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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3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和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55号帝景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71,245,2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056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55,588,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43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5,65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17,103,0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81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02,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31,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60,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0%;反对31,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9%;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1%。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刘利剑先生、韩世君先生、倪一帆先生、赵旭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02,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31,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60,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8%;反对31,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1%。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1,202,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31,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60,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0%;反对31,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9%;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1%。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02,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5%;反对31,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60,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8%;反对31,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弃权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1%。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1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45,120,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表决结果:同意371,215,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73,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6%;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65,000,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79%;反对5,426,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616%;弃权818,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8,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885%;反对5,426,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270%;弃权818,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4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0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2,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96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63%;反对5,282,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23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7,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976%;反对5,282,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87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267,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654%;反对14,975,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339%;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12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238%;反对14,975,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61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41,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09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和吕崇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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