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5,000万元–22,000万元 | 盈利:4,700.34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3,000万元–19,000万元 | 亏损:9,681.35万元 |
营业收入 | 160,000万元–190,000万元 | 173,178.42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157,000万元–187,000万元 | 170,212.48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180元/股–0.275元/股 | 盈利:0.06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但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因美元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失约1,800万元,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761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1)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00万元-3,100万元,上年同期计提的金额为2,446万元;
(2)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00万元-5,000万元,具体计提金额将根据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由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最终确定;
(3)对公司部分设备进行报废,预计报废损失约1,500万元-2,500万元,报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拟报废设备部分因超过使用寿命或者技术落后无法正常使用、部分设备出现使用故障且维修成本较高。
3、报告期内,公司因子公司金龙机电(淮北)光电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淮北市烈山开发区松山路 8 号的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事项,累计产生资产处置亏损约2,300万元。
4、报告期内,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民终 817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对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 01 民初 2226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 1、2 项中的债务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向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最高赔偿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4,491万元,计入 2020 年度营业外支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000万元至-4,000万元。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