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一、拍卖基本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3日10时至2019年9月24日10时止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13,812,1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7197%)限售流通股进行公开拍卖,由于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拍卖·司法”网(https://sf.taobao.com)得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6日10时至2019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13,812,1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7197%)限售流通股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信息可在“阿里拍卖·司法”网查询。
二、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龙集团共持有公司179,415,20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3384%。公司与金龙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2、本次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等环节,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
裁定为准。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0月8日