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36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5月13日前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落实,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就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展开讨论并安排落实回复工作。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问题数量较多,相关工作量较大,部分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5月13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