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0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7号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磊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372,104,20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6.3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2,426,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8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39,677,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4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10,852,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10,852,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52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852,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6649%;反对161,251,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3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852,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律师、李冬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