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0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磊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金龙机电(淮北)光电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7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0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