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桂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覃九三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依法进行使用和管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与使用的情形。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合计申请综合授信
12.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