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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万元的公司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择机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7月3日起一年(即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2020年15814、15815期人民币产品

2、发行主体: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4、收益起算日:2020年8月27日

5、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27日

6、产品风险评级:R2(中低)风险

7、认购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8、投资期限:92天

9、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10、收益分配方式

(1)实际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金总金额×实际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①若在最终观察日发生触发事件,产品到期实际收益率为4.25%/年。产品到期实际收益额 = 存款本金×4.25%×产品期限∕365;

②若在最终观察日未发生触发事件,产品到期实际收益率1.65%/年。产品到期实际收益额 = 存款本金×1.65%×产品期限∕365。

(2)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支付

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宣告成立之日起,平安银行将对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进行管理和运作,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不另计存款利息。在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之前交存于银行的存款本金,从客户认购日起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划款日(不含)为止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结构性存款产品合约终止后由银行进行最终清算,并按约定支付应付款项;

②本金支付:银行到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延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则平安银行对投资者归还本金,并在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内将本金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③收益支付:银行到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延期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平安银行计算收益后于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延期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T+2)或银行指定的存款收益派发日内将收益(如有)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11、投资方向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0年15814、15815期人民币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是将本金投资所产生的预期收益部分由平安银行通过掉期交易投资于汇率衍生产品市场。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0年15814、15815期人民币产品的收益与EURUSD欧元/美元中间即期汇率表现挂钩,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该挂钩标的的表现:

(1)挂钩标的定盘价格: 指在东京时间下午3点参考彭博“BFIX” 页面“EUR T150 Curncy”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即期汇率,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

若由于任何原因无法于相关观察日取得任何相关的彭博展示页,或由平安银行认定,彭

博展示页中的相关价格未能反映真实市场价格,平安银行将结论性地决定其认为适当和合理的进行代替。

(2)初始观察日:2020年08月27日

(3)最终观察日:2020年11月25日

(4)起始价格:初始观察日的定盘价格;如果产品初始观察日不是交易日,那么以该日之后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定盘价格为准

(5)最终价格:最终观察日的定盘价格;如果产品最终观察日不是交易日,那么以该日之后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定盘价格为准;

(6)触发事件:如果在最终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最终价格大于等于其起始价格*100.00%,那么触发事件在该观察日发生;

(7)观察频率:本期产品为到期观察一次。

12、预期年化收益率:2.95%(根据该产品挂钩标的定盘价格确定)

13、公司本次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的出资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92%。

14、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预计最高将会为公司带来约133.84万元收益。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揭示

根据《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风险揭示书》,平安银行只保障资金本金,不保证收益。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产品到期时,平安银行承诺本金保证。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对收益存在决定性影响,该价格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安银行对挂钩标的的未来表现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无法获得收益。

2、产品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单期产品发行。如平安银行停止单期产品发行,或者单期产品的募集金额达到了该单期产品的规模上限,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单期产品在认购期内的募集金额未达到该单期产品的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平

安银行有权宣布该单期产品不成立。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

5、利率风险:本产品项下每个单期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各单期产品成立当日平安银行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资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单期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流动性风险: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的投资期内,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而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品申购。

7、信息传递风险:产品成立、产品终止、产品清算等事项,平安银行将通过平安银行网站(www.bank.pingan.com)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或通过客户经理告知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平安银行网站或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联系客户经理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平安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平安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9、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平安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及约定的产品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平安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购买平安银行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351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1月15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2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50.58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8月29

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5月30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8月2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实际收益为65.59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8月28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6月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9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48.5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9月4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8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7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1月8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8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实际收益为48.7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9月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实际收益为119.4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2月3日到账。

8、公司已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9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实际收益为47.3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2月5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3.9%,实际收益为76.2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2月12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48.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2月17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173.5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2月17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2月6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3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3.9%,实际收益为111.4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3月5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2月6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3月6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46.7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3月6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2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43%/3.7%/3.8%,实际收益为7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2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43%/3.7%/3.8%,实际收益为4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5月18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2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18日,实际收益为164.2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5月18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3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6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5%—3.8%,实际收益为11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6月8日到账。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3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6月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47.26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6月9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5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30%/3.40%,实际收益为68.1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8月14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5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35%/3.45%,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3.13万元。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5月25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2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3%,实际收益为149.7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8月25日到账。

2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6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9月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5%—3.1%,预期最高收益约为93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6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9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30%/3.40%,预期最高收益约为42.5万元。

24、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8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2.9%/3.0%,预期最高收益约为60万元。

25、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8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预期最高收益约为37.5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认购确认书》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合约》

3、《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说明书》

4、《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风险揭示书》

5、《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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