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52.80元,募集资金88,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49.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25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2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使用募集资金25,210万元用于建设如下5个项目:
1.使用7,200万元用于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
2.使用6,925万元用于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3.使用2,555万元用于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
4.使用6,265万元用于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
5.使用2,265万元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9,715万元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1.使用680万元用于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使用5,000万元用于建设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项目;
3.使用2,000万元用于同花顺品牌与市场推广项目;
4.使用2,035万元用于同花顺金融衍生品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
2011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拟投资15,300万元建设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1,166万元。
201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投资7,935万元,调整后总投资为10,200万元。
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9,5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总投资为20,666万元。
201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公司总部基地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0,728.85万元和自有资金15,907.15万元总计36,636万元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总部基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调整后投资额 (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1 | 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 | 7,200.00 | 7,200.00 | 6,765.93 | 93.97% |
2 | 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 6,925.00 | 6,925.00 | 6,914.19 | 99.84% |
3 | 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 | 2,555.00 | 2,555.00 | 2,548.29 | 99.74% |
4 | 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 | 6,265.00 | 6,265.00 | 5,978.98 | 95.43% |
5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265.00 | 10,200.00 | 9,894.61 | 97.01% |
6 | 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 | 680.00 | 680.00 | 680.00 | 100.00% |
7 | 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4,977.09 | 99.54% |
8 |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9 | 金融衍生品综合运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 | 2,035.00 | 2,035.00 | 2,035.00 | 100.00% |
10 | 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 | 11,166.00 | 20,666.00 | 20,666.00 | 100.00% |
11 | 同花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20,728.85 | 20,728.85 | 20,563.06 | 99.20% |
合计 | 66,819.85 | 84,254.85 | 83,023.15 |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鉴于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投资额 (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含利息) |
1 | 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 | 7,200.00 | 6,765.93 | 1,500.54 |
2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0,200.00 | 9,894.61 | |
3 | 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 6,925.00 | 6,914.19 | 352.37 |
4 | 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 | 2,555.00 | 2,548.29 | |
5 | 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 | 6,265.00 | 5,978.98 | 592.89 |
6 | 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 | 680.00 | 680.00 | 0.00 |
7 | 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 | 4,977.09 | 1,164.12 |
8 | 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 2,000.00 | 2,000.00 | 1,128.92 |
9 | 金融衍生品综合运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 | 2,035.00 | 2,035.00 |
10 | 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 | 20,666.00 | 20,666.00 | 1,206.13 |
11 | 同花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20,728.85 | 20,563.06 | 1,831.21 |
1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 5,210.68 | ||
合计 | 84,254.85 | 83,023.15 | 12,986.86 |
2.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结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2,986.8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认为: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应进行结项并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同花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