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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4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上海凯宝股票代码30003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任立旺马聪影
办公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
传真021-37572069021-37572069
电话021-37572069021-37572069
电子信箱kbyydmb@126.comkbyydmb@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现代化中药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属国家现代中药高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基地,国

内首批通过新版GMP(2010版)认证的中药注射剂企业。公司始终将“诚信做药、良药救人”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逐步构建以痰热清注射液(胶囊)为代表的呼吸领域、以芪参胶囊为代表的心脑血管领域以及以硫普罗宁系列产品为代表的消化领域为主导的三大领域产品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主导产品痰热清注射液是独家专利产品、国家中药保护产品,属国家中药二类新药,是我国第一批采用指纹图谱检测技术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中药注射剂。凭借其先进的工艺技术、优异的产品质量、确切的疗效和安全性,在“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甲型H7N9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大疫情防控中均被国家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列为临床指南或诊疗方案用药,早在2006年即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流感防治中成药储备用药”,成为国家战略储备药品,形成了强大的核心竞争力,肯定了痰热清注射液在防治流行性疾病方面的贡献。2020年痰热清注射液被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七/八版)》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重型和危重型推荐用药,先后被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区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目录;痰热清胶囊先后被上海、安徽等多个省市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其中河南、贵州还将其列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药品,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了较大贡献。子公司新谊药业独家品种芪参胶囊是治疗气虚血瘀型冠心病心绞痛的国家新药,其主要功效为益气活血、化瘀止痛。具有改善心肌功能、降低心肌耗氧量,保护心肌的作用,对心肌缺血、血流动力学及血液流变性有较好的改善作用。独家品种硫普罗宁钠、硫普罗宁系列产品,用于治疗急慢性肝病,市场广阔,并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基础,尤其是注射用硫普罗宁钠,拥有独家专利,具备技术创新的优势,稳定性好,不良反应小,疗效确切,在肝病治疗领域具有潜力。子公司凯宝健康主要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等。旨在紧跟国家医药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以中医药学研究成果为基石,坚持治未病的理念,以预防和辅助为主,结合自身科研优势与中医药特色,开发出了消字号系列产品,并积极储备研发食字号、妆字号等系列产品,为公司战略发展注入新活力,助力健康产业发展。公司在既定战略框架下,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顺捷医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顺捷医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份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完成收购事项。上海顺捷医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份通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GSP现场检查,4月份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908,008,861.431,419,026,170.35-36.01%1,500,676,45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22,746.60250,986,452.13-57.72%226,812,43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675,418.53244,719,614.36-60.90%238,853,50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649,879.39334,085,296.53-24.97%262,361,43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150.2399-57.69%0.21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150.2399-57.69%0.21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5%9.76%-5.71%9.39%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2,877,284,200.912,842,499,295.081.22%2,747,388,59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78,324,384.132,569,491,637.530.34%2,485,128,992.9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93,546,165.70182,035,766.50172,201,950.77260,224,97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08,591.9624,232,988.0728,795,802.18385,36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673,872.6417,788,362.0025,996,195.844,216,988.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801,253.6132,768,785.62103,405,287.4634,674,552.7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9,52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7,80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穆竟伟境内自然人16.05%167,831,370125,873,527
张艳琪境内自然人15.37%160,790,370
新乡市凯谊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46%88,470,01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97%31,053,880
穆竟男境内自然人0.79%8,211,182
张海涛境内自然人0.40%4,228,700
李承一境内自然人0.37%3,838,658
陈丽娟境内自然人0.35%3,644,928
苗增全境内自然人0.32%3,387,043
新乡县中兴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6%2,757,2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穆竟伟、张艳琪、新乡市凯谊实业有限公司、穆竟男为关联股东;苗增全为新乡市凯谊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国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公司主营产品痰热清注射液为处方药,主要是呼吸系统及清热解毒方面的药品,因医院病人减少及药品终端需求减少,市场受影响比较大。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保控费、二次议价、控制药占比、DRGs支付、带量采购、临床路径管理等政策使药企面临严峻考验。疫情期间,公司作为上海市生产应急物资场所,2020年1月底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确保产品供应;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一如既往的坚持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目标,积极落实年度计划,内部深化管理,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市场开发,努力将疫情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800.8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6.01%;实现营业利润13,441.8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5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2.2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7.72%。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七/八版)》。公司产品痰热清注射液被该方案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重型和危重型推荐用药。在做好产品供应及自身防控的同时,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及时通过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向武汉等重点疫区陆续捐

赠资金、药品及应急物资等近500万元。

生产质量方面: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与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生产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生产现场检查和GMP自检,多次组织全面生产现场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确保生产安全;加强新药事法规的培训学习,牢守管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积极开展技术改进、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提升产品质量,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开展生产安全月活动、质量月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水平,并进行培训与评估,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成本管理;实施智能制造,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清洁生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绿色工厂示范单位,用实际行动践行“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的理念;2021年1月,公司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产业化(三期)项目荣获“推进高质量发展上海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科创中心建设赛区)二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受4次外部检查及抽检,均顺利通过。

产品研发方面:研发与创新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持续推进研发项目进程,一是加快主营产品痰热清的二次开发及系列品种的研发进度,积极推进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体外培育熊胆粉”、痰热清注射液再评价及痰热清注射液抗耐药菌等方面的研究。二是公司围绕呼吸、心脑血管、消化以及肿瘤等四大领域,积极寻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外延式机会,不断丰富产品梯队化建设。三是深化公司产学研合作,借助自主创新技术和研发实力,深度交流、紧密协作、优势互补,为公司提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药及技术服务,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企业参与共同申报的“中药质量检测技术集成创新与支撑体系创建及应用”项目,于2020年8月3日通过202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初评;完成痰热清注射液、卡托普利缓释片、盐酸吡格列酮片等18个品种的再注册工作,均已取得再注册批件;获得发明专利5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市场营销方面:报告期内,密切关注医药行业的政策变动及市场变化趋势,及时调整营销政策及学术推广活动形式,顺应市场变化。通过建立多模式、多渠道的营销体系,持续推进营销模式的调整与完善,逐步实现营销模式的专业化、规范化,确保公司营销政策的有效落地;通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销售系统的精细化管理能力,不断整合营销资源,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及空白市场,促进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独家品种痰热清胶囊进入2019年国家医保目录,对促进产品的销量和提升市场占有率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产品临床证据体系,获取真实可靠的产品研究数据和循证医学证据,用真实世界临床大数据强化产品的学术影响力。

内部管理方面:企业靠管理,管理靠制度,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坚强基石。报告期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为核心,以规范审核为抓手,强化审计,形成责权分明的工作机制,提高各项决策效率;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完善人才培养及选拔机制,通过人才的针对性培养、轮岗制和关键岗位的竞聘上岗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工作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激发组织的生产力、竞争力和战斗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针剂802,754,175.99118,836,695.0783.29%-39.34%-57.78%-1.0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全资孙公司1家。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收购上海顺捷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报告期内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穆竟伟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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