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进行业务拓展。开展针对消费情景变化而引起的消费升级策略,积极拓展嵌入式存储和移动存储产品的相关应用领域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拓展固态硬盘、内存条、移动固态硬盘、存储卡和各类接口的闪存存储产品应用新方向,尝试拓展数码周边产品的开发,保持对存储数码类产品前瞻性研究,以持续提升创新竞争力,从技术创新的角度,将新品迭代及技术创新的影响转化为正向影响。

5、新技术替代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但云存储、云计算、移动互联等趋势性新行业正在对移动存储行业构成严重威胁,移动存储行业市场持续缩小,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积极跟进与公司相关业务相关联的新型存储技术,积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和了解,对围绕互联网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市场评估,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加密存储等新技术、新产品上的开发能力,并加强产品功能迭代和产品系列延续性。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新技术替代风险。

6、未能找到新核心专利代替99专利导致专利运营收益下滑的风险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已于2019年11月14日过专利权保护期而失效。该专利权过保护期后其持续产生的商业价值弱化,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依赖程度较高。虽然公司一直尝试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找新的核心运营专利,但是新的核心专利的确立需要经过专利稳定性分析、产品技术对比、专利侵权诉讼、无效程序等检验,不能一蹴而就。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99专利到期后商业价值弱化对公司专利运营收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上述情形有可能导致公司后续无法持续专利或专利池的运营,导致公司专利运营收益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对自有专利的挖掘、分析,强化对研发人员的专利培训,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除自身专利外,公司积极拓展可运营的专利来源,包括对第三方专利或专利包进行评估,探讨与第三方进行专利运营合作的可能性,例如专利转让、专利授权运营等方式。

7、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地位。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疫情导致的竞争加剧,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地位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前提下,根据疫情期间市场及消费者习惯的转变,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优化现

有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从性能、质量、功能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应对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升级。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和新客户,深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强产品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存货管理,合理安排期间费用投入,控制公司的总体运营成本。

8、关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核销损失无法税前扣除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88.73万元。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产核销税前扣除需要税务部门批准。由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中相当部分年份较久,相关人员变动较大,可能因为难以准备完整的备案资料而不能通过审批,相应资产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净利润约

428.2万元。

9、关于朗科大厦对外租赁的风险

朗科大厦属于以协议方式取得高新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2019年10月31日修正)第三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朗科大厦空置部分经高新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调剂使用,但是调剂部分不得超过其建筑物使用面积的50%。公司将朗科大厦第2-15层出租给腾讯公司、将第17层部分场地先后出租给深圳市参数领航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公司、将第一层部分场地先后出租给深圳市华软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鸿冠科技有限公司。前述出租面积总计超过了朗科大厦建筑使用面积的50%,公司不满足向深圳市高新区管理机构申请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确认的基本条件,公司存在遭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

10、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包括闪存芯片和硬盘盘芯等。闪存芯片、硬盘盘芯的购入渠道主要是进口,其购入价格以美元核算,如果出现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波动,给公司的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引起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当人民币汇率下跌时,公司存在采购价格上升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变动趋势,适时适量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控制产品的销售价格。

11、香港朗科经营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朗科”)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毛利率低,由于闪存等贸易业务存在价格波动大、价格波动非常频繁等特点,容易因价格下跌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利润,同时,香港朗科亦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香港朗科业务在境外运营,监管不易,因此还存在难以监管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须加大香港朗科贸易业务的日常管控,对香港朗科贸易业务进行独立核算,严格控制库存,以控制香港朗科的经营风险。在应收款风险管控方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每周与客户进行沟通并监控客户经营状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建立应收款台账,并派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应收款的回款情况等,并对未按时回款的事项暂扣业务部门的销售提成,以控制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为加强对

香港朗科业务的动态管理,公司已于2016年7月制定了《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业务动态管理办法》,不定期去香港货代仓库进行实地盘点、内审部每月对香港朗科进行月度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等策略,以进一步控制香港朗科的经营风险。

12、新冠肺炎疫情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受全球疫情影响,目前公司运营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有:(1)国内外需求减弱,预估后续几个月的订单会低于预期;

(2)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的情况增多,坏账风险概率增加;(3)供应端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不确定性增加,订单利润空间会受到影响;(4)国外疫情的不确定性、导致库存、客户管理难度加大、客户拓展迟缓。

应对措施:(1)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在能发货和不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说服客户消化库存;(2)针对暂时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的销售渠道(比如国内电商、海外电商和国内行业)进行重点关注和支持,提升此类客户的销售占比;(3)针对应收账期订单进行重点关注并催收,采取更加积极和灵活的方式进行提升回款效率,同时也增加对现款客户的支持力度;(4)加强库存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因上游供应的不稳定性对销售产生的影响;(5)部分有账期的客户,沟通付部分定金的方式减少订单流失带来的风险;(6)加大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整顿流程、提升效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的条件下,公司可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5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200,40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0,02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0,020,000
可分配利润(元)132,332,298.11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现金分配的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3585元,高于0.1元,达到了现金分配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了公司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中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达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但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4.10%、23.5%、24.85%,净利润增长比例分别为14.78%、11.4%、-1.67%。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不稳定。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4月3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2018年末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720,000.00元;同时,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6,68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1,219,405.9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535,657,149.85元。上述方案已于2019年4月22日实施完毕。

2、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6月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2019年末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8,0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6,801,679.8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535,657,149.85元。上述方案已于2020年7月29日实施完毕。

3、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20,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20,000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22,312,298.1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535,657,149.85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10,020,000.0070,652,219.7814.18%0.000.00%10,020,000.0014.18%
2019年4,008,000.0071,852,057.585.58%0.000.00%4,008,000.005.58%
2018年26,720,000.0064,496,644.4241.43%0.000.00%26,720,000.0041.43%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邓国顺、成晓华、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全祥、向锋、周创世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全祥先生及其他核心人员向锋先生、周创世先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2009年07月25日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朗科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邓国顺、成晓华正在履行,其余已履行完毕
邓国顺、成晓华股份限售承诺公司主要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三十六个月之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09年12月23日自2010年1月8日起至本人申报离任(职)后满18个月止邓国顺正在履行,成晓华已履行完毕
王全祥(已离职)、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创世(已离职)、高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本公司董事王全祥(已离职)、向锋(已离职)、周创世(已离职)、监事高丽晶(已离任)、王斓(已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张锦(已离任)、王爱凤、敬彪(已离职)任职2009年12月23日自2010年1月8日起至本人申报离任(职)后满18个月止王荣正在履行,向锋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其余人员已履行
丽晶(已离任)、王荣、张锦(已离任)、王爱凤、向锋(已离职)、敬彪(已离职)、王斓(已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完毕。
邓国顺、成晓华、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全祥其他承诺税收优惠被追缴的承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新余田木、王全祥先生就公司在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享受的部分税收优惠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的风险出具了《承诺函》:若因公司所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违法、违规,导致税务机关按照15%的所得税率追缴其欠缴的企业所得税,愿全额承担需补缴的税款及费用。2009年07月20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邓国顺、成晓华其他承诺专利出资瑕疵承诺:2000年8月,公司股东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曾以共同拥有的专利作为出资,该专利未经评估、专利出资额占当时朗科有限注册资本的35%且未办理专利权转移登记手续。2004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已将其出资额中以专利权出资的部分全部变更为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出资比例不变。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就上述专利出资瑕疵出具承诺函:愿意承担本次专利出资瑕疵可能给公司、其他股东带来的一切损失。邓国顺、成晓华对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09年07月23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邓国顺、成晓华其他承诺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之债务豁免的承诺:2002年7月,公司与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签订《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许可费用为178万元。根据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出具的债务豁免承诺函,公司无需向邓国顺先生、成晓华先生支付人民币178万元。2009年09月2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分红承诺公司在2015年3月31日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二)现金分配:1、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2015年04月24日2015--2017年度履行完毕
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分红承诺公司在2018年4月25日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二)现金分配。1、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方式。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需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8年04月25日2018-2020年度正在履行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3、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三)股票股利分配。在满足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利润分配实施时间。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股东向锋,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其董事职务于2011年1月28日因任期届满离任,其副总经理职务于2011年4月25日因任期届满离职, 后于2014年2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于2017年2月20日任期届满离职。根据其上市前做出的承诺,向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满半年后(即自 2011年10月26日计起)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其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即2011年10月26日至2012年10月26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总数超过了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违反了上述承诺。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收到向锋的《致歉信》。公司今后将会继续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及时提醒已离任/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份买卖注意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自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4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朝铖、谢毅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张朝铖2年、谢毅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0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6,000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再审请求并已立案案件正在审理中暂无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起诉美国PNY公司侵犯公司第US6829672B1号美国发明专利 “快闪电子式外存3,713.75已和解结案和解执行完毕已全部回款2021年01月0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储方法及装置”专利权案
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420起诉广州友拓已结案,仍在执行中;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再审请求并已立案。针对起诉广州友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暂未发现广州友拓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公司亦未能提供广州友拓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依法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广州友拓负有继续向朗科科技履行债务的义务;朗科科技发现广州友拓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再审正在审理中。暂无2019年6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合忆美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714美光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京73民初323、324、325、327、328、329号《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美光公司的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2020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起诉北京旋极信9,800案件仍在尚未判决暂无2019年11月巨潮资讯网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审理当中21日(http://www.cninfo.com.cn/)
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创见资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华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流翔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2,470已进行证据交换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暂无2019年6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起诉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23.12深圳市中院二审终审判决我司胜诉;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中院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深圳市中院二审终审已执行完毕;广东省高院已立案尚未开庭。深圳市中院二审终审判决的赔偿金已全部回款。2019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起诉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文俊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210判决我司胜诉已执行完毕已全部回款2020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与中科汇通(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签订的《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关于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以及《关于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之补充协议》(以下统一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上海宜黎应向中科汇通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尚未支付完毕。中科汇通因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问题,就上海宜黎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申请了轮候冻结,就相关情况上市公司已于2021年3月15日发布《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目前上海宜黎正在就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后续履行问题,与中科汇通进行沟通、协商,如有进一步进展,上海宜黎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2021年4月18日,公司获悉靖江小贷就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股份质押融资一案申请恢复执行,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4,987.5万股股份进入司法拍卖流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若本次拍卖的股份拍卖成功且过户完成,则公司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发生变化,进而公司可能出现控制权变更风险。在此期间,上海宜黎将持续与靖江小贷就债务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等问题进行沟通,如有进展,将及时告知公司。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经公司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选择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南路,宗地号:A704-0197)梨园工业区万业隆科技园的2#厂房三楼、四楼(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为工厂新址,并与业主方深圳市万业隆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书》。租赁物业的功能为生产办公,租赁面积为6000平方米(每层3000平方米),租期为10年,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前6年(即自2017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租赁价格

为:厂房每平方米租金25元/月,计150,000元/月,租金单价每2年上调10%;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2元/月,物业管理费价格不变,后4年(即自2023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的租金价格双方应在前6年租期结束前三个月协商议定,协商未果,双方都可以在向对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要求解除本合同,另一方不得拒绝,且不需要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2)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了《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将朗科大厦第2-15层续租给腾讯公司。租赁期限自2016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包括首尾两日),共60个月。租赁期截止后,腾讯公司拥有优先续租权。如腾讯公司有意续租,则应于当前租赁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并重新签署租赁合同。根据公司与腾讯公司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第一年公司可实现租赁收入约3,176.61万元(含税),第二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3,176.61万元(含税),第三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3,424.00万元(含税),第四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3,424.00万元(含税),第五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3,691.20万元(含税)。五年共计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6,892.42万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12月与腾讯公司签署《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一),新增朗科大厦租赁面积65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每月租赁费用10.621万元(含空调维护费)。

计入本报告期的租赁收入约为3,729.58万元(含税)

3)公司于2013年7月8日,与深圳市华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泰科”)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将朗科大厦第一层北面物业出租给华软泰科,租用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租赁用途应符合深圳市高新区相关管理规定的商业及办公用途,但不得经营以中餐为主的餐饮。租赁期限为10+2年,即确定租赁10年、保留租赁二年的优先权,华软泰科须在10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函告公司确认是否行使该优先租赁权。合同周期为201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保留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租赁期限届满,如双方同意续租,则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续租合同。根据公司与华软泰科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合同第一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27.08万元,第二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50.27万元,第三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64.89万元,第四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65.11万元,第五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81.19万元,第六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81.44万元,第七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99.13万元,第八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99.39万元,第九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218.85万元,第十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218.85万元。十年共计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806.2万元。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圳市华软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底向公司提交了《解约申请书》并退还了租赁物业。

注:华软泰科于2015年12月11日更名为深圳市华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股份”)。公司与华软股份、深圳市华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于2015年12月28日签订了《合同主体变动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的承租方由华软泰科变更为华软科技,原合同中其它条款内容均不作变更,由公司和华软科技继续履行合同。2016年1月,华软科技更名为深圳市华软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与深圳市鸿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冠科技”)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将朗科大厦第一层北面物业出租给鸿冠科技,租用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租赁用途应符合深圳市高新区相关管理规定的商业及办公用

途。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周期为2020年7月2日至2030年6月30日。租赁期限届满,如双方同意续租,则在2030年4月30日前由鸿冠科技函告公司续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续租合同。鸿冠科技没有按时函告公司续签,视为鸿冠科技不再续租根据公司与鸿冠科技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合同第一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07.29万元,第二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43.05万元,第三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50.07万元,第四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50.07万元,第五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57.44万元,第六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57.44万元,第七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65.18万元,第八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65.18万元,第九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73.31万元,第十年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73.31万元。十年共计可实现租赁收入约1,542.35万元。计入本报告期的租赁收入为85.60万元(含税)。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9日、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腾讯公司洽谈并续签朗科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与腾讯公司续签朗科大厦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腾讯公司签署相关租赁合同。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万元)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朗科大厦2-15 层14,022.252016年05月15日2021年05月14日3,602.13《朗科大厦房地产租赁合同》增加公司利润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朗科大厦17层部分场地650.332019年01月01日2021年05月14日127.45《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一)增加公司利润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履行的进度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
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重大风险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48,00048,0000
合计48,00048,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产品类型金额资金 来源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资金投向报酬确定方式参考年化收益率预期 收益 (如有)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如有)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19年11月08日2020年02月12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80%7676.27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超募资金2019年11月14日2020年02月17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85%48.1348.2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19年11月15日2020年02月17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85%173.25173.5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2,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19年12月06日2020年03月05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90%117111.47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闲置募集2019年122020年03-到期时支取全部本3.75%46.7546.7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资金、部分超募资金月06日月06日金及理财收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02月12日2020年05月12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80%7674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18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70%166.04164.22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2月18日2020年05月18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80%47.546.2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2,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3月09日2020年06月08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80%114114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3月09日2020年06月09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75%47.447.26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8,000部分闲置募集2020年052020年08-到期时支取全部本3.40%6868.13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贵阳分行资金月12日月14日金及理财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5月25日2020年08月25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30%149.72149.72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5月18日2020年08月18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45%43.1343.13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2,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6月09日2020年09月07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10%9391.97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6月10日2020年09月10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40%42.541.2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08月14日2020年11月18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00%6058.27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8月182020年11月18-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3.00%37.536.2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收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8月27日2020年11月27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2.95%133.84133.84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2,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9月08日2020年12月09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2.90%8787.1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09月10日2020年12月10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2.90%36.2536.2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11月18日2021年02月19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50%7072.85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11月19日2021年02月19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70%46.2546.63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2020年11月30日2021年03月02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70%170.2167.87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资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7,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0年12月16日2021年03月16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65%153153按期到账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5,000部分超募资金2021年02月19日2021年05月19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70%46.250暂未到期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8,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21年02月22日2021年05月22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60%720暂未到期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7,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1年03月02日2021年06月02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3.70%170.20暂未到期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支行商业银行本息付款保证17,000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2021年03月17日2021年09月17日-到期时支取全部本金及理财收益4.15%347.920暂未到期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合计287,000------------2,738.832,088.28--0------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Kingston China Cooperatie U.A.专利授权许可2006年07月07日谈判仍在执行当中2011年01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2年08月30日谈判已终止2012年09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芯晶彩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3年12月12日谈判已终止2013年12月0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美共兴实业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8年07月03日谈判已终止2015年08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8年10月18日谈判已终止2015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借款合同2014年08月25日董事会决定2,000全资子公司仍在执行当中2014年08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存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8年07月20日谈判2018年7月20日,合同订立对方变更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已终止2016年08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泰卓正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7年10月09日谈判已终止2016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汇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8年11月14日谈判已终止2016年11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借款合同2016年07月07日董事会决定3,000全资子公司仍在执行当中2016年06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授权许可2018年12月27日谈判已终止2017年02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适用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年度内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0年度内其他重大事项如下表:

临时公告名称公告编号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索引
关于起诉PNY Technologies,Inc.进展的公告2020-0052020/02/1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0-0072020/02/1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20-0082020/02/1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起诉PNY Technologies,Inc.进展的公告2020-0122020/03/1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起诉美光消费产品集团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292020/05/0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0-0322020/05/14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342020/05/2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告2020-0362020/05/2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372020/05/2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0-0382020/05/25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请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402020/05/2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邓国顺先生提请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412020/05/2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0-0452020/06/0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公告2020-0492020/06/05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部分问题的补充回复公告2020-0522020/06/1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起诉PNY Technologies, Inc.进展的公告2020-0592020/06/23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602020/06/29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0-0692020/07/2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监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2020-0852020/08/14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函的公告2020-0882020/08/17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0-0892020/08/18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20-1002020/10/14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1082020/10/28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2020-1092020/10/28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0-1112020/10/3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2020-1122020/11/03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2020-1152020/11/5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0-1212020/12/3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继续支持香港子公司开展FLASH、芯片及闪存盘半品等相关的贸易业务以及配合公司业务发展而开展相关采销贸易业务,保障香港子公司的贸易业务持续开展,并节省相关财务费用,经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之前借给香港子公司的5,000万元借款额度到期后继续延期2年,其中2,000万元从2020年8月27日起算延期至2022年8月26日,另外3,000万元从2020年7月13日起算延期至2022年7月12日。

上述借款可根据业务开展资金使用需要随用随借,也可提前归还,借款利率按年利率4.0%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4%*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香港子公司借款延期的公告》(2020-055)。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办完上述延期借款手续。香港朗科开展闪存控制芯片及其他产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0,172.1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081.68万元,实现净利润-1,078.47万元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2,594,36916.26%000-13,348-13,34832,581,02116.26%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32,594,36916.26%000-13,348-13,34832,581,02116.2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32,594,36916.26%000-13,348-13,34832,581,02116.26%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7,805,63183.74%00013,34813,348167,818,97983.74%
1、人民币普通股167,805,63183.74%00013,34813,348167,818,97983.7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200,400,000100.00%00000200,40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邓国顺32,512,5000032,512,500高管股份锁定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25%解除高管锁定;质押解除时。
王 荣28,4760028,476高管股份锁定每年年初按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25%解除高管锁定。
高丽晶53,393013,34840,045高管股份锁定任期届满后离任未满六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100%被锁定,2021年1月5日全部解除限售。
合计32,594,369013,34832,581,021----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7,25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77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93%49,968,9870049,968,987冻结49,968,987
质押49,875,000
邓国顺境内自然人17.30%34,673,100-8,676,90032,512,5002,160,600质押25,421,001
阮伟兴境内自然人1.99%3,979,002-2,021,10003,979,002
海通证券资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96%3,930,0003,930,00003,930,000
成晓华境内自然人1.93%3,876,600-4,488,10003,876,600
郭光泉境内自然人1.64%3,285,0003,285,00003,285,000
常鑫民境内自然人1.32%2,639,468002,639,468
徐鸿根境内自然人1.24%2,482,2112,482,21102,482,211
刘伟境内自然人1.20%2,404,5002,404,50002,404,500
刘欣境内自然人1.10%2,202,6732,202,67302,202,673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宜黎、邓国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前五大股东在回复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调查函中均表示2020年度内及截至目前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9,968,987人民币普通股49,968,987
阮伟兴3,979,002人民币普通股3,979,002
海通证券资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930,000人民币普通股3,930,000
成晓华3,876,600人民币普通股3,876,600
郭光泉3,285,000人民币普通股3,285,000
常鑫民2,639,468人民币普通股2,639,468
徐鸿根2,482,211人民币普通股2,482,211
刘伟2,404,500人民币普通股2,404,500
刘欣2,202,673人民币普通股2,202,673
邓国顺2,160,600人民币普通股2,160,6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宜黎、邓国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也没有向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作出过一致行动承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股东郭光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28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285,000股。 股东徐鸿根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82,211股,实际合计持有2,482,211股。 股东刘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04,500股,实际合计持有2,404,500股。 股东刘欣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02,673股,实际合计持有2,202,673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说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状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有提名权的股东持股比例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宜黎”)持股24.93%,邓国顺持股21.63%,超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49%,成晓华3.93%。上述股东共提交董事会候选人23人,其中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魏卫、于波、宋欣、邢天昊、田含光、高红、梅佳妮、仇夏萍、李小磊、朱震宇、黄志业、叶伟杰,邓国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邓国顺、邓丽琴、刘峰、王荣、晏小平、张咏梅、林卓彬、夏斓、钟刚强,超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庄泽标,成晓华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马国斌。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魏卫、邓国顺、于波、王荣、宋欣、邢天昊6人,独立董事为仇夏萍、钟刚强、李小磊3人。

2、朗科科技于2020年7月7日,向上海宜黎发出了《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函》,上海宜黎回函表示:

(1)我公司除直接持股朗科科技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各股东共计提名独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计23人,其中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共计12人(独立董事5人,非独立董事7人)。在董事会换届选举中,非独立董事中我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5%股份的表决票126,252,000票投给了所提名的候选人邢天昊及于波,该两名候选人系我公司股东代表、受我公司控制;除前述两名候选人外,我公司将所持剩余上市公司3.93%股份的表决票47,309,922票投给了所提名的候选人魏卫,该名董事不受我公司控制,我公司提名魏卫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将所持部分股票表决票投给魏卫的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其对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比较了解、在上一任期内履职勤勉尽责,如魏卫能够留任,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很大帮助、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魏卫自2017年2月即开始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位,系上市公司管理层核心成员,本次董事会换届魏卫从未要求过我公司为其提名、我公司亦未要求过魏卫在行使董事表决权过程中听从我公司指示;此外,魏卫最终以89,052,023票当选、其得票数系当选非独立董事中的最低得票,其选票中近半数来自其他股东投票,我公司所投表决票并不能单独决定魏卫是否能当选,其本次能否当选连任,根本原因系广大股东对其上一任期内工作的认可。

在独立董事中,我公司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5.21%股份的表决票91,442,520票投给了候选人李小磊,将所持剩余上市公司9.72%股份的表决票58,464,441票投给了候选人仇夏萍,仇夏萍最终当选票数为82,564,041票,除我公司投票外、其余选票均来自其他股东投票。鉴于当选独立董事的最低得票数为81,885,263票,仅有我公司投票并不能决定仇夏萍是否当选。

综上,本届董事会成员中,由我公司提名、且我公司能够控制其选任的非独立董事仅邢天昊及于波2人;由我公司提名、并因我公司投票当选的独立董事仅李小磊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合计9人,我公司能够决定其选任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合计3人,因此我公司并不能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3)我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联合协议,未通过协议联合其他股东拥有朗科科技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4)结合上述三点,我公司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不能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未通过协议联合其他股东拥有朗科科技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因此我公司目前不是朗科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朗科科技于2020年7月7日,向邓国顺发出了《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函》,邓国顺回函表示:

(1)本人除直接持股朗科科技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的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不能够单独或联合其他一致行动人决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成员连任。

(3)本人不能通过协议联合其他股东拥有朗科科技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4)结合以上三点,本人目前不是朗科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根据前两大股东的回函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决策安排判断,上海宜黎不能对公司董事会实施控制,不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状态。截至目前,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状态。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说明公司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有提名权的股东持股比例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宜黎”)持股24.93%,邓国顺持股21.63%,超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49%,成晓华3.93%。上述股东共提交董事会候选人23人,其中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魏卫、于波、宋欣、邢天昊、田含光、高红、梅佳妮、仇夏萍、李小磊、朱震宇、黄志业、叶伟杰,邓国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邓国顺、邓丽琴、刘峰、王荣、晏小平、张咏梅、林卓彬、夏斓、钟刚强,超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庄泽标,成晓华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为马国斌。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魏卫、邓国顺、于波、王荣、宋欣、邢天昊6人,独立董事为仇夏萍、钟刚强、李小磊3人。

2、朗科科技于2020年7月7日,向上海宜黎发出了《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函》,上海宜黎回函表示:

(1)我公司除直接持股朗科科技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各股东共计提名独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计23人,其中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共计12人(独立董事5人,非独立董事7人)。在董事会换届选举中,非独立董事中我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5%股份的表决票126,252,000票投给了所提名的候选人邢天昊及于波,该两名候选人系我公司股东代表、受我公司控制;除前述两名候选人外,我公司将所持剩余上市公司3.93%股份的表决票47,309,922票投给了所提名的候选人魏卫,该名董事不受我公司控制,

我公司提名魏卫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将所持部分股票表决票投给魏卫的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其对公司经营及业务情况比较了解、在上一任期内履职勤勉尽责,如魏卫能够留任,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很大帮助、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魏卫自2017年2月即开始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位,系上市公司管理层核心成员,本次董事会换届魏卫从未要求过我公司为其提名、我公司亦未要求过魏卫在行使董事表决权过程中听从我公司指示;此外,魏卫最终以89,052,023票当选、其得票数系当选非独立董事中的最低得票,其选票中近半数来自其他股东投票,我公司所投表决票并不能单独决定魏卫是否能当选,其本次能否当选连任,根本原因系广大股东对其上一任期内工作的认可。

在独立董事中,我公司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5.21%股份的表决票91,442,520票投给了候选人李小磊,将所持剩余上市公司9.72%股份的表决票58,464,441票投给了候选人仇夏萍,仇夏萍最终当选票数为82,564,041票,除我公司投票外、其余选票均来自其他股东投票。鉴于当选独立董事的最低得票数为81,885,263票,仅有我公司投票并不能决定仇夏萍是否当选。

综上,本届董事会成员中,由我公司提名、且我公司能够控制其选任的非独立董事仅邢天昊及于波2人;由我公司提名、并因我公司投票当选的独立董事仅李小磊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合计9人,我公司能够决定其选任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合计3人,因此我公司并不能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3)我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联合协议,未通过协议联合其他股东拥有朗科科技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4)结合上述三点,我公司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不能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未通过协议联合其他股东拥有朗科科技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因此我公司目前不是朗科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朗科科技于2020年7月7日,向邓国顺发出了《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函》,邓国顺回函表示:

(1)本人除直接持股朗科科技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的一致行动人。

(2)本人不能够单独或联合其他一致行动人决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成员连任。

(3)本人不能通过协议联合其他股东拥有朗科科技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4)结合以上三点,本人目前不是朗科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根据前两大股东的回函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决策安排判断,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股东分别是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邓国顺、阮伟兴、海通证券、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17.30%、2.10%、1.96%、1.93%。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发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查函》,根据回函,前五大股东均表示2020年度内及截至目前不是朗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公司仍处于无实控人状态。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自然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邓国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邓国顺主要职业及职务: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与成晓华共同控制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国顺当时持股比例为23.13%。除此以外,过去10年未控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2021年1月28日龙德智慧与红塬投资、上海宜黎、北京巧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龙德智慧受让红塬投资对上海宜黎的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和罚息。债权转让完成后,龙德智慧享有对上海宜黎的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和罚息,北京巧悦对该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2021年2月4日龙德智慧与北京巧悦、上海宜黎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北京巧悦同意将所持上海宜黎52%的股权作价4,973万元(扣除上海宜黎未实缴注册资本2.6亿元后的余额)转让给龙德智慧,用于抵偿上海宜黎对龙德智慧的所欠借款本

息。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后,龙德智慧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的控股股东,并通过上海宜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49,968,987股股份的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9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刘丛岳2017年09月21日50000.00万元企业形象策划,园林绿化工程,自有设备租赁,木材、木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通讯设备、汽摩配件、燃料油、润滑油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魏卫董事长现任662017年02月20日2023年07月02日
邓国顺董事现任542008年01月28日2023年07月02日43,350,0008,676,90034,673,100
宋欣董事现任36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王荣董事现任492011年01月30日2023年07月02日37,9689,49228,476
邢天昊董事现任43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于波董事现任50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仇夏萍独立董事现任612017年02月20日2023年02月19日
李小磊独立董事现任45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钟刚强独立董事现任51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李泳著监事会主席现任53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马德伟监事现任492020年07月03日2023年07月02日
王芬职工监事现任432014年02月19日2023年07月02日
杜铁军总经理现任412015年05月15日2023年07月02日
于雅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322020年08月10日2023年07月02日
王爱凤副总经理现任532014年032023年07
月21日月02日
刘俏财务负责人现任402014年03月08日2021年04月25日
白彦春董事离任552017年02月20日2020年07月03日
田含光董事离任402014年02月19日2020年07月03日
马国斌董事离任502014年02月19日2020年07月03日
黄志业独立董事离任442017年02月20日2020年07月03日
杨敏独立董事离任382017年02月20日2020年07月03日
孟庆章监事会主席离任632017年02月20日2020年07月03日
高丽晶监事离任412008年01月28日2020年07月03日53,39313,34840,045
合计------------43,441,36108,699,740034,741,62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白彦春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田含光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马国斌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黄志业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杨敏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孟庆章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高丽晶监事任期满离任2020年07月03日换届
王爱凤董事会秘书任期满离任2020年08月10日换届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第五届董事成员为:魏卫、邢天昊、于波、邓国顺、宋欣、王荣、李小磊、仇夏萍、

钟刚强,其中李小磊、仇夏萍、钟刚强为独立董事。全体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魏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毕业于遵义师范学院。1971年至1985年,任职于贵州省遵义丝织厂。1985至1993年,于人民银行遵义地区分行担任办公室主任兼金融研究室主任。1993至1996年,于交通银行遵义分行担任证券部总经理。1996至2016年,任海通证券遵义营业部、贵阳营业部、贵州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26日至今,担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20日至今担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曾担任遵义市第一届政协常委,民革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邢天昊先生,中国国籍。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获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8年,在中汽国际广告公司,任经理;2018年至今,在北京巧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经理;2018年至2019年,在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于波先生,中国国籍。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8年至2009年,在北京华堂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至今,在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

邓国顺先生,中国国籍,有新西兰、中国香港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992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计算数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在1999年5月本公司成立至2010年9月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12月28日至今担任深圳创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新加坡Aztech Systems Ltd 软件工程师、新加坡Digital Resources Pte Ltd软件工程师、新加坡Philips Singapore Pte Ltd系统经理。2003年12月,荣获“深圳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03年9月获“全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4月获“广东省优秀专利发明者”荣誉称号;2004年5月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05年1月被评为“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十大风云人物”;2005年8月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2月获2006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2008年5月,获2007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市长奖(技术领军人物类);2009年1月,获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2010年9月,被评为“深圳改革开放30年30位杰出人物”;2011年1月,获广东省首届“南粤创新奖”。

宋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5年担任南京大学教师,2015年至2017年担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7年至2018年担任中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至今担任江苏弘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常州弘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弘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荣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曾供职于深圳市万科附属企业富兰克林公司、深圳市广厦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荣女士于2002年加盟本公司,担任知识产权及法务中心助理)。王荣女士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1年7月30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未再与王荣女士续签劳动合同。王荣女士自2011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仇夏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国际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2016

年5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高级会计师。1980年8月至1993年8月,在工商银行杨浦支行和浦东分行任职;1993年8月至1994年11月,在华夏证券东方路营业部任职;1994年11月至2016年5月,在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先后担任职员、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曾担任海通证券职工监事、海通期货董事、开元投资董事、富国基金管理监事、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监事、海通创意资本管理监事。2017年2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3日至今,担任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小磊先生,中国国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考试合格。1996年9月至1998年10月,北京中闻会计师事务所任业务助理;1998年11月至2007年3月,北京民青会计师事务所任业务助理、项目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12月,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2013年1月至今,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15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责任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项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钟刚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94年至1999年,益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至2002年,深圳市南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至今,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于2011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已经完成换届,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李泳著、马德伟、王芬,其中李泳著、马德伟为股东代表监事,王芬为职工监事。全体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李泳著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4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取得高级注册信贷分析师资格和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资格。1994至2000年,担任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0年至2003年担任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信贷经理,2003年至2010年担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信贷经理、观音桥支行副行长,2010年至2019年分别担任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市场业务部总经理、恒丰重庆南岸支行行长、恒丰银行重庆分行企业金融部以及风险控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马德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金地集团计财部和金地物业财务部;2000年10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何显毅建筑师楼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2002年5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担任TCL电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年9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4年10月,担任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2014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侨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14年3月取得国家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王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芬女士于200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2003年更名为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本科学士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于2003年加盟公司,曾担任公司存储产品事业部商务中心总监、

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3月13日起担任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26日起但任全资子公司北京朗科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朗盛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技术副总监、营销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杜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加盟公司,曾先后担任东北办事处经理、西南西北办事处经理、华东办事处经理、销售总监、存储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杜铁军先生自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Netac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执行董事,2021年1月26日起但任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盛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于雅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先后职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秋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雅娜女士于2016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于2019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证书。2020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26日起但任全资子公司北京朗科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爱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0年毕业于陕西机械学院(现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大学本科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王爱凤女士于2008年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爱凤女士曾供职于湖北省《孝感日报》社印刷厂、深圳市索泰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雅都图形软件有限公司。王爱凤女士自2002年4月起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行政主管、行政经理、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总经办主任、副总经理,其中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俏女士曾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等职位。2010年3月加盟公司,曾先后担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位。刘俏女士自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邢天昊北京巧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4月09日
邢天昊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04月20日2019年07月26日
于波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04月01日
在股东单位公司董事邢天昊及于波在股东的股东单位亦有任职,但其能够对工作时间作出有效安排,未影响其在公司勤
任职情况的说明勉履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魏卫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4月26日2022年04月25日
魏卫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9月20日2022年09月19日
于波益科思特(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04月01日
于波博品(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9月01日
邓国顺深圳创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2月28日
宋欣江苏弘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01月01日
仇夏萍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13日2022年05月15日
李小磊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13年01月01日
李小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项审计专家委员会兼任委员2018年01月01日
钟刚强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7年01月01日
马德伟深圳市侨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01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邓国顺先生于2014年6月11日至2020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朗科科技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朗科科技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23.13%下降至17.78%,累计下降比例为5.35%。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5%幅度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等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0年1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对其出具了《监管函》(〔2020〕第176号),11月30日深圳证监局对其出具了《警示函》(【2020】201号)。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1)依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发放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发放董事长薪酬的议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相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发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放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发放监事津贴的议案》发放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续聘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前述薪酬发放金额进行发放;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新聘高管薪酬。(3)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放2020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议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4)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2020年度董事长、职工监事年终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3人,2020年内共支付给报告期内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为798.46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魏卫董事长66现任88.94
邓国顺董事54现任5.75
宋欣董事36现任0
王荣董事49现任5.75
邢天昊董事43现任3
于波董事50现任3
仇夏萍独立董事61现任11.5
李小磊独立董事45现任6
钟刚强独立董事51现任6
李泳著监事会主席53现任3
马德伟监事49现任3
王芬职工监事43现任78.52
杜铁军总经理41现任206.26
王爱凤副总经理53现任126.8
刘俏财务负责人40现任117.72
于雅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2现任52.02
白彦春董事55离任3.21
田含光董事40离任3.21
马国斌董事50离任55.52
黄志业独立董事44离任6.42
杨敏独立董事38离任6.42
孟庆章监事会主席63离任3.21
高丽晶监事41离任3.21
合计--------798.4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43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443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443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225
销售人员52
技术人员119
财务人员11
行政人员12
管理人员24
合计443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93
专科66
其他284
合计443

2、薪酬政策

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采用混合性薪酬策略,公司薪酬政策坚持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以岗定薪,同

时兼顾员工能力的差别化情况,根据员工岗位价值和个人能力确定员工薪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平台支持人员等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制,营销人员采用提成工资制。公司在依法保证员工的薪资水平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同时参考深圳市相关行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年度工资增长幅度。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报告期内,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经过需求调查并结合往年的培训效果反馈,编制员工培训计划。公司主要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培训体系进行内部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等,以给员工平等的学习交流机会;另一方面,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由外部机构组织实施的各类培训或学习,包括管理提升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特殊岗位培训等,使员工有机会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职业素养、提升学历或资格,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公司不断完善培训管理体系,改善培训效果,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共15次。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相对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专业从事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专利运营业务,拥有完整的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销售系统,与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采购系统

公司的计划供应部直接面向市场独立采购,统一负责全公司生产及服务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生产设备、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等的采购。

2)生产系统

公司建立了健全、独立的生产系统,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原料控制(IQC)、过程控制(PQC)、成品控制(OQC)、关键件检验与确认等各个生产环节。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0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秉承遵循标准、科技创新、持续改进、向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针,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并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3)销售系统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销售系统。在销售模式上,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采取多种销售模式。公司采用区域代理营销模式,以适用于如传统IT卖场(电脑城等)、核心形象店等;公司采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主要针对25岁-35岁追求时尚、个性,习惯于网络购物的人群;对于国外部分产品销售,公司通常采取OEM、ODM或自有品牌的方式向分销商(Wholesale)销售产品,或直接向终端客户(Retail)提供产品的销售模式。除上述传统销售模式外,公司还采取国际电

子销售平台及国际展会等现代销售模式销售本公司产品。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工作,不存在股东指派或干预高管人员任免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也未在关联公司兼职。公司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严格分离;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与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3)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各股东出资全部及时到位,历次出资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验证。公司独立拥有生产经营必要的资产,且产权清晰。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各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股份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不存在与股东或关联企业机构重叠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照业务要求配备相关的财务人员。公司按其规定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并据此进行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核算。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独立纳税,公司与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保持了财务独立,能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51.11%2020年06月05日2020年06月0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7.35%2020年07月03日2020年07月0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4.49%2020年08月10日2020年0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7.84%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志业10010000
杨敏1028002
仇夏萍15015000
李小磊523000
钟刚强514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独立董事姓名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异议的内容
仇夏萍
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公司对大股东提出的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诉求可以采纳。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因此,公司董事会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治理和正常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仇夏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从目前公司财务、内审部门的核查结
媒体报导中所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果看,从财务上没有看出互联网上反映的相关问题。 2、邓国顺系创建公司的原创股东,又是公司主营产品的技术发明人,在任董事;公司对网络上反映的相关问题的对待要持慎重态度。 3、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董、监事会及经营班子的换届工作,全国抗击疫情又处于关键时刻。建议推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仇夏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该议案没有充分的对产品的市场现状、走向及盈利预测进行调研、分析、预测、判断为基础的可行性方案论证,该议案提供的决策依据不充分。 (2)受疫情及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影响,世界经济局势出现剧烈动荡,世界经济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加,这给市场主体带来了难以把控的经营风险。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应以稳健、审慎经营,规避风险为主要选择。
仇夏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贰仟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香港子公司的必要的资金需求,可通过母公司渠道解决;另外,为加强风险防控的集中管理,目前没必要对香港子公司进行专门的综合授信额度。
仇夏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导和举报人举报信中所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弃权。弃权的主要理由:该举报事项是公司上市之前的历史事项,公司财务部、内审部数次核查,未发现存在与举报相关的确实证据信息。被举报人邓国顺坚持其被举报之事均不属实。此事宜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黄志业
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公司对大股东提出的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诉求可以采纳。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因此,公司董事会的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治理和正常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黄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1)该议案没有充分的对产品的市场现状、走向及盈利预测进行调研、分析、预测、判断为基础的可行性方案论证,该议案提供的决策依据不充分。 (2)受疫情及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影响,世界经济局势出现剧烈动荡,世界经济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加,这给市场主体带来了难以把控的经营风险。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应以稳健、审慎经营,规避风险为主要选择。
黄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贰仟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香港子公司的必要的资金需求,可通过母公司渠道解决;另外,为加强风险防控的集中管理,目前没必要对香港子公司进行专门的综合授信额度。
黄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邓国顺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邓国顺自上市以来,多次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对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及规范治理等造成恶劣影响。 2)针对前期公众媒体报导邓国顺侵占长天思拓支付的公司27.2万元货款、公司前第三大股东王全祥实名举报原董事长/总经理邓国顺涉嫌犯罪的事项,公司经过初步核查,暂无法证实公众媒体报导不实或举报不实,且前述事项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重视,已多次要求公司继续核查。
黄志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王荣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王荣被举报人实名举报为朗科科技违规代持股份,且与监管机构关注的造假上市事项有关。本人反对提名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监管机构关注函内容相关联的人员在被调查阶段进入下一届董事会。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董事会秘书王爱凤2019年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三条第8款的规定,“岗位考核系数范围为0-10之间”。本议案拟定给王爱凤发放10倍基本月薪的年终奖即岗位考核系数为最高数值10,请结合2019年度公司业绩情况以及王爱凤工作表现予以说明给予王爱凤最高数值10的理由。(2)王爱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由其负责。公司
共有员工数百名,但人力资源部长期仅有一名员工,其人员配备与公司管理明显不匹配。公司董事发现并指出后并要求立即改正。截至今日,该部门仍仅有一名员工,影响公司发展,其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3)鉴于国内2019年12月开始出现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大爆发,对期末存货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大,应收账款能否收回的风险增大。因此,在制定年终奖时,应考虑此因素,并调整年终奖发放金额。故建议待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后再行讨论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导中所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历年来公司财务及交易等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内部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层层严格审核,均没有该公众媒体报导中所涉事项; 2、针对该公众媒体报导,公司财务中心、内审部近期已核查两次,出具三份核查材料,均没有该公众媒体报导中所涉事项; 3、鉴于此,没有必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众媒体报导的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当前形势下,较之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利用现有全资子公司如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扩大SSD(固态硬盘)等业务可能更为现实。在现有子公司扩大业务,时间周期更短,效率更高,投入更少。 (2)公司可采取组合拳的方式增加研发投入、维护好公司利润、扩大销售,并在发展和风险可控方面取得平衡。 (3)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爆发导致全球经济大幅下滑,公司应注意控制风险,审慎经营。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贰仟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爆发导致全球经济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不合适向银行申请2,000万美元
的巨额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香港子公司的业务扩张,公司应注意控制风险,审慎经营。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导和举报人举报信中所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历年来公司财务及交易等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内部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层层严格审核,均没有发现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所涉事项; 2、针对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内容,公司财务中心、内审部近期已多次有针对性进行核查,均没有发现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所涉事项; 3、2020年5月中旬,公司对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所涉事项进行了情况说明,并针对董事就该说明所提出的问题均予以答复。鉴于此,没有必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导及举报信内容进行专项审计。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不同意股东邓国顺提请董事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仅赋予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核提名及被提名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资格的权利,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效力低于《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正是在特定情况下对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及提案权利的制衡,董事会不应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解读为"提名董事的议案仅能由董事会提出,提名监事的议案仅能由监事会提出,均不能由股东直接提出",进而变相剥夺《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赋予股东的合法权利。 2、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是《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赋予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的重要权利甚至是核心权利之一,即使董事会对股东拟提交的议案内容有异议,也应当在允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前提下,将最终决策权交由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行使,
而非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在董事会层面对股东行使权利进行限制。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马国斌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马国斌先生自2014年2月19日至今担任朗科科技董事及投资规划与管理部总监,其上述任职期间未向董事会正式提请讨论任何投资规划相关事宜,未向朗科科技提交其作为公司投资规划与管理部总监应予提出的任何投资规划或报告,且其长期缺勤、严重违反朗科科技规章制度,马国斌先生自2014年至2019年期间从朗科科技共计领取报酬403.75万元,数额巨大,但其长期怠于履行董事职责,不能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一)》。
杨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黄志业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黄志业先生作为现任独立董事已丧失独立性及专业判断,滥用其朗科科技独立董事职权服务于王全祥个人,沦为王全祥在朗科科技董事会的代言人,不能客观中立地代表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黄志业先生作为财务专业的独立董事,其向朗科科技所提出的要求明显缺乏财务合理性,极大地浪费了公司资源,存在滥用独立董事职权之嫌。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二)》。
钟刚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魏卫年龄偏大且不具备高科技公司任职的经验,不适合担任董事长。
钟刚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弃权。弃权的主要理由:魏卫董事提名各委员会人选以及选举理由未与本人沟通,且并未阐述选举理由和选举标准,本人投弃权票。
钟刚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弃权。弃权的主要理由:魏卫董事提名各委员会人选以及选举理由未与本人沟通,且并未阐述选举理由和选举标准,本人投弃权票。
钟刚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弃权。弃权的主要理由:魏卫董事提名各委员会人选以及选举理由未与本人沟通,且并未阐述选举理由和选举标准,本人投弃权票。
钟刚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弃权。弃权的主要理由:魏卫董事提名各委员会人选以及选举理由未与本人沟通,且并未阐述选举理由和选举标准,本人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1、《关于要求公司正常进行并按期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秘书王爱凤2019年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导中所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5、《关于向银行申请贰仟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众媒体报导和举报人举报信中所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7、《关于不同意股东邓国顺提请董事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邓国顺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王荣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马国斌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候选人黄志业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16、《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会议召集人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1)独立董事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相关建议,并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相关建议并如实披露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或委员,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在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建议。

(3)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治理并提出相关建议,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 公司独立董事黄志业先生分别于2020年4月3日和2020年5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提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两次董事会均未审议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议案表决情况提出异议请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2020年3月24日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2019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议案》1、总经理杜铁军2019年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董事会秘书王爱凤2019年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2票 反对:1票 弃权:0票 3、财务负责人刘俏2019年年终绩效奖发放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杨敏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 (1)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三条第8款的规定,“岗位考核系数范围为0-10之间”。本议案拟定给王爱凤发放10倍基本月薪的年终奖即岗位考核系数为最高数值10,请结合2019年度公司业绩情况以及王爱凤工作表现予以说明给予王爱凤最高数值10的理由。 (2)王爱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由其负责。公司共有员工数百名,但人力资源部长期仅有一名员工,其人员配备与公司管理明显不匹配。公司董事发现并指出后并要求立即改正。截至今日,该部门仍仅有一名员工,影响公司发展,其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 (3)鉴于国内2019年12月开始出现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大爆发,对期末存货产生的不利影响加大,应收账款能否收回的风险增大。因此,在制定年终奖时,应考虑此因素,并调整年终奖发放金额。故建议待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后再行讨论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2020年8月16日《关于制定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0年4月16日1、《2019年年度财同意:3票
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务报告》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内审部2019年度工作总结》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内审部2020年度工作计划》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4月27日《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6日《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26日《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10月26日《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2020年3月31日《公司未来三年战略规划》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2020年3月23日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2020年8月6日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临时)会议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1、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岗位基本年薪由公司依据市场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责任、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年终绩效奖励=岗位基本月薪×岗位考核系数×时间系数,其中岗位考核系数范围为0-10之间,取整数值。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剔除因公司实施重大战略调整或资产重组并购等原因导致当年经营业绩大幅变动的因素)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绩效予以考核确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公司尚未对高级管理人员建立激励机制。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A、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B、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C、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小额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A、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控制环境无效,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B、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C、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定量标准以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2%≤错报<税前利润的5%,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2%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大华审字[2021]007326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朝铖、谢毅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朗科科技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朗科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减值

2.存货及其减值

3.收入确认

(一)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十二)应收账款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朗科科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9,241,285.23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7,528,563.55元。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除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损失率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以及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关键控制;

(2) 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并复核管理层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3) 评估管理层在前瞻性信息预测中所使用的重大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

(4) 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和未来的还款能力和意愿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5) 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抽样复核账龄组合的准确性、信用记录等关键信息。复核管理层对组合的划分以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的预测等对不同组合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6) 我们抽样检查了期后回款情况,以核实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评估的合理性;

(7) 我们评估了管理层于2020年12月31日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披露。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得出审计结论,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的列报与披露是适当的。

(二) 存货及其减值

1. 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十五)存货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朗科科技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34,315,486.27元,存货跌价准备为9,559,496.60元。

管理层按季度对存货进行盘点和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

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管理层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涉及关键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的存在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及其减值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对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我们对存货盘点进行了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并关注相关残次、呆滞物料是否被识别,对主要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

(3)我们实地盘点过程中观察存货的库龄情况,同时复核管理层对存货库龄划分的准确性,并考虑库龄对存货减值的影响;

(4)抽取样本对存货执行购货测试、计价测试,并对发出商品进行合同核对以及出库单、物流信息及期后结转查验;

(5)关注公司产能利用情况,进行主要原材料投入产出分析;

(6)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尤其是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和相关税费等;

(7)我们评估了管理层于2020年12月31日对存货的存在性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及披露。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得出审计结论,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存货及其减值的列报与披露是适当的。

(三)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十三)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26。

朗科科技公司主要从事闪存盘、移动硬盘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1,490,916,555.94元,营业收入对朗科科技公司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朗科科技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当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年度、月度毛利率变动分析等;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函证;

(5)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朗科科技公司与客户的合同、销售订单、发货单据、销售发票、运输单据、记账凭证、回款单据等资料;

评估管理层对收入在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得出审计结论,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列报与披露是适当的。

四、 其他信息

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朗科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朗科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朗科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朗科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朗科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朗科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朗科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朝铖
中国·北京(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毅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0,908,875.7657,090,131.0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81,363,383.56482,040,904.1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63,000.001,708,524.40
应收账款121,712,721.68117,207,368.8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278,928.431,649,732.0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6,186,043.8410,991,527.96
其中:应收利息145,949.91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24,755,989.67162,585,069.1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191,785.0116,587,339.51
流动资产合计952,760,727.95849,860,597.0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66,363,890.70171,714,754.90
固定资产44,367,676.3047,005,162.7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248,290.879,225,651.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599,262.562,965,06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4,793,757.894,799,145.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372,878.32235,709,781.59
资产总计1,179,133,606.271,085,570,378.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8,166,446.7328,502,456.44
预收款项4,408,951.08
合同负债6,142,524.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3,314,201.5424,412,237.62
应交税费2,597,748.0611,780,244.12
其他应付款14,943,006.3311,579,998.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5,654.41
流动负债合计115,409,581.2580,683,887.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204,507.53306,135.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04,507.53306,135.62
负债合计115,614,088.7880,990,023.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200,400,000.00200,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35,657,149.85535,657,149.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714,978.074,990,079.4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2,168,061.7527,109,104.1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98,009,283.96236,424,02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63,519,517.491,004,580,355.2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063,519,517.491,004,580,355.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79,133,606.271,085,570,378.62

法定代表人: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919,899.9133,261,289.16
交易性金融资产481,363,383.56482,040,904.1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63,000.001,708,524.40
应收账款123,667,766.7980,418,446.8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41,527.121,315,611.11
其他应收款53,907,986.8253,819,838.76
其中:应收利息145,949.91
应收股利
存货161,797,680.12120,799,094.8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183,217.9215,563,440.65
流动资产合计898,444,462.24788,927,149.8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089,920.008,089,92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66,363,890.70171,714,754.90
固定资产44,316,220.8546,973,848.4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8,237,440.709,213,339.4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553,311.472,965,06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6,050,189.184,964,978.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5,610,972.90243,921,908.29
资产总计1,134,055,435.141,032,849,058.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2,242,043.99101,327,846.53
预收款项4,255,241.41
合同负债4,850,946.87
应付职工薪酬20,010,734.0621,469,439.62
应交税费341,568.36269,404.12
其他应付款65,602,615.8351,245,057.0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45,508.79
流动负债合计233,293,417.90178,566,988.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204,507.53306,135.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04,507.53306,135.62
负债合计233,497,925.43178,873,124.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200,400,000.00200,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35,657,149.85535,657,149.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2,168,061.7527,109,104.16
未分配利润132,332,298.1190,809,679.81
所有者权益合计900,557,509.71853,975,933.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34,055,435.141,032,849,058.1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90,916,555.941,194,123,466.43
其中:营业收入1,490,916,555.941,194,123,466.4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419,437,983.231,130,718,049.62
其中:营业成本1,292,783,130.551,044,800,221.6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853,579.324,158,237.84
销售费用65,311,004.8831,418,342.47
管理费用21,123,637.2123,182,340.00
研发费用31,119,406.8227,025,636.66
财务费用6,247,224.45133,271.0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432,374.241,357,665.65
加:其他收益6,539,695.3311,883,956.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28,852.7416,627,789.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72,753.432,040,904.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10,175.72-2,107,035.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940,759.66-3,342,306.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3,568,938.8388,508,725.11
加:营业外收入62,554.2427,228.89
减:营业外支出47,438.271,863.9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3,584,054.8088,534,090.04
减:所得税费用12,931,835.0216,682,032.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652,219.7871,852,057.5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652,219.7871,852,057.5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52,219.7871,852,057.58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705,057.491,868,584.6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705,057.491,868,584.6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705,057.491,868,584.6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705,057.491,868,584.63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2,947,162.2973,720,642.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2,947,162.2973,720,642.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5260.3585
(二)稀释每股收益0.35260.358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魏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铁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902,494,302.77617,777,210.86
减:营业成本771,760,144.83538,909,893.53
税金及附加2,391,936.942,957,501.01
销售费用18,876,780.3326,245,804.16
管理费用20,237,721.3622,915,846.87
研发费用28,555,751.3824,442,575.31
财务费用10,022,416.02-3,079,551.35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618,704.633,164,756.96
加:其他收益3,267,415.656,103,955.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28,852.7416,627,789.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372,753.432,040,904.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28,756.11-7,723,513.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768,509.66-3,448,539.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6,721,307.9618,985,737.87
加:营业外收入62,554.2427,228.89
减:营业外支出47,317.521,863.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6,736,544.6819,011,102.80
减:所得税费用6,146,968.79132,734.6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589,575.8918,878,368.2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589,575.8918,878,368.2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0,589,575.8918,878,368.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24,330,578.681,298,989,404.4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2,931,530.5645,922,052.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987,066.0569,103,939.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7,249,175.291,414,015,396.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22,837,604.811,365,810,905.5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9,443,784.3254,862,049.90
支付的各项税费42,061,034.5948,660,488.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3,812,088.4652,514,21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8,154,512.181,521,847,65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94,663.11-107,832,260.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20,000,000.001,5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479,126.7219,686,310.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940.001,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6,484,066.721,559,687,810.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69,483.186,751,060.91
投资支付的现金1,920,000,000.001,54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2,869,483.181,546,751,060.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14,583.5412,936,749.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0,912.46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912.46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08,000.0026,72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8.00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2,008.0027,72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1,095.54-26,72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5,171,371.99-591,554.9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786,779.12-122,207,065.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990,131.08179,197,197.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776,910.2056,990,131.0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47,974,821.04541,009,179.71
收到的税费返还48,813,429.7037,033,246.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419,063.2594,417,668.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8,207,313.99672,460,094.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31,597,650.08612,418,965.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308,067.8250,512,149.97
支付的各项税费20,635,955.9631,381,658.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728,036.2140,107,153.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0,269,710.07734,419,927.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37,603.92-61,959,833.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20,000,000.001,5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479,126.7219,686,310.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890.001,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6,484,016.721,559,687,810.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69,483.186,751,060.91
投资支付的现金1,920,000,000.001,54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2,869,483.181,546,751,060.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14,533.5412,936,749.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0,912.46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912.46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08,000.0026,72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8.00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2,008.0027,72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1,095.54-26,72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74,396.73-1,255,861.6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626,645.19-76,998,945.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161,289.16110,160,234.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787,934.3533,161,289.1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4,990,079.4227,109,104.16236,424,021.771,004,580,355.201,004,580,355.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4,990,079.4227,109,104.16236,424,021.771,004,580,355.201,004,580,355.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705,057.495,058,957.5961,585,262.1958,939,162.2958,939,162.29
(一)综合收益总额-7,705,057.4970,652,219.7862,947,162.2962,947,162.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058,957.59-9,066,957.59-4,008,000.00-4,008,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5,058,957.59-5,058,957.5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8,000.00-4,008,000.00-4,008,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2,714,978.0732,168,061.75298,009,283.961,063,519,517.491,063,519,517.4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602,457,149.853,121,494.7925,221,267.34190,580,058.54954,979,970.52954,979,970.52
加:会计政策变更2,599,742.472,599,742.472,599,742.47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3,600,000.00602,457,149.853,121,494.7925,221,267.34193,179,801.01957,579,712.99957,579,712.99
三、本期增减66,80-66,801,868,1,887,43,24447,00047,000,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0,000.000,000.00584.63836.82,220.76,642.21642.21
(一)综合收益总额1,868,584.6371,852,057.5873,720,642.2173,720,642.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887,836.82-28,607,836.82-26,720,000.00-26,72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887,836.82-1,887,836.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6,720,000.00-26,720,000.00-26,72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66,800,000.00-66,8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66,800,000.00-66,8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4,990,079.4227,109,104.16236,424,021.771,004,580,355.201,004,580,355.2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27,109,104.1690,809,679.81853,975,933.8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27,109,104.1690,809,679.81853,975,933.8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058,957.5941,522,618.3046,581,575.89
(一)综合收益总额50,589,575.8950,589,575.8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058,957.59-9,066,957.59-4,008,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5,058,957.59-5,058,957.5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8,000.00-4,008,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32,168,061.75132,332,298.11900,557,509.71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3,600,000.00602,457,149.8525,221,267.3497,939,405.96859,217,823.15
加:会计政策变更2,599,742.472,599,742.47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3,600,000.00602,457,149.8525,221,267.34100,539,148.43861,817,565.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6,800,000.00-66,800,000.001,887,836.82-9,729,468.62-7,841,631.80
(一)综合收益总额18,878,368.2018,878,368.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887,836.82-28,607,836.82-26,72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887,836.82-1,887,836.8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6,720,000.00-26,72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66,800,000.00-66,8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66,800,000.00-66,8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00,400,000.00535,657,149.8527,109,104.1690,809,679.81853,975,933.82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1月由邓国顺、成晓华等人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08442322G的营业执照。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0,040.00万

股,注册资本为20,040.00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18、19楼,总部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10号朗科大厦16、18、19楼。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业务为闪存盘、移动硬盘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利运营。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级100.00100.00
Netac Technology ( Hong Kong ) Limited全资子公司1级100.00100.0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董事会(1)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三十三)。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收款项4,408,951.08-4,408,951.08-4,408,951.08-
合同负债4,250,484.054,250,484.054,250,484.05
其他流动负债158,467.03158,467.03158,467.03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预收款项-6,388,178.59-6,388,178.59
合同负债6,142,524.18-6,142,524.18
其他流动负债245,654.41-245,654.4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成本1,292,783,130.551,266,511,017.8826,272,112.67
销售费用65,311,004.8891,583,117.55-26,272,112.67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且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

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5)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 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编制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特定款项组合按款项性质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合同成本摊销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4)成本法转权益法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40.005.002.37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①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③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④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①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③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4052.3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固定资产装修年限平均法1059.5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已授权专利20年法定年限
未授权专利20年法定年限
已授权商标10年法定年限
未授权商标10年法定年限
软件10年预计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50年使用年限
著作权10年权利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2、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2)摊销年限

类别摊销年限备注
经营租赁资产装修费用10经营租赁资产装修费用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闪存盘、移动硬盘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利运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4)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5)售后回购

①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②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国内销售:

1)直营模式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在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产品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发出、并符合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后确认为产品销售收入。

2)代销模式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电商平台模式:

客户通过线上销售平台下单,销售平台负责将货物配送给客户或者公司委托物流公司配送交货给客户,主要收货和结算风险消除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于此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

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在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一般情况下在出口业务办妥报关出口手续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其他收益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二十二)固定资产。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董事会(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三十三)。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收款项4,408,951.08-4,408,951.08-4,408,951.08-
合同负债4,250,484.054,250,484.054,250,484.05
其他流动负债158,467.03158,467.03158,467.03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预收款项-6,388,178.59-6,388,178.59
合同负债6,142,524.18-6,142,524.18
其他流动负债245,654.41-245,654.4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成本1,292,783,130.551,266,511,017.8826,272,112.67
销售费用65,311,004.8891,583,117.55-26,272,112.67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090,131.0857,090,131.0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82,040,904.11482,040,904.1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708,524.401,708,524.40
应收账款117,207,368.84117,207,368.8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649,732.031,649,732.0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991,527.9610,991,527.960.00
其中:应收利息145,949.91145,949.91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62,585,069.10162,585,069.1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587,339.5116,587,339.51
流动资产合计849,860,597.03849,860,597.03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71,714,754.90171,714,754.90
固定资产47,005,162.7347,005,162.7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225,651.369,225,651.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65,067.322,965,06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4,799,145.284,799,145.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5,709,781.59235,709,781.59
资产总计1,085,570,378.621,085,570,378.62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8,502,456.4428,502,456.44
预收款项4,408,951.08-4,408,951.08
合同负债4,250,484.054,250,484.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4,412,237.6224,412,237.62
应交税费11,780,244.1211,780,244.12
其他应付款11,579,998.5411,579,998.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58,467.03158,467.03
流动负债合计80,683,887.8080,683,887.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306,135.62306,135.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06,135.62306,135.62
负债合计80,990,023.4280,990,023.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200,400,000.00200,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35,657,149.85535,657,149.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990,079.424,990,079.4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109,104.1627,109,104.1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36,424,021.77236,424,021.77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04,580,355.201,004,580,355.200.0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4,580,355.201,004,580,355.2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85,570,378.621,085,570,378.620.00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261,289.1633,261,289.16
交易性金融资产482,040,904.11482,040,904.1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708,524.401,708,524.40
应收账款80,418,446.8280,418,446.8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15,611.111,315,611.11
其他应收款53,819,838.7653,819,838.76
其中:应收利息145,949.91145,949.91
应收股利
存货120,799,094.88120,799,094.8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563,440.6515,563,440.650.00
流动资产合计788,927,149.89788,927,149.8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089,920.008,089,92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71,714,754.90171,714,754.90
固定资产46,973,848.4246,973,848.4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213,339.479,213,339.4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65,067.322,965,06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4,964,978.184,964,978.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43,921,908.29243,921,908.29
资产总计1,032,849,058.181,032,849,058.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1,327,846.53101,327,846.53
预收款项4,255,241.41-4,255,241.41
合同负债4,097,067.864,097,067.86
应付职工薪酬21,469,439.6221,469,439.62
应交税费269,404.12269,404.12
其他应付款51,245,057.0651,245,057.0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58,173.55158,173.55
流动负债合计178,566,988.74178,566,988.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306,135.62306,135.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06,135.62306,135.62
负债合计178,873,124.36178,873,124.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200,400,000.00200,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35,657,149.85535,657,149.8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109,104.1627,109,104.16
未分配利润90,809,679.8190,809,679.81
所有者权益合计853,975,933.82853,975,933.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32,849,058.181,032,849,058.18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收入、不动产租赁服务5%、13%、6%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缴纳流转税税额3%、2%
房产税房屋的计税余值1.2%
土地使用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每平方米6元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25%
Netac Technology ( Hong Kong ) Limited8.25%、16.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2011年10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财税[2011]100号文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于2014年3月31日取得“深R-2013-0247”号《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于2015年5月18日取得“深软函2015-XQ-0430”号软件企业证明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款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取得专利收入属该条款中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范围。

(2)企业所得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于2021年1月15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2012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本公司将自2020年起连续3年(2020年—2022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2020年度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Netac Technology ( Hong Kong ) Limite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法则缴纳税款。2020年度,应纳税利润中不超过2,000,000.00港币的部分按8.25%税率计缴利得税,超过2,000,000.00港币的部分按16.5%税率计缴利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6,093.55126,927.36
银行存款78,056,789.5056,863,176.90
其他货币资金2,815,992.71100,026.82
合计80,908,875.7657,090,131.0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7,616,366.9816,227,473.45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说明:本期其他货币资金2,683,613.90元是跨境收款平台PingPong中待提现的亚马逊货款,26.82元是跨境外埠存款,132,351.99元是未到期应收利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即期结售外汇保证金--100,000.00
合计--100,0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81,363,383.56482,040,904.11
其中:
理财产品481,363,383.56482,040,904.11
其中:
合计481,363,383.56482,040,904.11

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说明:期初期末余额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本公司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260,200.001,429,504.40
商业承兑票据102,800.00279,020.00
合计1,363,000.001,708,524.4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914,882.7410.71%13,794,426.9192.49%1,120,455.8313,099,971.949.78%13,099,971.941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4,326,402.4989.29%3,734,136.643.00%120,592,265.85120,836,455.4990.22%3,629,086.653.00%117,207,368.84
其中:
账龄组合124,326,402.4989.29%3,734,136.643.00%120,592,265.85120,836,455.4990.22%3,629,086.653.00%117,207,368.84
合计139,241,285.23100.00%17,528,563.5512.59%121,712,721.68133,936,427.43100.00%16,729,058.5912.49%117,207,368.8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794,426.91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14,914,882.7413,794,426.9192.49%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4,914,882.7413,794,426.9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34,136.64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4,314,914.643,729,447.443.00%
1-2年
2-3年3,515.75703.1520.00%
3年以上7,972.103,986.0550.00%
合计124,326,402.493,734,136.6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5,559,865.56
1至2年569,959.88
2至3年3,515.75
3年以上13,107,944.04
3至4年5,000.10
4至5年2,972.00
5年以上13,099,971.94
合计139,241,285.2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3,099,971.94694,454.9713,794,426.91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629,086.65105,049.993,734,136.64
合计16,729,058.59799,504.9617,528,563.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9,035,295.2320.85%871,058.86
第二名6,852,961.474.92%205,588.84
第三名5,309,162.903.81%159,274.89
第四名4,979,581.833.58%149,387.45
第五名4,064,477.592.92%121,934.33
合计50,241,479.0236.08%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046,025.0089.78%1,256,055.1176.14%
1至2年181,026.517.94%
3年以上51,876.922.28%393,676.9223.86%
合计2,278,928.43--1,649,732.03--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Golden Emprice International (HK) ltd2,004,449.2687.961年以内预付材料款
深圳市庆丰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41,703.881.831-2年预付材料款
铭炜豪包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40,315.591.771-2年预付材料款
YANGTZE MEMORY TECHNOLOGIES32,952.051.441年以内预付材料款
深圳市仁创艺电子有限公司20,777.500.911-2年预付材料款
合计2,140,198.2893.91

其他说明:无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45,949.91
其他应收款16,186,043.8410,845,578.05
合计16,186,043.8410,991,527.9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145,949.91
合计145,949.91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1,142,856.202,277,833.67
押金保证金7,462,964.987,950,012.97
其他1,635,277.571,670,671.50
应收出口退税7,508,555.94
合计17,749,654.6911,898,518.14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544,782.67508,157.421,052,940.0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510,670.76510,670.76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055,453.430.00508,157.421,563,610.85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049,607.31
1至2年6,532,214.51
2至3年12,893.90
3年以上1,154,938.97
3至4年401,396.22
4至5年120,385.33
5年以上633,157.42
合计17,749,654.6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508,157.42508,157.42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544,782.67510,670.761,055,453.43
合计1,052,940.09510,670.761,563,610.8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7,508,555.941年以内42.30%
Micron Semiconductor Asia Operations Pte.Lte保证金6,524,899.951至2年36.76%652,490.00
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其他433,642.901年以内2.44%13,009.29
深圳市万业隆实业有限公司押金386,448.00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2.18%183,224.80
周丹备用金309,844.981年以内1.75%9,295.35
合计--15,163,391.77--85.43%858,019.44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0,258,113.253,447,848.3266,810,264.9342,935,961.991,728,020.0241,207,941.97
在产品37,399,847.97165,809.7037,234,038.2720,232,028.010.0020,232,028.01
库存商品56,763,361.821,376,826.4055,386,535.4247,216,635.60225,510.4246,991,125.18
发出商品17,590,026.55559,834.4417,030,192.1129,698,740.231,711,199.4727,987,540.76
委托加工物资29,480,202.3853,082.9129,427,119.4712,848,605.4956,052.7212,792,552.77
自制半成品22,823,934.303,956,094.8318,867,839.4716,368,868.482,994,988.0713,373,880.41
合计234,315,486.279,559,496.60224,755,989.67169,300,839.806,715,770.70162,585,069.10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728,020.024,256,492.122,536,663.823,447,848.32
在产品0.00165,809.70165,809.70
库存商品225,510.421,371,781.75220,465.771,376,826.40
发出商品1,711,199.47909,735.972,061,101.00559,834.44
委托加工物资56,052.7216,889.7519,859.5653,082.91
自制半成品2,994,988.072,220,050.371,258,943.613,956,094.83
合计6,715,770.708,940,759.666,097,033.769,559,496.60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扣额20,064,721.6614,815,551.36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3,386,078.331,468,938.06
预付保险费用740,985.02302,850.09
合计24,191,785.0116,587,339.51

其他说明:无

9、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5,250,850.53215,250,850.53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15,250,850.53215,250,850.5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3,536,095.6343,536,095.63
2.本期增加金额5,350,864.205,350,864.20
(1)计提或摊销5,350,864.205,350,864.2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48,886,959.8348,886,959.8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6,363,890.70166,363,890.70
2.期初账面价值171,714,754.90171,714,754.90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4,367,676.3047,005,162.73
合计44,367,676.3047,005,162.73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固定资产装修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771,302.775,492,447.713,202,923.0211,370,241.9211,511,240.3173,348,155.73
2.本期增加金额2,247,192.862,247,192.86
(1)购置2,247,192.862,247,192.86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98,777.80369,654.94468,432.74
(1)处置或98,777.80369,654.94468,432.74
报废
4.期末余额41,771,302.775,393,669.913,202,923.0213,247,779.8411,511,240.3175,126,915.8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896,026.753,144,169.211,872,671.374,439,179.468,990,946.2126,342,993.00
2.本期增加金额990,754.68630,609.71295,970.161,713,805.911,209,741.364,840,881.82
(1)计提990,754.68630,609.71295,970.161,713,805.911,209,741.364,840,881.82
3.本期减少金额93,483.92331,151.35424,635.27
(1)处置或报废93,483.92331,151.35424,635.27
4.期末余额8,886,781.433,681,295.002,168,641.535,821,834.0210,200,687.5730,759,239.5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2,884,521.341,712,374.911,034,281.497,425,945.821,310,552.7444,367,676.30
2.期初账面价值33,875,276.022,348,278.501,330,251.656,931,062.462,520,294.1047,005,162.73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已授权专利未授权专利已授权商标未授权商标软件著作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553,853.636,298,118.968,929,340.501,054,133.19161,330.774,274,523.083,200.0025,274,500.13
2.本期增加金额21,830.5715,362.486,910.38129,552.28173,655.71
(1)购置21,830.57129,552.28151,382.85
(2)内部研发15,362.486,910.3822,272.8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6,730.404,305.0021,035.40
(1)处置16,730.404,305.0021,035.40
4.期末余额4,553,853.636,303,219.138,940,397.981,054,133.19168,241.154,404,075.363,200.0025,427,120.4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267,224.784,159,177.165,978,200.211,037,252.7955,265.393,549,100.502,627.9416,048,848.77
2.本期增加金额90,901.92298,347.93519,522.25663.246,703.37226,534.56320.041,142,993.31
(1)计提90,901.92298,347.93519,522.25663.246,703.37226,534.56320.041,142,993.31
3.本期减少金额11,985.121,027.3913,012.51
(1)处置11,985.121,027.3913,012.51
4.期末余额1,358,126.704,445,539.976,496,695.071,037,916.0361,968.763,775,635.062,947.9817,178,829.5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195,726.931,857,679.162,443,702.9116,217.16106,272.39628,440.30252.028,248,290.87
2.期初账面价值3,286,628.852,138,941.802,951,140.2916,880.40106,065.38725,422.58572.069,225,651.3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13%。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房屋装修费2,965,067.32174,823.50540,628.262,599,262.56
合计2,965,067.32174,823.50540,628.262,599,262.56

其他说明:无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7,887,266.414,282,041.8724,497,769.383,769,643.1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411,440.20511,716.026,863,347.331,029,502.10
合计31,298,706.614,793,757.8931,361,116.714,799,145.2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动1,363,383.56204,507.532,040,904.13306,135.62
合计1,363,383.56204,507.532,040,904.13306,135.62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资产减值准备764,404.60
合计764,404.60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68,166,446.7328,502,456.44
合计68,166,446.7328,502,456.44

1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4,944,994.243,052,954.11
预收租金1,197,529.941,197,529.94
合计6,142,524.184,250,484.05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4,412,237.6268,172,205.2169,270,241.2923,314,201.5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29,635.80229,635.80
合计24,412,237.6268,401,841.0169,499,877.0923,314,201.5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4,018,022.2166,192,869.8167,260,402.7422,950,489.28
2、职工福利费2,490.002,490.00
3、社会保险费662,204.40662,204.40
其中:医疗保险费555,510.48555,510.48
工伤保险费1,181.501,181.50
生育保险费105,512.42105,512.42
4、住房公积金1,314,641.001,314,641.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94,215.4130,503.15363,712.26
合计24,412,237.6268,172,205.2169,270,241.2923,314,201.5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25,348.44225,348.44
2、失业保险费4,287.364,287.36
合计229,635.80229,635.80

其他说明:无

1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2,177,938.2011,362,668.99
个人所得税273,119.68217,026.91
城市维护建设税45,592.6879,573.97
教育费附加32,566.2056,838.55
其他68,531.3064,135.70
合计2,597,748.0611,780,244.12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14,943,006.3311,579,998.54
合计14,943,006.3311,579,998.54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保金200,000.0057,902.47
押金及保证金1,659,314.042,114,256.04
房屋租赁押金3,710,988.003,890,238.00
预提费用5,569,219.873,010,902.95
VAT增值税金1,228,487.28
其他2,574,997.142,506,699.08
合计14,943,006.3311,579,998.5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3,710,988.00房屋租赁押金
合计3,710,988.00--

其他说明

1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245,654.41158,467.03
合计245,654.41158,467.03

其他说明:无

2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200,400,000.00200,400,000.00

其他说明:无

2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35,657,149.85535,657,149.85
合计535,657,149.85535,657,149.8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2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4,990,079.4-7,705,057-7,705,057-2,714,9
收益2.49.4978.0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990,079.42-7,705,057.49-7,705,057.49-2,714,978.0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990,079.42-7,705,057.49-7,705,057.49-2,714,978.0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2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7,109,104.165,058,957.5932,168,061.75
合计27,109,104.165,058,957.5932,168,061.75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2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36,424,021.77190,580,058.5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599,742.4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36,424,021.77193,179,801.0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652,219.7871,852,057.5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58,957.591,887,836.82
应付普通股股利4,008,000.0026,72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298,009,283.96236,424,021.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448,072,523.791,281,416,655.271,142,856,297.791,033,681,257.68
其他业务42,844,032.1511,366,475.2851,267,168.6411,118,963.96
合计1,490,916,555.941,292,783,130.551,194,123,466.431,044,800,221.64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部分3部分4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1,404,194,484.9843,878,038.8138,475,816.794,368,215.361,490,916,555.94
其中:
在某一时点转让1,404,194,484.9843,878,038.814,368,215.361,452,440,739.15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38,475,816.7938,475,816.79
其中:
其中:
合计1,404,194,484.9843,878,038.8138,475,816.794,368,215.361,490,916,555.94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要求的产品、标准和时间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不同客户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回给客户的款项。其他说明:无

2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374,309.55838,466.21
教育费附加267,363.97598,904.43
房产税1,727,952.782,303,937.04
土地使用税18,000.7224,000.96
印花税465,952.30392,929.20
合计2,853,579.324,158,237.84

其他说明:无

2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人工费用9,813,224.8010,000,485.01
业务宣传费及广告9,673,919.1310,750,915.99
运费4,843,320.41
业务办公费747,980.51883,133.94
差旅费401,050.53722,133.74
折旧摊销649,903.51454,670.16
客服费427,813.91
平台费用39,718,039.24
其他4,306,887.163,335,869.31
合计65,311,004.8831,418,342.47

其他说明:无

2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差旅通讯交通费536,457.37451,427.14
业务办公费577,934.43718,124.55
人工费用12,030,662.4912,288,079.14
折旧费2,149,494.702,133,901.64
中介费用2,218,887.78724,187.25
专利诉讼、维护费1,688,106.664,141,087.61
其他1,922,093.782,725,532.67
合计21,123,637.2123,182,340.00

其他说明:无

2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人工费用27,174,527.6322,554,392.21
模具及治具442,087.35999,306.88
材料费765,492.461,263,829.03
水电费摊销246,070.18231,341.72
试验测试费1,023,227.62445,935.37
设备折旧费用193,886.4298,988.48
专利后续支出158,488.00
其他1,274,115.161,273,354.97
合计31,119,406.8227,025,636.66

其他说明:无3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432,374.241,357,665.65
汇兑损益6,252,886.541,262,790.59
其他426,712.15228,146.07
合计6,247,224.45133,271.01

其他说明:无

3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6,539,695.3311,883,956.12

3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2,428,852.7416,627,789.95
合计2,428,852.7416,627,789.95

其他说明:无

3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3,372,753.432,040,904.11
合计13,372,753.432,040,904.11

其他说明:无

3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1,310,175.72-2,107,035.77
合计-1,310,175.72-2,107,035.77

其他说明:无

3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8,940,759.66-3,342,306.11
合计-8,940,759.66-3,342,306.11

其他说明:无

3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62,554.2427,228.8962,554.24
合计62,554.2427,228.8962,554.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无其他说明:无

3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7,438.271,863.9647,438.27
合计47,438.271,863.9647,438.27

其他说明:无

3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3,028,075.7217,616,339.37
递延所得税费用-96,240.70-934,306.91
合计12,931,835.0216,682,032.4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3,584,054.8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2,537,608.2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943,533.2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65,628.0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3,378.68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3,688,313.19
所得税费用12,931,835.02

其他说明:无

39、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22。

4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业务收入42,521,415.2052,938,394.01
政府补助3,270,461.774,735,552.25
自有资金利息收入432,374.24704,189.32
往来款及保证金3,762,814.8410,353,666.28
其他372,137.59
合计49,987,066.0569,103,939.4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及保证金9,368,290.3621,074,619.15
付现费用64,443,798.1031,439,593.55
合计73,812,088.4652,514,212.7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利分配保证金1,000,000.00
其他260,912.46
合计260,912.461,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利分配费用及保证金4,008.001,000,000.00
合计4,008.001,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0,652,219.7871,852,057.58
加:资产减值准备10,250,935.385,449,341.8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191,746.029,432,716.44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1,142,993.311,140,164.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40,628.26393,505.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438.271,863.9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372,753.43-2,040,904.1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171,371.991,854,345.5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28,852.74-16,627,78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387.38-781,664.4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1,628.09-152,642.4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7,858,372.37-125,510,809.9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9,872,144.10-73,129,457.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725,693.4520,287,012.3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94,663.11-107,832,260.6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0,776,910.2056,990,131.0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6,990,131.08179,197,197.0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786,779.12-122,207,065.97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0,776,910.2056,990,131.08
其中:库存现金36,093.55126,927.3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0,740,789.8356,863,176.9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6.8226.8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776,910.2056,990,131.08

其他说明:无

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无

4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612,257.906.524930,094,521.57
欧元160,453.518.02501,287,639.42
港币90,603.160.841676,251.62
加元378.095.11611,934.35
日元556,916.000.063235,197.09
英镑39,719.498.8903353,118.18
澳大利亚元0.175.01630.85
韩元610.000.00603.6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8,826,239.126.524957,590,327.63
欧元88,285.858.0250708,493.95
港币
加元6,794.555.116134,761.60
墨西哥币比索203,488.663.0486620,355.53
日元398,284.000.063225,171.55
英镑17,833.648.8903158,546.41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1,030,913.956.52496,726,610.43
港元56,627.740.841647,657.91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6,073,836.936.524939,631,178.58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8,209.446.524953,565.78
欧元87,974.448.0250705,994.88
英镑56,089.128.8903498,649.10
港元4,950.000.84164,166.12
波兰兹罗提606.000.5708345.90

其他说明:无

4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6,539,695.336,539,695.33
合计6,539,695.336,539,695.33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5、其他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圳软件生产、商品销售100.00%直接投资
Netac Technology ( Hong Kong ) Limited香港香港商品销售100.00%直接投资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余额前五大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36.08% (2019年:36.20%)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账柺尨值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68,166,446.7368,166,446.7368,166,446.73---------
其他应付款14,943,006.3314,943,006.3314,943,006.33---------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83,109,453.0683,109,453.0683,109,453.06---------
衍生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
合计83,109,453.0683,109,453.0683,109,453.06---------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美元项目英镑项目港币项目日元项目欧元项目其他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4,612,257.9039,719.4990,603.16556,916.00160,453.51988.265,460,938.32
应收账款8,826,239.1217,833.64---398,284.0088,285.85210,283.219,540,925.82
其他应收款1,030,913.95---56,627.74----------1,087,541.69
小计14,469,410.9757,553.13147,230.90955,200.00248,739.36211,271.4716,089,405.83
折算人民币金额:94,411,459.63511,664.59123,909.5360,368.641,996,133.37657,055.9997,760,591.75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6,073,836.93---------------6,073,836.93
其他应付款8,209.4456,089.124,950.00---87,974.44606.00157,829.00
小计6,082,046.3756,089.124,950.00---87,974.44606.006,231,665.93
折算人民币金额:39,684,744.36498,649.104,166.12---705,994.88345.9040,893,900.36.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481,363,383.56481,363,383.56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81,363,383.56481,363,383.56
(3)衍生金融资产481,363,383.56481,363,383.56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结构性存款,持有时间通常在1年以内,公司采用金融资产预期收益率进行估值。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魏卫董事长
邓国顺董事
田含光报告期内前董事
白彦春报告期内前董事
马国斌报告期内前董事
王荣董事
宋欣董事
邢天昊董事(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曾经法定代表人)
于波董事
黄志业报告期内前独立董事
仇夏萍独立董事
杨敏报告期内前独立董事
钟刚强独立董事
李小磊独立董事
孟庆章报告期内前监事会主席
王芬职工监事
高丽晶报告期内前监事
李泳著监事会主席
马德伟监事
杜铁军总经理
王爱凤副总经理、报告期内前董事会秘书
于雅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俏财务负责人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卫任职企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卫任职企业
深圳创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邓国顺持股及任职企业
四川纳动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邓国顺持股企业
北京巧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邢天昊持股企业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邢天昊持股企业
北京观见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田含光持股、任职企业
北京创咖融通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田含光持股、任职企业
北京提可味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前董事田含光持股企业
深圳市诺贝儿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董事田含光持股、任职企业
邢台市青创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董事田含光持股企业
仁衡普众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前董事田含光持股、任职企业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宋欣任职企业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宋欣任职企业
江苏弘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宋欣任职企业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仇夏萍任职企业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前董事白彦春任职企业
紫顶(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持股、任职企业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任职企业
北京保险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任职企业
上海黄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任职企业
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任职企业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任职企业
北京紫顶光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董事白彦春持股企业
北京厉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董事白彦春持股企业
经纬影业(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前董事马国斌持股、任职企业
深圳市禾众烽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董事马国斌持股、任职企业
东璞文化(深圳)有限公司前董事马国斌持股企业
小马驹食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前董事马国斌持股企业
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于波持股及任职企业
益科思特(北京)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于波持股及任职企业
博品(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波持股及任职企业
深圳市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监事高丽晶任职企业
光峰华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前监事高丽晶任职企业
深圳市光峰激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前监事高丽晶任职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独立董事黄志业任职企业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前独立董事杨敏任职企业
北京紫顶光合企业管理中心前监事孟庆章持股及任职企业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钟刚强任职企业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董事李小磊任职企业
紫顶控创(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前监事孟庆章任职企业
紫顶光合(黑龙江)负碳应用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前监事孟庆章任职企业
郑州因威斯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监事孟庆章持股企业
北京融宇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前监事孟庆章持股企业
开封万利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监事孟庆章持股企业
北京厉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监事孟庆章持股企业
深圳市侨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监事马德伟持股企业

其他说明无

3、关联交易情况

(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7,984,400.007,923,800.00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1)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将朗科大厦2-15层出租给腾讯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腾讯公司在5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函告公司确认是否继续合同周期。合同周期为2016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租赁期限满,如双方同意续租,则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延期续租3-6个月,在此续租期间腾讯公司按照续租前最后一个月租赁费用金额向公司交纳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从2016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合同租金每月每平方收取租赁费用128.40元,每两年递增8%,已计入本期的租赁收入为3,182.42万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与腾讯公司签署《朗科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一),新增朗科大厦租赁面积650平方米(即原参数领航所租赁的17楼部分场地),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14日止,每月租赁费用10.621万元(含空调维护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9日、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腾讯公司洽谈并续签朗科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与腾讯公司续签朗科大厦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腾讯公司签署相关租赁合同。

(2)经公司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选择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南路,宗地号:A704-0197)梨园工业区万业隆科技园的2#厂房三楼、四楼(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为工厂新址,并与

业主方深圳市万业隆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书》。租赁物业的功能为生产办公,租赁面积为6000平方米(每层3000平方米),租期为10年,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前6年(即自2017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的租赁价格为:厂房每平方米租金25元/月,计150,000元/月,租金单价每2年上调10%;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2元/月,物业管理费价格不变,后4年(即自2023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的租金价格双方应在前6年租期结束前三个月协商议定,协商未果,双方都可以在向对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要求解除本合同,另一方不得拒绝,且不需要支付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诉讼情况如下:

1、2012年5月15日,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起诉了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北海支行”),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以下简称“99专利”)。公司请求南宁中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公司99专利的行为,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共计6,000万元及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判令旋极信息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omyiKEY220产品及判令农业银行和农行北海支行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ComyKEY220产品。本案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在南宁中院进行第一次证据交换,原定于同日下午的开庭审理暂未进行。2013年4月15日上午,南宁中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二次证据交换,并于当日下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应旋极信息申请,并经征求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各方当事人意见,南宁中院决定本案开庭审理均以不公开方式进行。2013年6月7、8日,南宁中院对本案进行了第二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结合本案相关书证及物证演示情况,在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等阶段发表了意见。201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南宁中院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

(2)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

(3)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

旋极信息于2015年7月8日向南宁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上诉状》。广西高院于2015年11月4日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5)桂民三终字第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2)将本案发回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证据交换通知书》及《传票》。2017年5月25日,公司参加了南宁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2017年5月26日,南宁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2016)桂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

(2)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

(3)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旋极信息于2018年8月13日向南宁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上诉状》。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传票》,广西高院定于2019年3月25日至26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案号:(2018)桂民三终字第720号)。

2019年3月25日至26日,公司参加了广西高院对本案进行的重审二审开庭审理。2020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成立,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2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2、驳回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合计683600元,由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不服广西高院作出的(2018)桂民三终72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2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于2020年10月16日受理公司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申请再审请求,案号为(2020)最高法民申5918号,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及2020年12月8日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询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2、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涉案产品型号分别为YT-3284的“金属圆孔迷你旋转U盘”闪存盘、YT-1238的“新款龙纹金属U盘”闪存盘、YT1247的“礼品金属U盘”闪存盘、YT-3295-03的“创意长方形带钥匙孔迷你金属U盘”闪存盘),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拓”)、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为:(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万元;(4)请求判令被告二立即删除侵害原告ZL99117225.6号专利权的产品网页信息;(5)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系列诉讼案件。公司于2016年7月4日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于2016年7月21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案原定于2016年9月28日开庭审理。

广州友拓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于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广州友拓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案原定于2016年9月28日进行的开庭审理取消。广州友拓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7)粤民辖终31-34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公司于2017年3月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7)粤民辖终3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广州友拓上诉,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友拓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1027-1030号《传票》,本案定于2017年4月21日开庭审理。2017年4月21日,公司参加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粤73民初 1027-1030号《民事判决书》。详情如下:

(1)(2016)粤73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权产品行为;②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0,000元;③驳回朗科科

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4,189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2016)粤73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权产品行为;②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0,000元;③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前述第二项赔偿额中的20,000元承 担连带责任;④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3,882 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3)(2016)粤73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权产品行为;②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0,000元;③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4,189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4)(2016)粤73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的发明专利权产品行为;②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20,000元;③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广州友拓前述第二项赔偿额中的20,000元承 担连带责任;④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3,882 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负担3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广州友拓的《民事上诉状》,广州友拓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6)粤73民初 1027-1030号《民事判决书》,已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3月26日、4月3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民终427-430号《民

事判决书》,详情如下:

(1)(2018)民终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②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③变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使用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发明专利方法的行为,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④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3882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负担3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广州友拓负担2700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负担3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2018)粤民终4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②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③变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使用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发明专利方法的行为,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④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4189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广州友拓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2018)粤民终4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②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③变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使用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发明专利方法的行为,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④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广州友拓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4)(2018)粤民终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②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第四项;③变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广州友拓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使用侵犯朗科科技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ZL99117225.6发明专利方法的行为,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④驳回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250元,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3882元,广州友拓负担1831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负担3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00元,由广州友拓负担2700元,由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负担3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依据上述《民事判决书》支付的损害赔偿金。

因广州友拓拒不遵照上述判决履行义务,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1执2609-2612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执行案件。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1执2609-26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暂未发现广州友拓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公司亦未能提供广州友拓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依法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9)粤01执260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最高法民申5954号、5971号《传票》、《询问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内容如下:再审申请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427号、4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1日参与询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3、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涉案产品分别为32GB LEXAR M20闪存盘、16GB LEXARM20闪存盘、16GB LEXAR S33闪存盘、16GB LEXAR TWISTTURN 闪存盘、32GB LEXAR S33闪存盘、32GB LEXAR TWISTTURN 闪存盘、32GB LEXAR V10闪存盘),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合忆美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

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均包括:(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3)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万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5月3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7)京73民初323-329号《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9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公司针对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的起诉,或将本案分案后重新确定管辖。公司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定于2019年10月17日开庭审理(2017)京73民初323、324、325号案件,公司尚未收到另外四个案件的开庭传票。2019年10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2017)京73民初323-329号案件。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对(2017)京73民初326号案件的起诉。

2019年11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7)京73民初3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原告朗科科技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与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准许原告朗科科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699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已交纳)。

截止目前,(2017)京73民初326号案件已经终结,.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7)京73 民初 323、324、325、327、328、329 号《民事判决书》。详情如下:

(1)(2017)京 73 民初 3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②被告嘉合忆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996 元;

③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朗科科技、被告嘉合忆美、被告京东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美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2017)京 73 民初 32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②被告嘉合忆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796 元;

③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朗科科技、被告嘉合忆美、被告京东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美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3)(2017)京 73 民初 32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②被告嘉合忆美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876 元;

③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朗科科技、被告嘉合忆美、被告京东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美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4)(2017)京 73 民初 32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②被告中恒旗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756 元;

③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朗科科技、被告中恒旗众、被告京东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美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5)(2017)京 73 民初 3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②被告中恒旗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876 元;

③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朗科科技、被告中恒旗众、被告京东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美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6)(2017)京 73 民初 32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被告美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000元;

②被告中恒旗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朗科科技合理开支人民币2,876 元;

③驳回原告朗科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980元,由原告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已交纳),由被告美光负担人民币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朗科科技、被告中恒旗众、被告京东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美光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美光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美光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京73民初323、324、325、327、328、329号《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美光公司的上诉案件,截止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4、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旋极百旺科技有限公司、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金赋”)、深圳市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4)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深圳中院于2018年5月18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03民初1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旋极信息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旋极信息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上述案件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9)粤民辖终162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2019)粤民辖终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上述案件将在深圳中院审理。

因百望金赋下落不明,深圳中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于2019年8月15日在《人民法院报》G17版上刊登(2018)粤03民初166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向百望金赋公告送达证据交换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材料。公告中记载本案证据交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5时00分,开庭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参与庭审。公司在庭审中当庭向深圳中院申请撤回《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第1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 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并当庭向深圳中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将深圳中院受理的(2018)粤 03 民初 1661 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第二项“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9800万元”。

深圳中院现已批准上述两项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公司已经缴纳变更诉讼请求所产生的诉讼费,变更已经生效。截至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尚未判决。

5、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创见资讯(上

海)有限公司、北京华奇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涉案产品分别为Transend JetDrive Go 300(32G)闪存盘、Transend JetDrive Go300(64G)闪存盘、Transend JetDrive Go 300(128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590(16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780(8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80(16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810(16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810(32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810(64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810(128G)闪存盘;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创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创见资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流翔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涉案产品分别为Transend JetDrive Go 500(32G)闪存盘、Transend JetDrive Go 500(64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710(16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50(16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50(32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50(64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90(16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90(32G)闪存盘、Transend JetFlash 790(64G)闪存盘。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为:(1)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进口、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算截止至本案起诉之日)人民币 10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30万元;

(4)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19个诉讼案件,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9)沪73知民初443-452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院受理通知书》及(2019)沪73知民初453-461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院受理通知书》。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定于2019年11月14日开庭审理451-452号案件,2019年11月15日开庭审理453-461号案件。2019年11月11日,公司接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人员通知,因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决定取消原定于2019年11月14日、15日的开庭审理,2019年11月14日的证据交换如期进行。2019年11月14日,公司如期参加了证据交换。目前该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6、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凯”)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万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6)粤03民初5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立案登记上述案件。公司已依据上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规定,于 2016年1月11日向深圳中院预交了案件受理费,并已于2016年2月2日收到深圳中院的(2016)粤03民初第54号《证据交换通知书》及《传票》。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诉讼资料未成功送达鑫金凯,深圳中院适用公告送达,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第二次收到了深圳中院的《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201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发来的《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本案送达公告,该送达公告刊登于2016年6月23

日的《人民法院报》G11版,根据公告记载,本案将于9月28日交换证据,9月29日开庭审理。2016年9月28日,深圳中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2016年9月29日,深圳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7年2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证据交换通知书》及《传票》。2017年3月17日,深圳中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2017年3月20日,深圳中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2018年7月2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6)粤03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1)被告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被告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二十万元;(3)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90元,由被告深圳市鑫金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截止法定上诉日期届满之日,公司获悉鑫金凯未提起上诉,上述判决自上诉日期届满之日起生效。因鑫金凯拒不遵照深圳中院于2018年7月2日送达的(2016)粤03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03执2819号《案件受理通知书》,深圳中院受理了前述执行申请。

2019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03执281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在执行过程中,经依法调查,未发现被执行方鑫金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深圳中院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由于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进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7、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因物件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31,226元;(2)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5日正式立案受理了前述案件,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305民初5494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305民初5494号《传票》,本案定于2019年5月7日开庭审理。2019年5月7日,公司参加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305民初54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384.2元,由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2019)粤0305

民初5494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并将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9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的《传票》,深圳中院已于2019年10月11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粤03民终168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5494号民事判决;(2)被上诉人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208,226元;(3)驳回上诉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赔偿金212,282.80元,该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22日分别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粤民申11444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内容如下:再审申请人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民终168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8、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以下简称“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象文化”)、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头鸟电子”)、马文俊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

长沙中院于2020年1月13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2020)湘01知民初8号《受理通知书》。涉案产品为 “九头鸟汽车音乐专用U盘”,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认定被告 “九头鸟音像店”、 “四象文化”、 “九头鸟电子”实施了侵害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2)请求判令被告“九头鸟音像店”、 “四象文化”、 “九头鸟电子”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九头鸟音像店”、 “四象文化”、 “九头鸟电子”共同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 万元;(4)请求判令被告马文俊对被告“四象文化”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长沙中院于2020年1月13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2020)湘01知民初8号《受理通知书》。涉案产品为“九头鸟汽车音乐专用U盘”,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认定被告“九头鸟音像店”、“四象文化”、“九头鸟电子”实施了侵害原告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2)请求判

令被告“九头鸟音像店”、“四象文化”、“九头鸟电子”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万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九头鸟音像店”、“四象文化”、“九头鸟电子”共同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马文俊对被告“四象文化”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参加了长沙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2020年10月13日,长沙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2020)湘01知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经营者马文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2)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合理开支人民币50000元;

(3)被告马文俊对被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述一、二项履行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600元,由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000元,由被告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经营者马文俊)、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文俊共同负担人民币15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参加了长沙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2021年2月8日,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判决赔偿金额共计215,600元,该案件终结。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0,02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10,020,000

2、销售退回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变更

2019年6月1日,北京红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塬投资”)与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宜黎”)、北京巧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巧悦”)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红塬投资向上海宜黎提供本金为4,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为24%,期限为1年,北京巧悦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借款已到期,2021年1月28日,北京龙德成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德智慧”)作为债权受让方,与债权转让方红塬投资、债务人上海宜黎、担保人北京巧悦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2021年2月4日,龙德智慧与北京巧悦、上海宜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约定:(一)由红塬投资将2019年6月1日与上海宜黎签订《借款协议》项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龙德智慧。北京巧悦对《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标的债权向受让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二)北京巧悦将持有的上海宜黎52%股权转让给龙德智慧,以抵偿重组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龙德智慧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的控股股东,并通过上海宜黎间接持有朗科49,968,987股股份的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93%。

(2)对外重要投资

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分别在北京、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朗科创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京软件生产、商品销售100.00设立
深圳市朗盛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深圳商品销售100.00设立

2021年2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相应的《营业执照》。

3. 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进入司法拍卖流程

2021年4月1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出具的《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被恢复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获悉上海宜黎接到债权人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小贷”)的口头通知,已就股份质押融资一案申请恢复执行,上海宜黎所持有的公司4,987.5万股股份进入司法拍卖流程。截至报告出具日,上海宜黎尚未收到经正式送达的司法文书。据查询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9日10时至2021年5月30日10时止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相关股份如若被拍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总帩桳悢検 (股)持有 比例质押/冻结总数 (股)质押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9,968,987.0024.93%49,968,987.0024.93%
邓国顺34,673,100.0017.30%25,421,001.0012.69%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914,882.7410.56%13,794,426.9192.49%1,120,455.8313,099,971.9413.64%13,099,971.941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26,341,912.9189.44%3,794,601.953.00%122,547,310.9682,909,731.7786.36%2,491,284.953.00%80,418,446.82
其中:
账龄组合126,341,912.9189.44%3,794,601.953.00%122,547,310.9682,909,731.7786.36%2,491,284.953.00%80,418,446.82
合计141,256,795.65100.00%17,589,028.8612.45%123,667,766.7996,009,703.71100.00%15,591,256.8916.24%80,418,446.8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794,426.91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14,914,882.7413,794,426.9192.49%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4,914,882.7413,794,426.9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94,601.95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6,330,425.063,789,912.753.00%
1-2年
2-3年3,515.75703.1520.00%
3年以上7,972.103,986.0550.00%
合计126,341,912.913,794,601.9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7,575,375.97
1至2年569,959.88
2至3年3,515.75
3年以上13,107,944.05
3至4年5,000.10
4至5年2,972.00
5年以上13,099,971.95
合计141,256,795.6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3,099,971.94694,454.9713,794,426.91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2,491,284.951,303,317.003,794,601.95
合计15,591,256.891,997,771.9717,589,028.8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9,035,295.2320.55%871,058.86
第二名26,385,810.1718.68%791,574.31
第三名5,309,162.903.76%159,274.89
第四名4,979,581.833.53%149,387.45
第五名4,064,477.592.88%121,934.33
合计69,774,327.7249.4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45,949.91
其他应收款53,907,986.8253,673,888.85
合计53,907,986.8253,819,838.7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145,949.91
合计145,949.91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1,051,806.522,252,883.37
押金保证金823,259.76833,617.30
出口退税6,884,357.21
子公司往来58,381,905.4060,203,258.97
其他1,278,623.841,665,110.98
合计68,419,952.7364,954,870.62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0,772,824.35508,157.4211,280,981.77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3,230,984.143,230,984.14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4,003,808.49508,157.4214,511,965.9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536,514.74
1至2年5,811,731.41
2至3年36,862,346.51
3年以上12,209,360.07
3至4年7,545,422.06
4至5年4,030,780.59
5年以上633,157.42
合计68,419,952.73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508,157.42508,157.42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0,772,824.353,230,984.1414,003,808.49
合计11,280,981.773,230,984.1414,511,965.9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 Limited往来款58,381,905.40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85.33%13,664,729.27
应收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6,884,357.211年以内10.06%
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其他433,642.901年以内0.63%13,009.29
深圳市万业隆实业有限公司押金386,448.00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0.56%183,224.80
周丹备用金309,844.981年以内0.45%9,295.35
合计--66,396,198.49--97.03%13,870,258.71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089,920.008,089,920.008,089,920.008,089,920.00
合计8,089,920.008,089,920.008,089,920.008,089,92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深圳市朗博科技有限公司8,000,000.008,000,000.00
Neta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89,920.0089,920.00
合计8,089,920.008,089,920.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57,030,885.31760,393,669.55564,838,816.85527,093,660.56
其他业务45,463,417.4611,366,475.2852,938,394.0111,816,232.97
合计902,494,302.77771,760,144.83617,777,210.86538,909,893.53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分部3分部4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813,152,846.5043,878,038.8139,500,441.395,962,976.07902,494,302.77
其中:
在某一时点转让813,152,846.5043,878,038.815,962,976.07862,993,861.38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39,500,441.3939,500,441.39
其中:
其中:
合计813,152,846.5043,878,038.8139,500,441.395,962,976.07902,494,302.77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要求的产品、标准和时间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不同客户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回给客户的款项。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428,852.7416,627,789.95
合计2,428,852.7416,627,789.95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317.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267,415.6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5,801,606.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554.24
减:所得税影响额2,862,638.78
合计16,221,619.7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4%0.35260.35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27%0.27160.2716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不适用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5、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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