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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花顺”)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于浩淼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自2009年12月25日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之后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于浩淼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交易方式累计卖出公司股份5,64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股份减持后,于浩淼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于浩淼大宗交易2013.12.3129.031,000,0000.74[注1]
集中竞价2017.12.550.08116,6600.02[注1]
集中竞价2017.12.650.2382,7000.02[注1]
集中竞价2017.12.1151.67446,9500.08[注1]
集中竞价2019.06.24103.26999,9880.19[注1]
合计——————1.05

[注1]: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15日,同花顺总股本为134,400,000股;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4月23日,同花顺总股本为268,800,000股;2015年4月24日至今,同花顺总股本为537,600,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首发上市时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于浩淼合计持有股份4,032,000[注2]6.0026,609,7024.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注3]00.005,902,435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注3]4,032,0006.0020,707,2673.85

[注2]:2009年12月25日,同花顺以总股本为67,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其中于浩淼先生在首发上市时持有的股数为4,032,000股。经同花顺2010年3月12日、2014年5月16日、2015年4月24日三次分别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股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花顺总股本为537,600,000股。

[注3]:于浩淼先生在同花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按照最新股本口径计算,于浩淼先生首发上市时所持有同花顺股份折合为32,256,000股,其中已累计解禁11,548,733股,累计减持5,646,298股。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于浩淼先生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902,435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0,707,26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于本次减持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于浩淼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权益变动表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所披露的公告(公告:2019-020);

4.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东未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本次减持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于浩淼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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