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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1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的股份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该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并提升投资者信心,李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股份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寅先生,本次增持前,李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136,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7%。

2. 李寅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亦未进行减持。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和方式

公司是中国知名的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供应商和配用电能效管理解决方案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商,是中国电力电子和电气成套行业的领军企业。近年来公司探索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契机,布局可再生能源业务,目前已形成智能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综合智慧能源三大业务格局。2021年,公司保持快速的发展态势,其中实现营收

14.10亿元,同比增长10.17%;实现归母净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159.94%。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并提升投资者信心,李寅先生拟用自有资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和价格

(1)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本次增持的股份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的波动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价格和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李寅先生将根据相关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李寅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

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寅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寅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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