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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8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0-05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0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润置地大厦D座25楼01-05单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磊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449,261,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159,3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409,102,4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93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88,010,1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8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159,3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47,850,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59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161,251,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26%;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161,251,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26%;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8,876,0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8,876,0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003,448.4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46,407,464.69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8,876,0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授信、保函等。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不再逐笔进行审批。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8,876,022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基本工资为20,000元/月(含税),独立董事津贴为10,000元/月(含税)。非独立董事有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照职务对应薪酬较高标准发放,所兼任其他职务不再单独发放薪酬。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37,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51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津贴标准为5,000元/月(含税),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的薪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报酬。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37,5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51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7,624,3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

9、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227,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0198%;反对188,876,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14%;弃权40,158,3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227,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52%;反对27,624,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弃权40,158,3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43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邓宇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86%;反对188,876,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385,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86%;反对27,624,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律师、姚方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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