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0号)核准,同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新股,根据申购情况本次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758,62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8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1,139,999,976.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2,261,524.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户余额(元) |
1 |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 182,509,983.88 |
2 | 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 | 250,601,432.64 |
3 | 民生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 250,082,771.67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 95,963,271.50 |
合计 | 779,157,459.69 |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部分募投资金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于上述各银行,有独立的账号,不再一一列示。
2020年4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坪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和民生银行深圳华强北支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共计投入募集资金34,515.34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7,915.7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04.94万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112,226.1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515.3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515.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 | 否 | 50,000 | 50,000 | --- | --- | 0.00% | 2022年09月30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2、惠州宙邦三期项目 | 否 | 20,000 | 20,000 | 10,442.96 | 10,442.96 | 52.21% | 2020年09月30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3、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 | 否 | 10,000 | 10,000 | 1,846.23 | 1,846.23 | 18.46% | 2021年09月30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226.15 | 32,226.15 | 22,226.15 | 22,226.15 | 68.97% | ---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2,226.15 | 112,226.15 | 34,515.34 | 34,515.34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112,226.15 | 112,226.15 | 34,515.34 | 34,515.34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在报告期内,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含税金额人民币11,324万元,其中海德福高性能氟材料项目(一期)727万,惠州宙邦三期项目9,202万,荆门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项目(一期)1,395万,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57118_B02号)。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鉴证报告进行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按照监管要求存放在相应的监管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