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08月17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0年08月23日在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润江先生主持。会议对下述事项进行讨论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0年0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