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放2017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发放2017年度公司高管年终 奖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公司利润的大部分来源于朗科大厦租金收入、银 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租金收入、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非高管经营所得,此次高管 年终奖议案提议给三位公司高管8倍基本月薪的年终绩效奖,数额太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发放2017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杨 敏: 二O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发放2017年度公司高管年终奖的独立意见(二)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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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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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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