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易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烈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贾海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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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26,794,301.86 1,318,714,169.97 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1,152,494,550.26 1,139,097,983.82 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2876 8.4754 -49.41%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4,573,035.03 22.62% 160,371,008.13 2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8,752,966.93 452.77% 21,464,081.05 7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3,309,472.41 129.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1983 14.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200.00% 0.08 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200.00% 0.08 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6% 406.67% 1.87% 68.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5% 542.86% 1.40% 62.7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49,504.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334,652.5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09,297.22
合计 5,381,851.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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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需求减少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市场需求与证券市场的景气度紧密相关。国内经济增速的减缓、
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的不明朗等宏观经济因素均有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不景气。若证券市场出现中长期低迷,
市场交投不活跃,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下降,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下滑,从而可能使公司
经营业绩下滑。
应对方式:公司将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持续开发新产品,增强产品盈利能力;不断拓宽产业链,提
升综合竞争力,保持稳健经营,降低需求减少风险。
2.行业竞争激烈风险
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公司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公司带来挑战。从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信息行业仍
然处于发展初期,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目前行业市场份额集中度不高,竞争激烈,行业整合步伐的不断进
行。创新能力不强、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被排挤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重新划分,给行
业内优秀企业带来了更大发展的机会。
应对方式: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和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产品和服务立足
市场;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动态,适时把握整合机遇,促进公司做大做强。
3.证券交易信息的许可经营风险
目前,我国对证券信息经营实行许可经营。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证券信息均取得了上证信息公
司、深圳信息公司和香港交易所信息公司等机构的授权,如果公司没有按协议约定提出展期或换发许可证
的申请,或者上证信息公司、深圳信息公司或香港交易所信息公司等对证券交易专有信息的有限经营许可
政策发生变化,如增加或减少专有信息的许可品种、增加或减少被授权的金融信息服务商、改变信息服务
商有关资质要求等,则可能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经营。
应对方式: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保持与上证信息公司、深圳信息公司和香港交易所信息公司
等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
4.互联网系统及数据安全风险
公司基于互联网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必须确保计算机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但设备故障、软件漏洞、网
络攻击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客观存在。上述风险一旦发生,客户将无法及时享受公司的增值服务,严重时
可能造成公司业务中断,从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经营业绩,甚至引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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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方式:公司建立了安全的服务器系统,建立灾备中心,对数据存储建立严格的保障制度,确保系
统和数据的稳定和安全。
5.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信息服务商,主要利用信息技术和金融理论对基础金融信息进行采集、加工、
整合,通过互联网技术为资本各方参与者提供及时、全面的金融信息服务。如果在产品设计、开发、运营
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未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可能引起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
的影响。
应对方式: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通过自主创新扩大自身知识产权,采取各种措施加大知识产
权的防卫和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竞争实力;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审核制度,降低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6.业务创新的法律风险
由于当前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金融领域创新层出不穷,公司所从事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业务
形态、服务模式等,也正迎来新的挑战。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现行法规尚未明确规定的领域,如
互联网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交易者身份认证、资金监管、市场准入等,由此可
能引发相关的法律风险。
应对方式:在业务创新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加强合规性的审核,同时完善业务创新的风险管理
制度。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58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易峥 境内自然人 36.00% 96,768,000 72,576,000
叶琼玖 境内自然人 12.00% 32,256,000 24,192,000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76% 28,913,516 22,209,360
于浩淼 境内自然人 5.26% 14,128,000 10,596,000
王进 境内自然人 4.51% 12,128,000 9,096,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其他 3.52% 9,461,351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5% 3,099,8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民
其他 1.12% 3,000,731
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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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
其他 1.01% 2,718,996
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
其他 0.82% 2,200,184
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易峥 24,1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192,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9,461,351 人民币普通股 9,461,351
叶琼玖 8,0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64,000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704,156 人民币普通股 6,704,156
于浩淼 3,5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32,00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099,848 人民币普通股 3,099,848
王进 3,0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3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民
3,000,731 人民币普通股 3,000,731
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
2,718,996 人民币普通股 2,718,996
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消
2,200,184 人民币普通股 2,200,184
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汇添富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公司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易峥 72,576,000 72,576,000 董监高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招
上海凯士奥投资 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22,209,360 22,209,360 首发承诺
咨询有限公司 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的浙江核新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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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叶琼玖 24,192,000 24,192,000 董监高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于浩淼 10,596,000 10,596,000 董监高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王进 9,096,000 9,096,000 董监高限售股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合计 138,669,360 138,669,3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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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及权益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其他应收款 27,842,143.47 14,768,896.70 13,073,246.77 88.52% 主要系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主要系数据处理基地项目工程
在建工程 119,624,537.00 87,566,127.63 32,058,409.37 36.61%
款投入所致
主要系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预收款项 187,204,908.63 131,958,811.40 55,246,097.23 41.87% 的预收金融信息服务款项大幅
增长所致
主要系支付了去年末计提的年
应付职工薪酬 1,141,474.02 12,422,417.78 -11,280,943.76 -90.81%
终奖所致
主要系销售收款增加,相应应
应交税费 9,324,119.78 5,573,069.59 3,751,050.19 67.31% 缴纳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增
加所致
主要系应付代理买卖基金款增
其他应付款 67,426,918.80 19,481,703.56 47,945,215.24 246.10%
加所致
主要系根据 2013 年度权益分
股本 268,800,000.00 134,400,000.00 134,400,000.00 100% 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所致
2、利润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公司加大营销推广力度,
销售费用 32,586,348.91 22,410,084.63 10,176,264.28 45.41% 销售人员薪酬及相关营销费用增
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大宗商品业务结算收
投资收益 5,877,300.00 5,877,300.00
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收入 9,266,894.93 5,350,010.02 3,916,884.91 73.21%
所致
所得税费用 3,339,530.98 2,100,651.60 1,238,879.38 58.98% 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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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证券市场有所回暖,投资
销售商品、提供劳 者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
225,021,403.85 139,621,265.13 85,400,138.72 61.17%
务收到的现金 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加大营销推
广力度,相应销售收款大幅增加
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112,998,533.65 80,482,473.43 32,516,060.22 40.40% 加强市场推广力度,研发人员薪
职工支付的现金
酬和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主要系销售收款增加,相应缴纳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759,871.03 10,025,624.39 4,734,246.64 47.22%
的流转税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44,893,188.36 27,484,467.98 17,408,720.38 63.34% 主要系支付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主要系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4,993,600.00 2,218,200.00 2,775,400.00 125.12%
动有关的现金 补助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前三季度,上证指数由年初的2,115.98点上涨至2,363.87点,上涨了11.72%,投资者的信心和热
情有所回升,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同时,2013年末预收款项增长较大,导致2014年前
三季度确认的递延收入同比有所增加;另外,公司在持续产品创新的同时加大了营销推广力度,取得了一
定效果。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销售量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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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营造创新氛
围,努力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并积极配合客户需求提升产品性能,丰富产品类型,拓宽产品
应用领域,同时加强对核心产品的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升级换代;不断完善、优化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
金融信息搜索、处理、存贮、挖掘、分析技术,并运用到各个产品中,有效提升产品的用户黏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营销及品牌推广力度,在维护原有市场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市场、新
领域,努力提升高端产品的销售份额,积极拓展券商、基金、上市公司、高校、PE、保险公司等金融与非
金融机构客户,提升产品客户覆盖面,推动公司整体业绩的发展。
报告期内,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不断丰富“爱基金”平台上的基金产品线,加强产品和
服务创新,不断探索新的营销模式,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提高
基金销售量,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截至2014年9月,公司已上线50家基金公司共计1245只基金
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和维护工作,同时,本着节约和谨慎原则,有计划稳步
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已完成的募投项目,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和类型,加强推广力度,扩大市场份额、
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募投项目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高度重视,利用深交所的互动平台、公司网络平台、投
资者热线和投资者邮箱等手段,及时、认真答复投资者关心的每一个问题,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保持长期、良好、稳定的关系。同时,针对监管机构的最新文件,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
习和培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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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董
报告期内,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承诺
和其他核心人员,公司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注] 2009 年 12 月 15 日 方均遵守
公司控股股东易峥,公司
了所做的
发起人股东及其他相关
承诺。
联方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注]:(1)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易峥先生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2)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峥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前述
锁定期外,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叶琼玖、王进、于浩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