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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黄晓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黄晓亚)作为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3月18日,本人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本人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下属审计委员会的职务。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罗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的辞职申请自2019年5月17日起生效。现将2019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19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1100

2019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2200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时对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承客观、审慎、独立的态度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通过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信息,并经常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在履职过程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建议。

四、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财务报告等议案。

五、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对各项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公司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在此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黄晓亚

2020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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