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寅先生和赵晓红女士的通知,获悉李寅先生、赵晓红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寅 | 是 | 980 | 13.75% | 2.69% | 高管限股 | 否 | 2019年4月9日 | 2020年9月9日 | 2021年4月8日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收购子公司股权 |
赵晓红 | 是 | 870 | 16.06% | 2.39% | 高管限股 | 否 | 2019年4月17日 | 2020年9月17日 | 2021年4月16日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收购子公司股权 |
合计 | / | 1,850 | 29.81% | 5.09%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 | ||
情况 |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寅 | 7,127.37 | 19.59% | 4,350.00 | 4,350.00 | 61.03% | 11.96% | 4,350.00 | 100.00% | 995.53 | 35.84% |
赵晓红 | 5,417.06 | 14.89% | 3,600.00 | 3,600.00 | 66.46% | 9.90% | 3,600.00 | 100.00% | 462.80 | 25.47% |
合计 | 12,544.43 | 34.48% | 7,950.00 | 7,950.00 | 63.37% | 21.86% | 7,950.00 | 100.00% | 1,458.32 | 31.74%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李寅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9.99%,占公司总股本的7.83%,对应融资余额6,597万元;一致行动人赵晓红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6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6.46%,占公司总股本的9.90%,对应融资余额8,258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投资收益、自有资金、个人薪资所得、股份分红、股票质押、纾困、减持等。
2、李寅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累计数量为2,8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9.99%,占公司总股本的7.83%,对应融资余额6,597万元;一致行动人赵晓红女士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累计数量为3,6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6.46%,占公司总股本的9.90%,对应融资余额8,258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投资收益、自有资金、个人薪资所得、股份分红、股票质押、纾困、减持等。
3、李寅先生及赵晓红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李寅先生及赵晓红女士对上市公司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